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当前位置: 首页 > 边督边改 > 正文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七批,2024年7月15日)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1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序号

信访件编号

所属县市区

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20LD0710MS01

东坡区

东坡区岷江一桥桥洞下面,挨着城区段的苏堤南路旁

东坡区岷江一桥桥洞下面,挨着城区段的苏堤南路旁,每天中午12点—17点,晚上18点—22点期间都有人跳广场舞,音响声音很大,噪声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岷江一桥桥洞下常年有两批跳广场舞人群,共计40余人,音响设备音量较大。7月11日晚,执法人员对领舞人员和参与者进行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控制音量和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行立改。7月11日接到交办件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东坡区苏祠街道办事处、东安社区、交警于当日15:30、19:20一同到现场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噪音防控相关规定宣传劝导,避免噪音扰民。(完成时限:立即整改)

二、加强宣传。在该处设置广场舞管理温馨提示牌,规定跳舞时间(15:00—17:00、19:00—20:30)。同时,向携带音响设备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相关规定资料,并要求其签订《控制噪音污染扰民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长效监管。为巩固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增派执法人员,加强巡查频次,将该片区列为长效管理重点,持续强化管理力度。(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SD20LD0710MS02

东坡区

东坡区颍州北路的金海建材垃圾场

东坡区颍州北路的金海建材垃圾场,堆放了很多砂石垃圾和建材垃圾,噪音扰民,扬尘扰民,臭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查,该问题属实。

发现该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存在露天堆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防尘遮盖不到位,无降尘喷淋设施等现象;场地内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内混有少量生活垃圾,分选后未及时清理,经发酵产生臭味;经询问企业负责人了解到,场地内在进行建筑垃圾装卸时会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东坡区人民政府

一、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牵头,督促企业对场地内混入的生活垃圾进行分选并及时转运,减少臭味周边居民的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12日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督促企业尽快对场地内建筑垃圾进行防尘遮盖,场地内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2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责令企业负责人合理安排建筑垃圾装卸时间(9:00—12:00,14:00—18:00),夜间不得作业,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加强巡查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SD20LD0710MS04

东坡区

东坡区千禾大道

东坡区千禾大道龙威饲料厂排放的气体有刺鼻性味道,臭味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眉山龙威饲料有限公司存在异味的原料有两种,分别是奶香粉和大蒜素。

责任单位: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

一、由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要求眉山龙威饲料有限公司加强备料间管理,及时对备料间门窗进行关闭,并督促眉山龙威饲料有限公司对备料间加装活性炭除臭设备。(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眉山龙威饲料有限公司对产品配方进行优化,取缔奶香和大蒜素两种原料,且对厂区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三、由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落实企业整改,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做好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SD20LD0710MS05

东坡区

东坡区眉州大道玉龙半岛小区3栋

东坡区眉州大道玉龙半岛小区3栋附近经常在晚上弥漫一股酸臭味,不清楚臭味来源。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玉龙半岛小区距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直线距离(天府四川西部药谷)约2.5公里,距科工园片区约1.5公里,企业生产可能会对小区居民有影响。

7月11日16:00—22:00,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玉龙半岛3栋部分业主进行了走访调查,共计走访调查10户,其中9户表示晚上未曾闻到过此臭味,1户表示晚上偶尔闻到过。同时,组织白玉社区、鱼山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科工园片区工业企业进行了排查梳理,未发现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臭气。

经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调查,园区内主要产生臭味的企业为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科”)、四川伊诺达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诺达博”)、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为”)、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峰”),上述四家医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会产生臭味,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一是四家企业臭气污染因子及治理设施情况:国为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三甲胺、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酸液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水喷淋吸收+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伊诺达博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碱洗+石蜡油+水洗+除雾器+活性炭”;德峰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吸气罩+引风机+稀碱液循环洗涤系统+15m排气筒”;森科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根据企业环评报告,治理措施为“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采取自然通风,污泥日产日清,加强绿化”。二是园区现场调查了以上四家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废气监测报告,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三是园区2021年、2022年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园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SO2、NO2、PM10、PM2.5、CO、O3、非甲烷总烃、TVOC、氯化氢、氨、硫化氢、氟化物等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及相关标准要求。虽然四家企业废气稳定达标,在气候条件不利的条件下,周边居民群众会闻到一定臭味。

责任单位: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加强监测。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024年12月底之前由园区联系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并完成2024年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监管。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加强对4家涉臭味企业(国为、伊诺达博、森科、德峰)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于2024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B级申报,全面提升臭气治理效率;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本辖区内科工园片区涉气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

SD20LD0710MS06

东坡区

东坡区眉州大道玉龙半岛小区

东坡区眉州大道玉龙半岛小区3栋附近经常在晚上弥漫一股酸臭味,不清楚臭味来源,疑似臭味来源为西部药谷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玉龙半岛小区距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直线距离(天府四川西部药谷)约2.5公里,距科工园片区约1.5公里,企业生产可能会对小区居民有影响。

7月11日16:00—22:00,大石桥街道工作人员对玉龙半岛3栋部分业主进行了走访调查,共计走访调查10户,其中9户表示晚上未曾闻到过此臭味,1户表示晚上偶尔闻到过。同时,组织白玉社区、鱼山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科工园片区工业企业进行了排查梳理,未发现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臭气。

经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调查,园区内主要产生臭味的企业为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科”)、四川伊诺达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诺达博”)、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为”)、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峰”),上述四家医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会产生臭味,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一是四家企业臭气污染因子及治理设施情况:国为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三甲胺、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酸液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水喷淋吸收+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伊诺达博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碱洗+石蜡油+水洗+除雾器+活性炭”;德峰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吸气罩+引风机+稀碱液循环洗涤系统+15m排气筒”;森科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根据企业环评报告,治理措施为“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采取自然通风,污泥日产日清,加强绿化”。二是园区现场调查了以上四家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废气监测报告,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三是园区2021年、2022年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园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SO2、NO2、PM10、PM2.5、CO、O3、非甲烷总烃、TVOC、氯化氢、氨、硫化氢、氟化物等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及相关标准要求。虽然四家企业废气稳定达标,在气候条件不利的条件下,周边居民群众会闻到一定臭味。

责任单位: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加强监测。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024年12月底之前由园区联系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并完成2024年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监管。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加强对4家涉臭味企业(国为、伊诺达博、森科、德峰)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B级申报,全面提升臭气治理效率;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本辖区内科工园片区涉气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

SD20LD0710MS07

东坡区

东坡区松江镇眉青路口丰华纸业

东坡区松江镇眉青路口丰华纸业,距离与居民点、学校、医院等都不足800米,气改工艺不合规,24小时都在排放有害气体,且纸厂作业时还有噪声扰民。

群众反映的“距离与居民点、学校、医院等都不足800米”问题属实。

经查,四川眉山丰华纸业有限公司前身是西城造纸厂,于1995年建厂,当时周边无学校和医院,有少量散居住户,经过近30年乡镇发展,该公司周边陆续修建了一些居民住宅,800米范围内现有7户居民居住。群众反映的学校其实是幼儿园,该园于2000年建成的,距离企业约1000米;医院为乡镇卫生院,于2022年建成,距离企业约700米。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

一、由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负责,督促企业立即将陈旧的消声器进行了更换,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巡查,如再发生锅炉超压情况,提前做好锅炉泄压处理,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14日)

二、由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负责,督促企业将已报停锅炉进行拆除,新上1台30蒸吨/小时燃气锅炉,新锅炉投运后,将现正运行的燃煤锅炉进行淘汰拆除。(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三、由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行业监管,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属地监管,做好日常督促工作,确保燃煤锅炉整改按时序推进。(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气改工艺不合规,24小时都在排放有害气体,有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企业有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两台,其中一台锅炉已于2023年12月11日报停未使用,正在使用的锅炉已于2019年进行脱硫脱硝改造,采用双碱法脱硫,采用炉内尿素脱硝。根据《眉山市大气污染物减排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眉污防攻坚〔2023〕3号)要求该企业需在2023年12月前完成一台低氮改造,一台煤改气,因企业近几年订单减少,市场萎缩,生产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两台锅炉均未按期完成整改。群众反映有害气体主要来源为厂区的竹片料仓贮存区域和竹片蒸煮工段时产生的异味,噪声主要来源为锅炉压力负荷过大时紧急排气产生的声音。7月5日企业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第三季度废水、废气和噪声检测,7月12日出具废气和噪声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噪声6处监测点在49-52分贝区间,在标准范围内;废气各类污染因子均未超标,但在气压不利的情况下仍会存在一定臭味。

7

SD20LD0710MS08

东坡区

东坡区滨江大道,彭山区往东坡区方向的交界位置

东坡区滨江大道,彭山区往东坡区方向的交界位置,凌晨四五点期间空气中胶质气体较重,不清楚来源。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江村范围内共有砂石场6家,均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对太和镇三江村范围内进行全面巡查,不存在包装印刷、塑料制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气体企业,彭山区平乐社区范围内也不存在包装印刷、塑料制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气体企业。同时调查组对8户居住在交界处的群众进行了走访,其中走访彭山区平乐社区2组群众3户、东坡区太和镇三江村7组群众5户,受访群众均反映气味来源为彭山区城南污水厂。

彭山区城南污水厂位于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平乐社区2组,运营单位为眉山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业类别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主要处理彭山区城区生活污水。设计处理量为30000m3/日,主要生产工艺为A2O+MBR。眉山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月11日污水处理量约为30000m3,7月12日污水处理厂预估为27000-28000m3。通过检查中控室、自动监控设备等,该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根据相关环评资料,该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设计处理量为20000m3/日,二期设计处理量为10000m3/日,分别配套有两台和一台风量19000m3/h生物除臭设备。两期建设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分别于2020年6月和2024年6月完成验收。该污水处理厂为地下式污水厂,对预处理区、生化区及膜池区的所有水处理构筑物、污泥池进行加盖收集臭气,并对各环节的排渣、排砂、泥斗等区域进行封闭及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管道输送到相应生物除臭设备处理臭气,并通过大气排放口DA001排放,除臭后气体排放指标遵循《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防护带边缘)臭气排放二级标准。现场检查情况与环评一致,污泥压滤间等地上建筑密闭良好,三台生物除臭设备正常运行,除臭系统处理后NH3和H2S浓度已规范记录。根据排污许可证,该公司DA001有组织监测频次和厂界无组织监测频次均为每半年一次,该公司提供2024年监测报告2份,均符合排放标准。

彭山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虽达标排放,但可能因风向、气压等客观气象条件,导致异味产生。

责任单位:东坡区人民政府、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一、由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眉山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确保除臭设备稳定运行。(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周边居民群众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联合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强化日常巡查和臭气监测,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臭气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

SD20LD0710MS09

东坡区

东坡区春熙广场

东坡区春熙广场楼下多家烧烤店,油烟扰民,且会经营到凌晨四五点,噪音扰民。

群众反映的“东坡区春熙广场楼下多家烧烤店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通过现场观察与噪音监测,东坡区春熙广场楼下多家烧烤店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重点针对50余家餐饮商户进行排查,发现新疆和田玉、忆品香龙虾、胖墩、张大厨4家店铺在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落实禁噪措施,噪音超过55分贝,违反城区噪音管控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大石桥派出所、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春熙广场8家夜宵店商家进行约谈,重申经营规范,并组织商家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明确商家应承担的责任。(完成时限:2024年7月6日)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桐花巷社区、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力量,对春熙广场相关餐饮店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于7月9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将外摆占道经营的物品规范至春熙广场商业综合体范围内,同时对商户及顾客进行进一步的规劝,以减少噪音扰民情况的发生;不定时利用噪音检测仪对经营时段音量进行监测,有效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干扰;督导春熙广场8家烧烤店铺于当天完成各自店铺外路面清理工作,并加强宣导,增强商户自律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7月9日并长期坚持)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物业于7月12日对相关商家再次约谈,宣导春熙广场商圈合规外摆经营、油烟噪音管控的相关政策法规,其中重点针对外围的8家烧烤餐饮店铺提出要求,各店铺需在7月15日前,将店铺前的外摆炉具全部收入店内,以进一步减少味道外溢的情况。(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四、将春熙广场列为夜间重点管控区域,增派管理人员,加大巡查频次,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噪音扰民及油污问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春熙广场所有餐饮店铺明火灶台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按时清洗,7月9日执法人员通过油烟检测设备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各烧烤商家烟道已接入物业公共烟道,但存在部分味道外溢的情况。

9

SD20LD0710MS10

彭山区

彭山区观音街道山水福都旁彭溪河

彭山区观音街道山水福都小区外的彭溪河内有阶梯状的石梯,水流落到石梯上的声音很大,且有一个横在河道中间的水泥柱子,水流冲击产生的声音很大,噪声扰民。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实地调查、走访当地群众,摸排河流噪声影响线索。经核实,彭溪河为自然河流,常年水流量保持不低于1个流量,在丰水季节水量较大,存在一定的水流声。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前期已采取工程措施减少河道声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责任单位: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7月11日至7月12日到山水福都小区对小区住户进行了解释宣传,积极争取群众理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

SD20LD0710MS11

东坡区

东坡区下大南街265号

东坡区下大南街265号收建渣的商家,导致周边空气中扬尘扰民,臭气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眉山众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占地约10亩,场地堆放有4堆建筑垃圾,大部分为碎砖,共约500立方米,大部分建筑垃圾已覆盖,未见扬尘,同时未发现有明显臭味。经询问业主了解,该场地已很久未新进建筑垃圾,以前倾倒建筑垃圾时有一定扬尘。

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东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行立改。由东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成业主立即停止收集建筑垃圾,并在2天内全面清除已堆放的建筑垃圾,后续不再收集堆放建筑垃圾。2024年7月9日,现场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加强宣传和巡查力度。由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业主遵章守法,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落实后续监管。由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确保该场地不再进行建筑垃圾收集、堆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

SD20LD0710MS12

仁寿县

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

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的黄吉养殖场的排风扇正对100米外的住户,臭气影响居民日常生活。7月9日找来记者开会,参会人员都是没有受到臭味扰民的村民,而真正受到影响的村民无人通知。

群众反映的“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的黄吉养殖场的排风扇正对100米外的住户,臭气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距该养殖场100米内涉及3户居民(东北方1户,东方2户),最近距离约80米,养殖场排风扇方向为东北方。该养殖场产生废气经喷淋设施﹢除臭剂处理后,再通过优化调整排口方向的引风管进行排放,排放出口朝向未正对群众住所,现场调查时,臭气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实地踏勘场区200米范围内多处均未闻到臭气。受地形条件限制(居民位于养殖场东部的低洼地带,养殖场与群众住所垂直落差高度约80米),在气象条件不佳时可能对位于养殖场东北方和东方的100米内3户山下居民及周边群众造成臭气影响。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文官镇人民政府 一、强化日常管理。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督促仁寿县文宫镇加强对黄吉养殖场的管理,要求黄吉养殖场落实专人对治污设施进行管护,加大日常除臭消毒和场内外消毒消杀力度,及时做好粪污清理、喷淋设施设备维护,保持场内外环境卫生,减少臭气产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升级除臭设施。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督促仁寿县文宫镇对黄吉养殖场喷淋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由原有单一的水柱状喷淋改为多层(上中下三层对喷)雾状喷淋,进一步提升喷淋除臭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

三、开展臭气检测。2024年7月11日,由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已对场区周围4个点位无组织废气进行抽样检测,待检测报告数据出具后依法调查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18日)

四、强化行业监管。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大巡查频次,定期不定期对该养殖场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并整改到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7月9日找来记者开会,参会人员都是没有受到臭味扰民的村民,而真正受到影响的村民无人通知”问题不属实。

经查,村民投诉为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举报人情况,不存在故意避开举报人,不通知其参加民意测评的情况。2024年7月9日,对黄吉养殖场臭气扰民问题处置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地点在文宫镇太平场村(原油村村委会),为确保参加满意度测评的群众具有代表性,太平场村村委会采取以黄吉养殖场为中心,由近及远的方式,选定参与满意度测评人选。因民意测评当天文宫镇持续下雨(雨量达到中雨)部分老年群众出行不便、部分农户常年不在家、当天有事外出不能参加以及农户拒绝参加等情况,所以在与养殖场邻近的社选取19户人,次邻近社选取25户人,稍远一些的社选取15户人参与此次满意度测评工作,实际到会59人参与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59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规定要求,黄吉养殖场环评许可类别为登记表,卫生防护距离无法确定。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参照环评报告书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将民意测评全覆盖范围扩大至200米,特别是针对2024年7月9日测评当天不在家、行动不便、年龄偏大的群众,对黄吉养殖场200米范围内的18户在家居民(200米范围内共计21户,其中常年不在家3户),采取电话预约、逐户走访等方式,进行了全覆盖走访,均表示满意。

12

SD20LD0710MS13

东坡区

东坡区玫瑰园10区8栋6单元502

东坡区玫瑰园10区的名园物业在约4年前在8栋6单元502号房屋主卧前5米左右位置修建了绿叶垃圾池,实际上绿叶垃圾池也在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垃圾经常漫出,一个月才清理一次,臭味严重扰民。社区网格员告知7月9日环保局到了现场查看,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要求物管半个月清理一次绿叶垃圾,禁止堆放其他垃圾,并且当天把垃圾池进行了清理,但7月10日又堆放了其他垃圾。据了解,不是每个小区都修建了绿叶垃圾池,要求物业出示环保局的文件未果。请求拆除垃圾池。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东坡区玫瑰园小区8栋6单元处绿化垃圾池存在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堆放情况,且未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行立改。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会同东坡区民和社区居委会现场责成四川庆林实业集团眉山市名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时完成绿化垃圾池拆除工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及时拆除。该小区物业已于2024年7月11日,对绿叶垃圾池进行拆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健全制度。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督促四川庆林实业集团眉山市名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健全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聘请专业化清运公司及时清运绿化垃圾,在绿化修建工作期间实现日产日清,保障小区干净卫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

SD20LD0710MS14

东坡区

东坡区水天花月小区

东坡区崇礼镇水天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查,该问题属实。

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由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

SD20LD0710MS15

洪雅县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3栋的优程酒店的风管机外机安装在布拉格二期4楼平台,与居民住房不足5米距离,声音很大,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查,该问题属实。

经现场实地监测,布拉格广场优程酒店空调外机开机时噪声源附近区域分贝值为62.4分贝,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规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限值60分贝、夜间限值50分贝,空调外挂机产生的噪音对居民确有影响。

责任单位: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洪雅县公安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向该企业下发了《关于整改中央空调噪音问题的通知》,要求2024年7月11日22:00前停止使用该空调,目前该空调已停止使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会同眉山市达胜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酒店周边居民解释疏导工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由优程酒店迅速联系第三方噪音处理专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经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洪雅县公安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后实施,整改完成后经检测合格方可恢复空调使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15

SD20LD0710MS16

眉山市东坡区

东坡区万霖钱丰小区

东坡区万霖钱丰小区内8栋3单元和5栋有业主经营麻将馆,经常营业到晚上12点,噪音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经查,万霖钱丰8栋3单元101号房和5栋2单元102、104号麻将馆均营业至晚上12点,在经营期间麻将机洗牌声、打牌者高声喧哗。因营业时间过长,且麻将馆主管理不精细、不规范,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扰民。

责任单位: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一、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万霖钱丰小区内8栋3单元和5栋2单元业主经营麻将馆全面停业。(完成时限:2024年7月11日)

二、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坚持每日巡查,做好小区噪音管控,营造安静舒心的人居环境,确保此类问题不反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

SD20LD0710MS17

东坡区

东坡区崇礼镇桃园村(原星塔村)

东坡区崇礼镇桃园村(原星塔村)周边有泡菜厂、药厂等多家工厂,臭味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虎将公司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改造;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通过“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蜀地人家公司炒料车间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通过“喷淋+碱洗”处理。廖家湾公司炒料车间油烟经烟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外排;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通过“喷淋+碱洗”处理。博佳公司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改造;生产车间粉尘经吸尘罩,由二级旋风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弘公司生产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虎将公司、蜀地人家公司、廖家湾公司3家企业在泡菜企业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无明显异味,但在取盐渍菜和盐水转运2个环节有蔬菜发酵味道。同时,由于企业存在外购原材料或租用盐渍池等情况,企业生产时,需转运盐渍菜或者盐渍废水,时有“跑冒滴漏”等情况,导致在转运过程中有盐渍菜异味逸散。医药企业中,樵枫公司停产,无异味;天弘公司主要生产中药饮片,在烘干、蒸煮过程中存在中药味道;博佳公司产品为羟基淀粉,空气中存在淀粉味道,系工作人员出入生产车间时,没有随手关门造成。经查阅以上6家企业例行监测报告,检测氮氧化物、臭气浓度等指标检测结果均在国家规定限值内。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5家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待检测数据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调查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二、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3家泡菜企业异味问题,督导企业严格管理盐渍池,减少发酵环节异味;严格控制开池时间、取菜数量,取菜后及时覆盖盐渍池;取菜后的空置盐渍池要及时冲洗,保持洁净;及时转运取出盐渍菜,减少堆放量;加强员工管理,熟练操作规程;对转运车辆采取更严格密闭措施,减少异味飘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园区内泡菜、医药企业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巡查排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督导企业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和规范化操作养成,定期组织培训,强化奖惩机制。(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常态化宣传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

SD20LD0710MS18

东坡区

东坡区文定街18号

东坡区文定街18号的鑫景峰茶楼,茶楼内的麻将声和客人喧哗声音很大,噪音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鑫景峰茶楼噪音扰民主要源于靠近小区的两个包间及大厅距离住户较近,开窗时易导致声音外泄,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到茶楼向经营者宣讲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茶楼负责人承诺,将严格按要求文明守法经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1日晚到该茶楼及小区采用便携式噪音检测仪进行噪音检测,最高值为55.7分贝。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成鑫景峰茶楼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在紧邻居住区的两个包间和大厅张贴禁噪温馨提示,在顾客消费过程中关闭窗户,营业员进行必要的噪音控制劝导,以有效隔离或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紧邻居住区的两个包间尽量不安排棋牌娱乐活动,确需安排时夜间营业时间应控制在22:00以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宣传教育,提升经营者环保意识,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加强与群众沟通,了解需求关切,积极处理投诉,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

SD20LD0710MS19

东坡区

东坡区崇礼镇桃园村2组

东坡区崇礼镇桃园村(原星塔村)周边有泡菜厂、药厂等多家工厂,臭味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虎将公司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改造;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通过“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蜀地人家公司炒料车间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通过“喷淋+碱洗”处理。廖家湾公司炒料车间油烟经烟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外排;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通过“喷淋+碱洗”处理。博佳公司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改造;生产车间粉尘经吸尘罩,由二级旋风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弘公司生产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虎将公司、蜀地人家公司、廖家湾公司3家企业在泡菜企业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无明显异味,但在取盐渍菜和盐水转运2个环节有蔬菜发酵味道。同时,由于企业存在外购原材料或租用盐渍池等情况,企业生产时,需转运盐渍菜或者盐渍废水,时有“跑冒滴漏”等情况,导致在转运过程中有盐渍菜异味逸散。医药企业中,樵枫公司停产,无异味;天弘公司主要生产中药饮片,在烘干、蒸煮过程中存在中药味道;博佳公司产品为羟基淀粉,空气中存在淀粉味道,系工作人员出入生产车间时,没有随手关门造成。经查阅以上6家企业例行监测报告,检测氮氧化物、臭气浓度等指标检测结果均在国家规定限值内。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5家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待检测数据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调查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二、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3家泡菜企业异味问题,督导企业严格管理盐渍池,减少发酵环节异味;严格控制开池时间、取菜数量,取菜后及时覆盖盐渍池;取菜后的空置盐渍池要及时冲洗,保持洁净;及时转运取出盐渍菜,减少堆放量;加强员工管理,熟练操作规程;对转运车辆采取更严格密闭措施,减少异味飘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园区内泡菜、医药企业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巡查排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督导企业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和规范化操作养成,定期组织培训,强化奖惩机制。(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常态化宣传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

SD20LD0710MS20

仁寿县

仁寿县始建镇叶合村5组

仁寿县始建镇叶合村5组鸽子养殖场,污水乱排,蚊虫很多,臭味扰民。

群众反映的“养殖场污水乱排”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养殖场内实行雨污分流,日常经营中仅在每周清洗垫片时会产生污水约0.07立方米以及每日员工生产生活污水约0.1立方米,所有污水经沼气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群众果场灌溉使用,未发现养殖场周边有污水排放痕迹。养殖场内硬化的雨水沟部分损坏,泥土裸露在外,雨水冲刷后部分淤泥堆积在雨水沟,养殖场外雨水沟堵塞未及时清理,近期持续下雨,导致含有淤泥的雨水溢出至村道上。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

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负责,责成仁寿县明辉鸽场立即清理养殖场内、外雨水沟淤泥,迅速重新对雨水沟损坏部分进行硬化,及时疏通养殖场外排水沟,避免下雨时雨水溢出至村道上。(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并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养殖场蚊虫很多”问题属实。

经查,该养殖场内每三天进行一次杀虫灭蝇,记录台账齐全,在养殖场内外发现有少量蚊虫及苍蝇。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

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仁寿县明辉鸽场负责人及时对鸽舍内进行清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使用多种药物每3天对养殖场内及周边除虫灭蝇,避免蚊虫滋生,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养殖场臭味扰民”问题属实。

经查,该养殖场周边200米内群众2户,距离最近的住户直线距离40米。养殖场内实行8天左右定期清扫粪便及废料,同时开展消毒除臭。每次清扫产生约5吨粪便及废料,装袋后放置于堆粪棚,并于第二日送至仁寿井宏生物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制作有机肥。因养殖场在清理鸽粪后随即又有新的粪便堆叠在鸽笼最下层,所以养殖场内存在轻微粪污臭味。在堆粪棚转运干粪过程中有少量鸽粪散落在棚内,因堆粪棚未进行硬化无法彻底清理,距离堆粪棚周围12米左右能闻到轻微粪污臭味。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负责,责成仁寿县明辉鸽场对养殖场堆粪棚进行硬化。(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二、由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督促养殖场组织人员对场内的鸽粪及废料及时清扫与转运,并坚持做好场地内的消杀除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定期巡查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

SD20LD0710MS22

东坡区

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江公社区2组

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江公社区2组,有人将垃圾倒在村组的宅基地上面,无人处理。

经查,该问题属实。

2010年江公社区2组居民安置到江公丽景A区,原江公社区2组的土地长期征而未用,老房子年久失修无人居住,附近居民和商户将淘汰的旧衣服、家具及建筑垃圾等倾倒于江公2组宅基地上面,造成垃圾积存。

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一、立行立改。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江公社区组织人员对江公2组原居民宅基地处垃圾进行清理,并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加强宣传力度。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周边居民和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周边居民和商户规范投放各类垃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日常监管。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发现垃圾及时清理,确保该处不再出现垃圾堆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

SD20LD0710MS23

东坡区

东坡区思蒙镇工农村1组

500kv特高压线横跨了东坡区思蒙镇工农村1组部分村民的房屋,有些距离不足5米。请求拆迁安置和合理赔偿。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500kv特高压线”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供电公司(简称国网眉山供电公司)眉山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2024年7月5日,对工农村1组高压线邻近区域 暂未启动拆迁程序的8家农户开展第1次现场测距。其中,以靠近房屋一侧架空线路边导线垂线为基准,测量水平距离余某某围墙3.3m、主体房屋9m,代某某主体房屋7.7m,王某某主体房屋10.4m,宋某某主体房屋12.5m,谢某某主体房屋17.7m,张某某主体房屋15m,苏某某主体房屋9m,黄某某主体房屋9m。余某某房屋围墙与边导线之间最小水平距离为3.3m,不足5m。根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不应跨越长期住人的建筑物”的规定,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及相关技术单位确认本工程线路涉及院坝围墙不属于人长期居住的建筑,上述8处房屋均满足规范要求,故不在房屋拆迁范围内。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东坡区思蒙镇人民政府

一、再次确认距离。因群众拆迁意愿强烈,为保证测距数据准确,东坡区思蒙镇人民政府已协同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将于7月20日再次对西电50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垂线距离较近区域的8家农户开展第2次测距,向群众出具专业纸质报告,并做好解释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二、做好宣传沟通。由东坡区思蒙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同国网眉山供电公司持续做好项目附近村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

SD20LD0710MS24

东坡区

东坡区西部药谷

东坡区西部药谷内有很多厂房,经常散发出来很多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园区内主要产生臭味的企业为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四川伊诺达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上述四家医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会产生臭味,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园区组织专人开展现场调查,调查情况如下:一是四家企业臭气污染因子及治理设施情况:国为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三甲胺、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酸液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水喷淋吸收+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伊诺达博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碱洗+石蜡油+水洗+除雾器+活性炭”;德峰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吸气罩+引风机+稀碱液循环洗涤系统+15m排气筒”;森科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根据企业环评报告,治理措施为“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采取自然通风,污泥日产日清,加强绿化”。二是园区现场调查了以上4家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废气监测报告,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三是园区2021年、2022年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园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SO2、NO2、PM10、PM2.5、CO、O3、非甲烷总烃、TVOC、氯化氢、氨、硫化氢、氟化物等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及相关标准要求。虽然四家企业废气稳定达标,在气候条件不利的条件下,周边居民群众会闻到一定臭味。

责任单位: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加强对4家涉臭味企业(国为、伊诺达博、森科、德峰)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B级申报,全面提升臭气治理效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环保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2024年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3

SD20LD0710MS25

东坡区

东坡区水天花月兰亭墅小区

东坡区崇礼镇水天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查,该问题属实。

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由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

SD20LD0710MS27

彭山区

彭山区迎宾大道121号湖畔云庐小区

彭山区迎宾大道121号湖畔云庐小区后面的污水处理厂,晚上作业时噪音扰民。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7月11日,对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厂界昼夜噪音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湖畔云庐小区距离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较近,产生的噪音会对小区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责任单位: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由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眉山市彭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确保降噪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做好周边居民群众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强化日常巡查,不定期开展噪音监测,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厂界噪音超标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

SD20LD0710MS28

彭山区

彭山区谢家镇创新二路中段1号

彭山区谢家镇创新二路中段1号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锂电池,粉尘严重,噪声扰民,并且会排放污水。近期为应付检查,该厂白天停工,夜晚才生产。

群众反映的“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锂电池,粉尘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杉杉公司主要生产锂电池负极材料,不是生产锂电池。2024年,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先后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杉杉公司的废气和噪声进行了检测,均未超标。该公司经现场调阅资料,杉杉公司涉及粉尘的排气筒共18根,配套安装了湿电除尘4套,布袋除尘14套。现场调查中发现杉杉公司坩埚自动上料系统虽有集气设施,但现场仍有少许粉尘无组织散逸;填料筛分工序地面存在隔热物料散落,未及时清理;厂区内运输车辆较多,部分道路存在扬尘。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于7月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杉杉公司颗粒物进行了检测。

责任单位: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一、依法调查处理。待颗粒物检测报告出具后,由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依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督促杉杉公司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对坩埚自动上料系统少许逸散粉尘的收集,降低粉尘逸散情况,及时清理填料筛分工序地面散落的隔热物料,配备专业的洒水清扫车,加强道路清扫及洒水频次,降低道路扬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落实降噪措施。责令杉杉公司加强日常巡查,落实设施设备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的限流、限速,有序进入厂区、厂区内禁止鸣笛的管理,定期开展监测。(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督促杉杉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定期开展监测。(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杉杉公司厂区内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机械磨、辊压磨、罗茨风机、空压机等。该公司采取了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风机消声器、空压机独立封闭等降噪措施,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各种声音叠加,同时厂区内运输车辆较多,在现场调查时感觉声音较大。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于7月11日对杉杉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眉彭环执法监字〔2024〕023号)显示未超标。

群众反映的“排放污水”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查,杉杉公司废水有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循环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于7月11日对杉杉公司污水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眉彭环执法监字〔2024〕023号)显示未超标。

群众反映的“近期为应付检查,该厂白天停工,夜晚才生产”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调阅杉杉公司7月1日至7月10日用电量情况(见附件),总用电量为7148万千瓦时;白天总用电量占比51%,夜间总用电量占比49%。同时,根据调查杉杉公司项目工艺,其石墨化炉属于连续生产工艺,石墨化炉从启动生产到停止需连续供电51小时以上,期间不能中断生产,否则会导致石墨炉内产品报废,不存在“近期为应付检查,该厂白天停工,夜晚才生产”情况。

26

SD20LD0710MS29

东坡区

东坡区环湖路水岸花都小区

东坡区环湖路水岸花都小区外面(颖滨桥桥头)广场舞噪音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经调查,颖滨桥附近常年有2个广场舞活动群体,共计40余人在该区域健身娱乐,音响设备音量较大,时间一般集中在上午6:00—10:00、晚上7:00—8:30。7月11日晚,执法人员对颖滨桥附近广场舞活动点进行重点巡查,发现1处跳广场舞情况,经噪音检测仪检测为49分贝,音量未超标。7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颖滨桥附近进行了巡查,发现该片区有1处跳广场舞的情况,经噪音检测仪检测,音量超过55分贝,已违反城区噪音防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劝导,减少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对颖滨桥广场舞进行有效规劝,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按照噪音管控相关要求,控制广场舞音量在55分贝以内,减少噪音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在被投诉区域设置温馨提示牌,限定跳舞时段为:8:30至11:00、18:30至20:30。(完成时限:2024年7月12日已完成)

三、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东坡区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配合,每年定期对该区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并采取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加强巡查频次、及时响应投诉等方式长效巩固治理成果,为居民营造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7

SD20LD0710MS30

洪雅县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3栋的优程酒店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3栋的优程酒店的风管机外机安装在布拉格二期4楼平台,与居民住房不足5米距离,声音很大,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查,该问题属实。

经现场实地监测,布拉格广场优程酒店空调外机开机时噪声源附近区域分贝值为62.4分贝,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规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限值60分贝、夜间限值50分贝,空调外挂机产生的噪音对居民确有影响。

责任单位: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洪雅县公安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向该企业下发了《关于整改中央空调噪音问题的通知》,要求2024年7月11日22:00前停止使用该空调,目前该空调已停止使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会同眉山市达胜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酒店周边居民解释疏导工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由优程酒店迅速联系第三方噪音处理专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经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洪雅县公安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后实施,整改完成后经检测合格方可恢复空调使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28

SD20LD0710MS31

东坡区

东坡区三苏镇济光村5组

东坡区三苏镇济光村5组的露天石矿厂,在作业时扬尘扰民,对周边居民种植的水果产生了影响。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被投诉对象位于三苏镇济光村5组,空地面积约3亩,原为济光村5组集体土地,由周某承租,后因经营不善转租给付某堆放砂石、回收混凝土粉碎后用于自己的工地等。现场堆放有砂石、回收混凝土约2000方,没有其他物料堆放;经现场了解,承租人付某租用丹棱县某老板的粉碎机用于处理建渣和泥夹石用于自己的工地等,大约一月粉碎一次,无其他经营情况,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环保设施。周边果树未发现明显粉尘。经走访了解周边群众,2022年以来果树产量未受影响。

责任单位: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

一、立行立改。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工作专班已督促业主完善相关手续,业主进行核算后成本过高,表示不再使用该土地堆放物料,自行清理转运堆放砂石、混凝土等物料。(完成时限:2024年8月11日)

二、整改监督。由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工作专班和济光村环保工作干部对周边群众做解释工作,告知群众转运过程中有一定扬尘,请群众予以理解,并督促个体户付某使用雾炮机全程喷雾降尘,避免转运工作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确保整改到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常态化监管。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工作专班将持续强化监督工作,确保该地不再堆放处理建渣。同时若该地要用作其他用途,则由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相关审批工作。另对该闲置土地加强管理,用作其他用途时严审严管;对辖区内常态化巡查,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9

SD20LD0710MS32

眉山市东坡区

东坡区下大南街2段265号的众创垃圾处理厂

东坡区下大南街二段265号的众创垃圾处理厂,臭味扰民、扬尘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眉山众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占地约10亩,场地堆放有4堆建筑垃圾,大部分为碎砖,共约500立方米,大部分建筑垃圾已覆盖,未见扬尘,同时未发现有明显臭味。经过询问业主了解,该场地已很久未新进建筑垃圾,以前倾倒建筑垃圾时有一定扬尘。

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东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行立改。由东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成业主立即停止收集建筑垃圾,并在2天内全面清除已堆放的建筑垃圾,后续不再收集堆放建筑垃圾。2024年7月9日,现场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加强宣传和巡查力度。由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业主遵章守法,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落实后续监管。由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确保该场地不再进行建筑垃圾收集、堆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0

SD20LD0710MS33

洪雅县

洪雅县槽渔滩镇文山村的华茂农业养猪场

洪雅县槽渔滩镇文山村的华茂农业养猪场,将污水和粪便排放到了村组沟渠,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粪污无直排。现场未发现养殖场粪污直排沟渠痕迹。猪场建有雨污分流系统,圈舍粪污采用水泡粪方式收集,建有沼气池、储液池4800m3,配套自有消纳土地127亩,并与洪雅县禾瑞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消纳协议。养殖场产生的粪污收集后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后,干粪用作有机肥,沼液还地、还田利用。2023年底粪污存量约1000立方米,2024年1—7月粪污产生量约4600立方米,目前存量粪污约2400立方米,消纳粪污3230立方米(其中:自有消纳土地消纳干粪1次共180立方米,消纳沼液13次共740立方米;委托第三方车辆转运沼液165车共2310立方米,转运至中保片区、止戈莲花坝片区、槽渔滩青江村片区还田利用。中保片区还田面积320余亩,涉及1个村民小组,120户311人。止戈莲花坝片区还田面积450余亩,涉及1个村民小组,共70户182人。槽渔滩青江村片区还田面积120余亩,涉及2个村民小组,共215户436人。经走访调查,群众对粪肥还田无意见)。7月13日,调查组中保片区、止戈莲花坝片区、槽渔滩青江村片区沟渠采集水样开展水质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二、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养殖场每年需补栏两次,补栏时需对运载生猪车辆进行消毒,现场发现在洗消过程中有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处理滴洒至路面。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选择适宜地点建设洗消点,修建不小于3立方米的收集池,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养殖场外环境检查,保证沟渠、道路等清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一是做好养殖场日常巡查及监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二是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养殖场科学合理设置洗消点,督促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由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1

SD20LD0710MS34

东坡区

东坡区永寿镇双桥村4组烤川芎

东坡区永寿镇双桥村4组烤川芎的厂房在作业时臭味扰民,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

经查,该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东坡区永寿镇双桥村4组烤川芎的厂房”共有3家烤房:建鑫家庭农场占地面积约2000㎡,烤炕11个;昌雄家庭农场占地面积约600㎡,烤炕4个;艳梅家庭农场占地面积约300㎡,烤炕3个。现场检查时,3家烤房均处于停产状态(建鑫家庭农场、昌雄家庭农场、艳梅家庭农场分别于6月13日,6月18日,6月16日停工)。现场均发现烤房部分墙面破损,能明显闻到川芎(中药材)味道,烤炕无粉尘和烟气收集装置,现场堆放有成品装袋川芎。通过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反映烤房在生产时有气味产生,对周边部分村民有影响。

责任单位: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

一、立行立改。由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督促业主对物料进行规范,对烤房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加强整改。由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负责,2024年7月12日,约谈了3家烤房负责人,要求3家烤房对破损部位进行修补(完成时限:2024年9月15日);督促业主安装粉尘和烟气收集装置,对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及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10月15日)

三、加强监管。由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业主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常态化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整洁,避免发生臭味扰民问题,同时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环保问题并整改到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2

SD20LD0710MS35

东坡区

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距离房屋较近,且存在安全隐患。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该项目在“十二五”初期便纳入了眉山市中心城区规划。国网眉山供电公司于2014年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3月取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2022年5月取得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可研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稳评备案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核准批复,2022年10月取得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眉山东坡圣寿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2年11月取得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22〕84号)。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经查,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3

SD20LD0710MS36

彭山区

彭山区锦江大学对面

彭山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对面很多卖宵夜商家,将显示屏摆在门外,经常经营到很晚,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群众反映的“彭山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对面很多卖宵夜商家,经常经营到很晚,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经查,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对面彭溪河畔小区共有“宜宾把把烧”“炭烤天下”“小蚝先生”“3+2龙虾”“姬小满”等夜宵店铺21家,每日营业时间约为19:00—次日02:00。2024年7月,“小蚝先生”烧烤店经营者李某某将约200寸移动显示屏放置于安置小区临时店铺(彭溪河畔6-4号)内播放2024欧洲杯足球赛事,期间店内顾客就餐声音过大,经营者未主动劝导和及时采取降音降噪措施,导致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

一、由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共同督促“小蚝先生”烧烤店做好关闭隔音门窗、张贴禁噪标识,主动劝导客户文明用餐,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7月16日临时店铺租约到期后,该店表示临时店铺将停止营业。(完成时限:2024年7月12日,已完成)

二、由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共同加强彭溪河畔安置居民小区公共区域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畅通生态环境问题投诉渠道,督促安置居民小区商家主动做好夜间经营期间的降音降噪措施,对巡查中发现存在涉生态环境污染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彭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彭山区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物业小区、商圈等场所管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和实时监管力度,提升经营者环保意识,防止噪音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将显示屏摆在门外”问题不属实。

经查,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对面彭溪河畔21家餐饮商铺,目前仅“小蚝先生”1家利用显示屏播放影像,但显示屏固定在店内播放使用。7月11日19:24和23:36,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对彭溪河畔小区周边进行巡查,现场未发现有显示屏摆在门外的现象。

34

SD20LD0710MS37

东坡区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距离房屋较近,且存在安全隐患。且2022年该高压线铁塔的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该项目在“十二五”初期便纳入了眉山市中心城区规划。国网眉山供电公司于2014年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3月取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2022年5月取得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可研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稳评备案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核准批复,2022年10月取得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眉山东坡圣寿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2年11月取得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22〕84号)。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经查,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2022年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问题不属实。

经查,由于项目尚未投运,故暂未开展环评验收及公示工作。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眉山东坡圣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计划在2024年内完成本项目尤其是涉及群众重点关注的区域(含万景峰汇小区)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5

SD20LD0710MS39

东坡区

东坡区千禾大道禾顺驾校旁边修车厂

东坡区千禾大道禾顺驾校旁边有个修车厂,每天关门在内部作业,噪音扰民,并且会喷漆,臭味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2024年7月11日,东坡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对现场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该经营场所未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厂房无环保设备和措施,厂房已关闭,未发现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无工人作业和喷漆,但喷漆房未关闭,存在喷漆后的油漆异味。经走访附近居民,该汽修厂作业时偶尔存在噪音扰民、喷漆臭味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东坡区交通运输局,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

一、2024年7月12日,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当事人朱某某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该厂房业主在未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情况下不得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拒不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且继续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将移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东坡区交通运输局、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监管,督促该汽修厂整改到位,在未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情况下不得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同时加强对该区域汽车维修企业的日常巡查,发现维修喷漆污染、噪声污染等行为及时制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广泛宣传,加强对群众关于相关法律的普及宣传,对企业进行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6

SD20LD0710MS40

青神县

青神县西龙镇

青神县西龙镇的斑布造纸厂,在晚上私自排污,臭气扰民。

群众反映的“青神县西龙镇的斑布造纸厂,在晚上私自排污”问题不属实。

经查,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竹片洗涤、蒸发、浆板、原纸工段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预处理设施,经过“格栅+混凝+沉淀”环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实际每天处理量约1.3万吨/天,满足实际处理需求。同时,按照环评要求,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各构筑物按相关规范实施了地面防渗工程,在竹片堆场设有初期雨水导流沟和收集池,通过管线输送至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公司的所有污水都通过企业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不存在晚上私自排污情况。

责任单位: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青神县经信和科技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

一、由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经信和科技局负责,督促四川环龙新材料公司加快竹片堆场异味治理。竹片采取“先进先用”原则,降低发酵程度;降低竹片堆场堆存高度,在原堆放高度基础上下降2至3米、长堆采取“齿”形堆放,降低发酵程度和减少挥发气量;优化“三段四湿”降尘系统,降低堆存竹片湿度,降低发酵程度和挥发气量;疏通料场四周环形雨水排水沟,收集治理堆场初期雨水。(完成时限:2024年7月20日)

二、由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经信和科技局负责,督促四川环龙新材料公司加快污水预处理异味治理。要实施生化处理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降低中污废水中的氨氮浓度,彻底解决因废水氨氮浓度高、储存时间长而散发异味问题。增设初沉池覆膜密封装置,并配套碱洗+生物滤池两级除臭系统,彻底解决初沉池异味挥发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三、由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四川环龙新材料公司加快生产环节噪音治理。立即在蒸发工段冷却塔邻近居民居住点一侧设计建设降噪吸噪墙,在原纸工段储浆塔抽浆泵处建设半封闭式隔噪墙。(完成时限:2024年8月10日)

四、由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钟家山村自来水管网闭水测试,顺利通水。(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五、由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经信和科技负责,督促四川环龙新材料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15项环保管理严禁行为、6类45条环保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实现生产过程低排放、低能耗、固废利用率100%。(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臭味扰民”问题属实。

环龙新材料在蒸煮、洗选、蒸发、苛化、污水预处理、竹片堆放6个环节产生废气。其中蒸煮、洗选、蒸发环节产生的异味废气经负压密封收集、净化后输送至碱回收炉作为洁净能源掺烧处理,苛化环节产生的异味废气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外排。但竹片料场因堆放高度高、存放周期长、竹片湿度大(鲜竹片含水率45%)等因素会在堆存过程中发酵产生异味,污水预处理环节因废水氨氮浓度高(易挥发出氨气)、且初沉池未覆膜密封易产生异味气体。加之雨天、夜间气象条件差,气压低,异味气体不易向上扩散、易形成聚集性气团,厂区周边异味明显。

37

SD20LD0710MS41

青神县

青神县青竹街道钟家山村6组

青神县青竹街道钟家山村6组斑布造纸厂,排污导致村组地下水不符合饮用标准,臭味扰民,且晚上作业时会导致自家门窗共振,噪音扰民。

群众反映的“青神县西龙镇的斑布造纸厂,在晚上私自排污,排污导致村组地下水不符合饮用标准”问题不属实。

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竹片洗涤、蒸发、浆板、原纸工段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预处理设施,经过“格栅+混凝+沉淀”环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实际每天处理量约1.3万吨/天,满足实际处理需求。同时,按照环评要求,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各构筑物按相关规范实施了地面防渗工程,在竹片堆场设有初期雨水导流沟和收集池,通过管线输送至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公司的所有污水都通过企业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不存在晚上私自排污情况。投诉人居住地不属于自来水集中供水区,所取地下水无净化处理设施。青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该区域(青神县青竹街道钟家山村)自来水管网建设,正在做管网闭水测试,预计8月底前开通供水。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四季度、2024年一季度对10个地下水检测井进行检测,各检测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同时,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3月29日委托四川合力新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12个地下水检测井进行检测,各检测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责任单位: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青神县经信和科技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

一、由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经信和科技局负责,督促四川环龙新材料公司加快竹片堆场异味治理。竹片采取“先进先用”原则,降低发酵程度;降低竹片堆场堆存高度,在原堆放高度基础上下降2至3米、长堆采取“齿”形堆放,降低发酵程度和减少挥发气量;优化“三段四湿”降尘系统,降低堆存竹片湿度,降低发酵程度和挥发气量;疏通料场四周环形雨水排水沟,收集治理堆场初期雨水。(完成时限:2024年7月20日)

二、由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经信和科技局负责,督促四川环龙新材料公司加快污水预处理异味治理。要实施生化处理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降低中污废水中的氨氮浓度,彻底解决因废水氨氮浓度高、储存时间长而散发异味问题。增设初沉池覆膜密封装置,并配套碱洗+生物滤池两级除臭系统,彻底解决初沉池异味挥发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三、由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四川环龙新材料公司加快生产环节噪音治理。立即在蒸发工段冷却塔邻近居民居住点一侧设计建设降噪吸噪墙,在原纸工段储浆塔抽浆泵处建设半封闭式隔噪墙。(完成时限:2024年8月10日)

四、由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钟家山村自来水管网闭水测试,顺利通水。(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五、由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经信和科技负责,督促四川环龙新材料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15项环保管理严禁行为、6类45条环保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实现生产过程低排放、低能耗、固废利用率100%。(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臭味扰民”问题属实。

环龙新材料在蒸煮、洗选、蒸发、苛化、污水预处理、竹片堆放6个环节产生废气。其中蒸煮、洗选、蒸发环节产生的异味废气经负压密封收集、净化后输送至碱回收炉作为洁净能源掺烧处理,苛化环节产生的异味废气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外排。但竹片料场因堆放高度高、存放周期长、竹片湿度大(鲜竹片含水率45%)等因素会在堆存过程中发酵产生异味,污水预处理环节因废水氨氮浓度高(易挥发出氨气)、且初沉池未覆膜密封易产生异味气体。加之雨天、夜间气象条件差,气压低,异味气体不易向上扩散、易形成聚集性气团,厂区周边异味明显。

群众反映的“晚上作业时会导致自家门窗共振,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环龙新材料噪音来源于蒸发工段冷却塔风机运行机械性噪声(共12个,24小时连续运行)、原纸工段储浆塔抽浆泵运行机械性噪声(共4台,每天间断运行12小时)。根据环龙新材料噪音检测报告,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60、夜间噪声最大值54,均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以内(昼间65、夜间55)。2024年7月11日19点—24点、7月11日21点—23点,青神生态环境局连续两天对环龙新材料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昼间噪声最大值60、夜间噪声最大值54,在限值以内。经实地走访企业周边居民住宅区域,夜间能听到碱炉排空声音,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38

SD20LD0710MS42

东坡区

东坡区铁环路365号同升2期

东坡区铁环路365号同升2期小区西门外面比亚迪4S店,喷漆臭味扰民、随意倾倒垃圾在路边。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该维修企业喷烤漆房于2024年5月已拆除,目前只有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现场无任何臭味;但发现汽车销售处有部分买车人随意丢弃的烟头和纸屑,未及时清扫。经走访附近住户确认,截至目前未发现任何臭味现象,且烟头和纸屑已及时清扫。

责任单位:东坡区交通运输局,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

一、立行立改。由东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责令该维修企业增设垃圾桶、增加垃圾转运频次、加强企业员工卫生健康教育和来店客户引导。(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加强巡查。由东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加大对该区域维修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宣传。由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业主遵章守法,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乱排乱放行为及时制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9

SD20LX0710MS43

洪雅县

洪雅县七里坪度假区

洪雅县七里坪度假区过度砍伐山林,破坏生态环境,小区内很多业主毁林建房,圈占硬化公共绿地,私搭乱建,修建房屋和花园。大风车公路两边的大片山林被砍伐几年了,至今没有恢复。

群众反映的“洪雅县七里坪度假区过度砍伐山林,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经查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七里坪镇2018年至今林木采伐未突破林木采伐限额。未发现“洪雅县七里坪度假区过度砍伐山林,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洪雅县林业局、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

一、责成洪雅县林业局,继续加强森林生态保护。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二是进一步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责成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和洪雅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度假区内建设行为的管理。一是强化常态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二是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强化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责成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继续严格控制七里坪度假区开发强度。一是度假区内除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外,今后一律不再新报征开发用地;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和再论证结果,指导已供未建设用地建设活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小区内很多业主毁林建房,圈占硬化公共绿地,私搭乱建,修建房屋和花园”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发现存在业主圈占公共绿地行为,未发现“毁林”行为,违章搭建主要为花园、平台等侵占公共空间、公共绿地行为。2024年7月13日已对排查出的违章搭建进行拆除。

群众反映的“大风车公路两边的大片山林被砍伐几年了,至今没有恢复”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七里坪度假区大风车公路两边土地”已依法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40

SD20LD0710MS44

东坡区

东坡区水天花月小区

东坡区水天花月小区后面有多家泡菜厂,臭味扰民。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邓仕公司炒料车间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3米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喷淋+碱洗+生物滤池”工艺处理。现场无明显异味。老坛子公司蒸汽发生器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0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喷淋+酸洗+碱洗”工艺处理。现场无明显异味。惠通公司生产车间炒制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由于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

针对惠通公司异味问题,园区管委会已于2024年5月21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于5月29日,约谈惠通公司主要负责人。督导企业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问题点位,采取应急措施进行严格密封。同时,组织惠通公司到多家企业实地调研异味处理工艺,聘请专家现场指导,制定废气整治计划表,编制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改造方案。目前,该方案已通过惠通公司集团总部审核,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8月进场施工。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由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在前期整改基础上,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由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1

SD20LD0710MS45

仁寿县

仁寿县先锋街2段世锦公寓2栋1单元2号

仁寿县先锋街2段世锦公寓2栋1单元2号业主收集了很多垃圾在家,生产地沟油,臭味扰民。

群众反映的“业主收集了很多垃圾在家”问题属实。

被反映业主黄某某自家阳台有大量废纸板等生活垃圾杂乱堆放。

责任单位: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责令黄某某立即停止该行为,督促仁寿启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黄某某住宅内堆存的废弃油脂进行清运处置。由仁寿县普宁街道办事处负责,强化对被投诉对象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处置政策宣传,督促其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单位处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仁寿启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优化餐厨垃圾收运方式,缩短在街面停留时间,确保餐厨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仁寿县普宁街道办事处负责,立即组织人员对世锦公寓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清扫、消杀、除臭;同时,做好世锦公寓居民解释、安抚工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群众反映的“生产地沟油”问题不属实。

黄某某在自家卫生间利用简易油水分离工具提取废弃油脂,分离后的油脂用塑料容器盛放堆存于自家客厅。而后,出售给仁寿县北斗镇帝蓝商贸店,再转卖给成都龙腾天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用作提炼柴油、生物燃料。由于黄某某提取后的油脂去向明确,“生产地沟油”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世锦公寓小区公共区域内有明显餐厨垃圾散发的臭气。

42

SD20LD0710MS46

东坡区

东坡区万为江南里10栋旁的电信公司办公大楼

东坡区万为江南里10栋旁的电信公司办公大楼的空调外机,声音分贝过大,噪音扰民。

经查,该问题属实。

电信公司空调外机安装在办公楼背面,正对江南里小区居民楼。因空调安装时间较久,螺丝松动导致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嗒嗒”声,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

一、立行立改。7月13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完成对空调外机的维修和加固。(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复核监测。7月1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噪音检测,空调外机运行噪音为52.1分贝,未超出国家标准。(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长效措施。增加巡查频率,加强对社会生活噪音的管控,及时查处噪声扰民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3

SD20LD0710MS47

东坡区

东坡区春熙广场楼下多家烧烤店

东坡区春熙广场楼下多家烧烤店,油烟扰民,且会经营到凌晨四五点,且地面油烟严重。

群众反映的“东坡区春熙广场楼下多家烧烤店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通过现场观察与噪音监测,东坡区春熙广场楼下多家烧烤店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重点针对50余家餐饮商户进行排查,发现新疆和田玉、忆品香龙虾、胖墩、张大厨4家店铺在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落实禁噪措施,噪音超过55分贝,违反城区噪音管控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大石桥派出所、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春熙广场8家违规夜宵店商家进行约谈,重申经营规范,并组织商家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明确商家应承担的责任。(完成时限:2024年7月6日)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桐花巷社区、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力量,对春熙广场相关餐饮店超出商圈范围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问题于7月9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将外摆占道经营的物品规范至春熙广场商业综合体范围内,同时对商户及顾客进行进一步的规劝,以减少噪音扰民情况的发生;不定时利用噪音检测仪对经营时段音量进行监测,有效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干扰。(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物业于7月12日对相关商家再次约谈,宣导春熙广场商圈合规外摆经营、油烟噪音管控的相关政策法规,其中重点针对外围的8家烧烤餐饮店铺提出要求,将店铺前的外摆炉具全部收入店内,以进一步减少味道外溢的情况。(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四、将春熙广场商圈列为重点管控区域,增派管理人员,加大巡查频次,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噪音扰民及油污问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群众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春熙广场所有餐饮店铺明火灶台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按时清洗,7月9日执法人员通过油烟检测设备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各烧烤商家烟道已接入物业公共烟道,但存在部分味道外溢的情况。

44

SD20LD0710MS48

东坡区

东坡区眉州大道玉龙半岛小区

东坡区眉州大道玉龙半岛小区3栋附近经常在晚上弥漫一股酸臭味,不清楚臭味来源。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玉龙半岛小区距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直线距离(天府四川西部药谷)约2.5公里,距科工园片区约1.5公里,企业生产可能会对小区居民有影响。

7月11日16:00-22:00,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玉龙半岛3栋部分业主进行了走访调查,共计走访调查10户,其中9户表示晚上未曾闻到过此臭味,1户表示晚上偶尔闻到过。同时,组织白玉社区、鱼山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科工园片区工业企业进行了排查梳理,未发现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臭气。

经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调查,园区内主要产生臭味的企业为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科”)、四川伊诺达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诺达博”)、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为”)、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峰”),上述四家医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会产生臭味,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一是四家企业臭气污染因子及治理设施情况:国为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三甲胺、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酸液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水喷淋吸收+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伊诺达博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碱洗+石蜡油+水洗+除雾器+活性炭”;德峰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治理工艺为“吸气罩+引风机+稀碱液循环洗涤系统+15m排气筒”;森科臭气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根据企业环评报告,治理措施为“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采取自然通风,污泥日产日清,加强绿化”。二是园区现场调查了以上四家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废气监测报告,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三是园区2021年、2022年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园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SO2、NO2、PM10、PM2.5、CO、O3、非甲烷总烃、TVOC、氯化氢、氨、硫化氢、氟化物等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及相关标准要求。虽然四家企业废气稳定达标,在气候条件不利的条件下,周边居民群众会闻到一定臭味。

责任单位: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加强监测。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024年12月底之前由园区联系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并完成2024年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监管。由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加强对4家涉臭味企业(国为、伊诺达博、森科、德峰)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于2024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B级申报,全面提升臭气治理效率;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本辖区内科工园片区涉气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