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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眉山市东坡区(眉山主城区)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2025-12-25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5415日,经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印发,《眉山市东坡区(眉山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为使相关从业者、管理单位及广大市民全面准确地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具体规定,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及政策导向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巡游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市民个性化出行需求、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原《眉山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变更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于2020年印发实施,20254月到期。为进一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与其它交通方式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新格局和市民出行新需求,特编制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科学指导和服务眉山市东坡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202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国家及省、市最新法规政策,牵头启动了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先后完成对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并根据反馈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修订稿依法履行了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程序,最终形成了本办法草案,并按规定完成审议,以保障其合法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

三、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编制将原有的多个分散管理文件进行统一重构,重点对总则、经营权变更管理、经营者管理、车辆管理、从业管理、附则等六个关键章节进行了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管理体系整合与优化。本次修订将原《眉山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变更管理办法《眉山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眉山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管理办法》等五个文件进行系统性整合,形成一部统一、完整的管理办法。

(二)经营权管理机制细化。规范共同持有变更新增原经营权为多人共同持有,申请变更其中一人的,应当由原经营权全部持有者与承接人共同提出变更申请等内容。

(三)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明确了经营者在车辆维护、动态监控、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投诉处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新增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内容,推动从重许可重管理、重服务转变。

(四)车辆管理与标准优化。一是明确车辆审验制度。规定参与巡游出租经营的车辆从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是延长车辆使用年限。将车辆强制退出营运市场的年限标准,由原规定的“达到6年”调整放宽至“达到8年”。三是调整保险额度。将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额要求从“不低于60万元/座”调整为“不低于40万元/座”。

(五)驾驶员服务规范系统化。系统整合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行为规范、特殊情形处理及违规记分管理等要求。其中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并对运营前准备、行车中服务、安全驾驶等全流程的16项具体服务要求进行了修订与细化。

(六)行业监管机制长效化。简化了管理层级,明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按照部、省规定执行。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经营权延续等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引导行业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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