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执法体系改革,破解基层综合执法工作薄弱、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洪雅县深入贯彻落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大力推进执法重心下移,重塑基层综合执法体系,构建了“网格发现,镇级过筛,分局吹哨,部门报到,画圆句号”的基层综合执法新模式,切实增强基层综合执法效能。
一、优化机构设置,执法平台层级分明。一是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在全县12个镇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依法行使各镇法定执法事项和县级部门赋予各镇的执法事项。二是设立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按照全县产业布局和地域地貌特点,将全县划分为3个片区,分别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组织开展片区范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督导片区各镇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建立综合执法议事协调机构。由县领导牵头,负责统筹调度县级各部门、片区综合执法分局和各镇执法力量,协调成员单位,统筹开展重大、复杂、跨区域执法工作。
二、完善制度保障,运行机制协同高效。一是建立片区综合行政执法调度机制。制定《片区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会议制度》,明确调度会议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确定调度会召集人由县领导兼任,成员包括片区各镇联系县领导、综合执法分局局长、副局长等,高位推进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建立派驻人员管理制度。聚焦乡镇对派驻机构缺乏统筹管理权、任免建议权、考核权的问题和人员两头管不住的现象,明确派驻人员编制关系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乡镇补贴、差旅等由各镇负责,工作经费配套下沉各镇,人员提拔、任免、调(流)动等人事变动要征求派驻镇(或执法分局)意见。绩效考核时,派驻各镇人员按派驻镇得分计奖,派驻执法分局人员按“就高原则”,根据片区各镇、所在部门最高得分计奖,再由综合执法分局和所在县级部门按考核权重进行二次考核。三是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机制。以30户为参考确立3298个小网格,建立小网格员巡查发现制度,将小网格员全部纳入执法体系,开展日常巡查。制定信息沟通和报送制度,建立“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日沟通记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汇总表(周报表)”,加强层级之间信息沟通和报送。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台账”,规范执法事项管理。有效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
三、整合执法力量,执法效能明显提升。一是做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各镇镇长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增设专职副主任1名,选优配强不低于2人从事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局派驻各镇51人,整合进入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二是做实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各执法分局局长由片区驻地镇党委书记兼任,副局长由片区各镇镇长兼任。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派驻15人常驻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7个县级部门明确联系人员32人,协助执法分局开展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做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培训+演练+实战”的方式,强化业务培训,组织网格员、执法人员近1000人次,就行政执法概念、案件办案流程及要点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和观摩学习;会同13个县级执法部门研究确定网格员巡查事项38项,制发网格员巡查工作手册500余册;鼓励基层干部考取执法证,组织20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通用法律考试,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执法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和水平。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运行以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8人次,对辖区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擅自占用道路、露天焚烧秸秆、违规建房、假冒伪劣产品等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103起,制止98起,处罚5起,基本实现“基层违法基层办,基层执法有人办”,打通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