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确定四川省眉山市、眉山市彭山区及江口街道作为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地区以来,眉山市区乡三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对标实践,精准对接试点要求,按照标准试点“三级联动”的要求,扎实有效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从“政府自评”到“大众点评”,从“被动投诉”到“主动评价”,从“一评了之”到“闭环整改”的转变,倒逼政务服务质量提升。
一、拓展评价渠道,评价方式多元
为使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更加方便快捷,采取评价仪、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手机扫描二维码、自助评价机、12345服务服务热线、评价意见箱“七端协同”方式同步开展评价,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笑验、哭脸”评价板,办事群众可在对应工作人员头像处贴图评价,实现了线上线下、即办即评,解决群众过去评价渠道不畅通、评价方式单一问题。加强线上线下数据汇聚,将37个具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的市级部门5448项行政权力、283项公共服务及12345热线办理事项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督促指导自建业务系统部门与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实现实时自动汇聚线上评价数据。
二、强化宣传引导,主动评价自觉
在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舆论引导,指导企业群众自愿、自主、真实评价的同时,通过党委政府官网及“抖音”“快手”“微视频”等自媒体和融媒体,全面宣传、全员发动、全市联动、全域覆盖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每次服务完成后,主动引导提醒办事群众进行评价。积极探索互动评价激励机制,实行有效评价奖励预约停车位,连续三次开展有效评价作为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人选,目前,已有2000余名群众享受到预约停车位,120余名群众纳入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备选库。同时,积极延伸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领域,扩展到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在全市医院、车站及水、电、气等民生领域服务窗口,协同开展公共服务“好差评”,实现了“政务服务到哪里,‘好差评’就监督到哪里”,扩大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的社会影响。
三、全面压实推进,试点效果显现
通过开展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能,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到窗口办事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提交材料多、办理时间长、办事“来回跑”等问题,让政务服务“好差评”这项“国家标准”成为衡量政府部门服务绩效的“国家标尺”,打破了过去“关门搞评价、搞监督”的模式,通过企业群众为政府部门评价“打分”,找准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实现了窗口工作人员由过去“考虑自己方不方便”向“群众满意不满意”转变,推动了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和政务服务提速增效,让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到政务服务“好差评”不再是“一键点击”的小事,体现的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大进步。
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两项国家标准(GB/T39734—2020;GB/T39735—2020),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与国务院职转办、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及浙江、江苏、山东等10个单位等同作为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市政管局政管科科长谭俊杰等15人作为国家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专门播发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对两项国家标准进行正式发布,分别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020年,眉山市开展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以来,累计收到“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企业群众办事评价主动评价数达135.31万次,主动评价率达99.4%,评价满意率达100%,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试点工作写入省委2020年执政实录,为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基层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