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件 编号 |
所属县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SD20LD0705MS01 |
东坡区 |
玉龙半岛小区外阜成路 |
东坡区玉龙半岛小区外的阜成路24小时都有货车通行,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和安全隐患。 |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一是虽然眉山市公安局已将太和片区纳入眉山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范围,但太和片区企业存量也较多,存在大量刚需生产、生活货物运输情况,太和片区绕城路网缺失,只能借用阜成路、文安东路通行。二是眉山市中心城区东西向过境路网单一,西向通道路网节点全部汇聚于西来堰大桥,东向通道路网节点全部汇聚于岷江二桥,太和片区生产、生活物资只能依托阜成路、文安东路通行。三是目前针对太和片区生产生活刚需,我局实行货运车辆入城证办理制度,严格审批进出太和片区货运车辆入城证办理,并对货运车辆通行的时间、线路严格审核。 |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一、在阜成路路段设置货车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检查,加大对太和片区货运、工程车辆的违法查处力度、对乱鸣笛、“双超”、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实施严格查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延长勤务时段,夜间9时至12时安排专门勤务组对阜成路、文安东路强化巡逻管控,对未办理入城证通行车辆严格执法,对办理入城证未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车辆进行检查和处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强化宣传疏导,联合社区网格员,开展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快速完成南环线全段绕城线路的建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结合城市路网的完善,第一时间将太和片区绕行路线外扩,减少对已建小区和学校的影响,目前已经优化调整3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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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20LD0705MS02 |
东坡区 |
水天花月小区 |
东坡区崇礼镇水田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通惠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且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惠通公司正常生产,MVR项目未运行。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一是盐渍菜转运时,运输车辆产生噪音;二是挖掘机取菜作业时产生噪音;三是锅炉房靠围墙处蒸汽管道排气阀损坏,蒸汽喷发产生噪音;四是生产车间冷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水天花月兰亭墅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46.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运输车辆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立即调整盐渍菜转运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司机、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针对挖掘机取菜作业噪音问题,立即调整作业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夜间取菜作业不得靠近小区,避免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蒸汽管道排气阀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在蒸汽管道冷却后,立即对蒸汽管道损坏排气阀进行更换;针对冷风机运行噪音问题,采用吸音材料对车间5台冷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三、惠通公司负责,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降低噪音叠加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四、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定期核查项目降噪情况,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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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且会不时排放臭气”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3 |
SD20LD0705MS03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洪雅县槽渔滩镇文山村一养猪场将畜禽粪污排放到了村组沟渠,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粪污无直排沟渠。经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养殖场粪污直排沟渠痕迹。猪场建有雨污分流系统,圈舍粪污采用水泡粪方式收集,建有沼气池、储液池4800立方米,配套自有消纳土地127亩,并与洪雅县禾瑞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消纳协议。养殖场产生的粪污收集后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后,干粪用作有机肥,沼液还地、还田利用。2023年底粪污存量约1000立方米,2024年1-7月粪污产生量约4600立方米,目前存量粪污约2400立方米,消纳粪污3230立方米(其中:自有消纳土地消纳干粪1次共180立方米,消纳沼液13次共740立方米;委托第三方车辆转运沼液165车共2310立方米,转运至中保片区、止戈莲花坝片区、槽渔滩青江村还田利用,经走访调查,群众对粪肥还田无意见)。 二、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经现场核查,养殖场每年需补栏两次,补栏时需对运载生猪车辆进行消毒,现场发现在洗消过程中有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处理滴洒至路面。 |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一、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选择适宜地点建设洗消点,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养殖场外环境检查,保证沟渠、道路等清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一是做好养殖场日常巡查及监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二是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养殖场科学合理设置洗消点,督促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由洪雅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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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20LD0705MS05 |
彭山区 |
江口街道泥湾村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泥湾村(锦江河边)一砂石厂后面有大片建筑垃圾被掩埋。 |
经查,该问题属实。 7月6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江口街道办事处对江口街道泥湾村2组开展了实地勘验调查,组织挖掘机对眉山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厂房外东南侧、锦江河堤西侧的便道进行挖掘,共挖掘10处,查实该便道由建筑垃圾填铺,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为砖块、石块、泥土和混凝土块,便道长约300米、宽约5米、厚度约0.5米。经分别询问眉山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厂长罗某英和便道施工负责人杨某棋,查实眉山市彭山区棋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了方便转运锦江河堤建成后的剩余建材,在2024年1月利用融创工地的建筑垃圾铺设了该便道。 |
责任单位: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彭山区江口镇街道办事处 一、行政处罚情况。2024年7月7日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眉山市彭山区棋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进行了立案调查(眉彭综执立字〔2024〕第08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责令立即整改。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眉山市彭山区棋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眉彭综执责停(改正)通字〔2024〕0706003号),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前对便道上违法铺设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清理区域进行覆土回填,2024年7月8日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彭山区江口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依法制止涉建筑垃圾倾倒、堆放等行为,开展调查或进行违法线索移交(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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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20LD0705MS06 |
青神县 |
西龙镇 |
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斑布健康竹产业园下雨天、天黑排放臭气,干扰居民生活。 |
经查,该问题属实。 2024年7月6日,工作专班经现场调查,环龙新材料在蒸煮、洗选、蒸发、苛化、污水预处理、竹片堆放6个环节产生废气。其中蒸煮、洗选、蒸发环节产生的异味废气经负压密封收集、净化后输送至碱回收炉作为洁净能源掺烧处理,苛化环节产生的异味废气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外排。但竹片料场因堆放高度高、存放周期长、竹片湿度大(鲜竹片含水率45%)等因素会在堆存过程中发酵产生异味,污水预处理环节因废水氨氮浓度高(易挥发出氨气)、且初沉池未覆膜密封易产生异味气体。加之雨天、夜间气象条件差,气压低,异味气体不易向上扩散、易形成聚集性气团,厂区周边异味明显。 |
责任单位: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青神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 竹片采取“先进先用”原则,降低发酵程度;降低竹片堆场堆存高度,在原堆放高度基础上下降2至3米、长堆采取“齿”形堆放,降低发酵程度和减少挥发气量;优化“三段四湿”降尘系统,降低堆存竹片湿度,降低发酵程度和挥发气量;疏通料场四周环形雨水排水沟,收集治理堆场初期雨水。(完成时限:2024年7月20日) 二、加快污水预处理异味治理。实施生化处理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降低中污废水中的氨氮浓度,彻底解决因废水氨氮浓度高、储存时间长而散发异味问题。增设初沉池覆膜密封装置,并配套碱洗+生物滤池两级除臭系统,彻底解决初沉池异味挥发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完善企业环保制度,明确15项环保管理严禁行为、6类45条环保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实现生产过程低排放、低能耗、固废利用率100%。(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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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D20LD0705MS07 |
丹棱县 |
丹棱县齐乐镇狮子村 |
丹棱县齐乐镇狮子村锦江饭店背后的云墨咖啡店(云墨日咖夜酒)露天经营,噪音和油烟打扰居民生活。 |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丹棱县云墨餐厅为改善消费者就餐体验,在经营场所旁空地搭建露天帐篷,消费者在帐篷内就餐时会产生声音,因紧挨居民小区,导致噪音扰民。同时,该餐厅为解决员工用餐问题,将原游泳池更衣间改为员工内部厨房,虽厨房操作间已安装带检测报告的油烟净化设施,统一收集净化后的油烟排放至水桶内,但当排气量较大时,部分油烟外溢,造成油烟扰民。 |
责任单位: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已拆除露天帐篷,承诺不再露天经营,拆除厨房油烟设施,彻底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商家规范文明经营,畅通群众维权举报渠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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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D20LD0705MS08 |
青神县 |
吉宇机械厂、西龙镇斑布健康竹产业园 |
青神县锦绣大道斑布健康竹产业园和建业路的吉宇机械经常夜间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查,该问题属实。 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蒸煮、洗选、蒸发、苛化、污水预处理、竹片堆放6个环节产生废气。其中蒸煮、洗选、蒸发环节产生的异味废气经负压密封收集、净化后输送至碱回收炉作为洁净能源掺烧处理,苛化环节产生的异味废气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外排。但竹片料场因堆放高度高、存放周期长、竹片湿度大(鲜竹片含水率45%)等因素会在堆存过程中发酵产生异味,污水预处理环节因废水氨氮浓度高(易挥发出氨气)、且初沉池未覆膜密封易产生异味气体。加之雨天、夜间气象条件差,气压低,异味气体不易向上扩散、易形成聚集性气团,厂区周边异味明显。 |
责任单位: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神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 一、加快竹片堆场异味治理。竹片采取“先进先用”原则,降低发酵程度;降低竹片堆场堆存高度,在原堆放高度基础上下降2至3米、长堆采取“齿”形堆放,降低发酵程度和减少挥发气量;优化“三段四湿”降尘系统,降低堆存竹片湿度,降低发酵程度和挥发气量;疏通料场四周环形雨水排水沟,收集治理堆场初期雨水(完成时限:2024年7月20日)。 二、加快污水预处理异味治理。实施生化处理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降低中污废水中的氨氮浓度,彻底解决因废水氨氮浓度高、储存时间长而散发异味问题。增设初沉池覆膜密封装置,并配套碱洗+生物滤池两级除臭系统,彻底解决初沉池异味挥发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完善企业环保制度,明确15项环保管理严禁行为、6类45条环保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实现生产过程低排放、低能耗、固废利用率实现最大化(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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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问题属实。 四川吉宇机械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开启。现场偶尔会闻到轻微异味,排查后发现硅泥烘干工序有异味产生,该工序配套诺亚DRE型窄脉冲除臭除雾装置、湿式静电除尘器、喷淋塔等治污设施,生产时有异味外溢,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
责任单位: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神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 一、强化部门联动。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与相关部门、街道联合巡检,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责成吉宇机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废气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再建1套诺亚DRE电浆除臭装置,作为突发故障时备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积极提标升级。推动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行业B级标准优化生产、升级治理设备和环境管理措施,完成环保绩效B级评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
8 |
SD20LD0705MS09 |
东坡区 |
领地凯旋国际公馆小区 |
东坡区领地凯旋国际公馆1栋对面的水车车茶楼等商铺的空调外机正对着自家房屋,空调运行时声音很大,噪音扰民。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东坡区领地凯旋国际公馆1栋正对水车车茶楼的空调外机,经现场检测,运行噪音为50分贝,存在一定影响。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约谈了水车车茶楼负责人,经协商,商家承诺在7月12日前新安装1台空调,新安装空调外机朝临街面放置;在对着领地凯旋国际公馆1栋2单元的空调外机上安装隔音罩;20:00后关闭临近小区的空调,使用新安装空调外机临街的空调(完成时限:2024年7月12日)。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增加巡查频率,加强对社会生活噪音的管控,及时查处噪声扰民行为。督促商家按时安装,确保商家整改到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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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D20LD0705MS10 |
青神县 |
青神县青衣大道康苑世纪城 |
青神县青衣大道康苑世纪城从6月份开始进行小区改造,平时周末都在进行施工,噪音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青神县青衣大道康苑世纪城因施工作业涉及雨、污管道改造,在开挖作业时存在噪音较大情况。 |
责任单位:青神县住房和建设局 一、青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令施工单位立行立改,优化施工时间,工作日08:00至12:00,14:00至18:00,非工作日08:00至12:00,14:00至18:00,高温时间段下午施工时间为15:30至19:30 。并将施工时间公示于小区内。(立行立改) 二、青神县住房和建设局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设备检查维护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异常噪声,强化现场管理,严格监督施工过程,确保降噪措施落实。(立行立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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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D20LD0705MS11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文山村一养猪场外排废水,导致洪雅县槽渔滩镇原龙溪村7组的饮用水被污染。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粪污无直排。经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养殖场直排粪污痕迹。猪场建有雨污分流系统,圈舍粪污采用水泡粪方式收集,建有沼气池、储液池4800立方米,配套自有消纳土地127亩,并与洪雅县禾瑞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消纳协议。养殖场产生的粪污收集后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后,干粪用作有机肥,沼液还田利用。2023年底粪污存量约1000立方米,2024年1-7月粪污产生量约4600立方米,目前存量粪污约2400立方米,消纳粪污3230立方米(其中:自有消纳土地消纳干粪1次共180立方米,消纳沼液13次共740立方米;委托第三方车辆转运沼液165车共2310立方米,转运至中保片区、止戈莲花坝片区、槽渔滩青江村还田利用,经走访调查,群众对粪肥还田无意见)。 二、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经现场核查,养殖场每年需补栏两次,补栏时需对运载生猪车辆进行消毒,现场发现在洗消过程中有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处理滴洒至路面。 三、饮用水未被污染。一是槽渔滩镇原龙溪村7组现为槽渔滩镇玉岚村15组,该村取水点在大河坝水库,距离华茂猪场直线距离900米,供水人口120户400多人。二是玉岚村16组取水点在大河坝水库,距离华茂猪场直线距离900米,供水人口30户100多人。三是文山村取水点有2个,王崖取水点位于文山村5组,距离养殖场约1.5公里,涉及59户201人;茅草山取水点位于文山4组,距离养殖场约2公里,涉及65户205人。7月7日,县农业农村局、槽渔滩镇人民政府一行对猪场周边、猪场自有消纳土地、粪污转运点查看,附近溪沟水体干净,沟底无粪污痕迹。7月8日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对大河坝水库取水点、王崖取水点、茅草山取水点实地采集水样开展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槽渔滩人民政府、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选择适宜地点建设洗消点,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完成) 二、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养殖场外环境检查,保证沟渠、道路等清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一是做好养殖场日常巡查及监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二是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养殖场科学合理设置洗消点,督促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由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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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D20LD0705MS12 |
仁寿县 |
黄坡社区5组李常青 |
仁寿县禾加镇黄坡小学的厕所污水直接排放到黄坡社区5组李常青屋后檐沟。 |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7月6日,调查人员就反映问题到现场调查,学校厕所污水、粪水经化粪池过滤后排入市政管网流入禾加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不存在污水直排情况。因李某青不在家(经常居住地为成都市),只能在学校围墙处观察,未发现李某青屋后檐沟有污水直排痕迹,并电话告知李某青,邀请其返家一起参与排查工作。7月7日,调查人员与学校一起联系专业人员,会同李某青再次对学校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查看是否存在破损、渗漏等情况。经排查,仅发现存在因地表水渗透导致李某青屋后檐沟上边坡轻微松动,未发现污水管网破损、渗漏等情况,不存在污水、粪水直排现象,李某青对调查结果表示认可。 |
责任单位:仁寿县教育局、仁寿县禾加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督促仁寿县禾加镇小学校对学校厕所外污水管网沟渠及周边杂物进行清掏,排查管网运行状况。同时,针对李某青房屋后檐沟因地表水渗透导致边坡松动问题,仁寿县禾加镇小学校已与李某青协商一致,由学校为其加固后檐沟护坡。(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由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明确专人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对排污管网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处理破损、渗漏等问题,防止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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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SD20LD0705MS13 |
洪雅县 |
东岳镇张庙村7组 |
某养猪场(不清楚具体位置)废水直排,导致东岳镇张庙村7组一条小河沟臭气熏天,水面偶有死鱼漂浮,影响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某养猪场(不清楚具体位置)废水直排”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张家家庭农场目前存栏生猪192头,该猪场产生的粪污废水存放于粪污贮液池,干粪堆放在干粪棚内,每年产生粪污约 1300立方米,粪污通过车辆转运全部用于还田综合利用,配套有茶叶、藤椒、蔬菜等消纳土地993亩。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无渗漏,猪场周围无粪污废水直排。猪场外约20米处有一条农田排水沟,未发现粪污痕迹。 |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东岳镇人民政府 一、由洪雅县东岳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河道环境卫生巡查,保持河道清洁;对张家家庭农场加强巡查,保证场内外环境卫生。(长期坚持) 二、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张家家庭农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确保粪污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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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东岳镇张庙村7组一条小河沟臭气熏天,水面偶有死鱼漂浮,影响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东岳镇张庙村7组一条小河沟”实为东岳镇东岳社区13组饶坝口的一条无名小河沟,位于猪场外农田排水沟下游约300米处。小河沟无粪污废水排放痕迹,未发现水面有死鱼漂浮,但河沟内有白色垃圾漂浮。由于该河沟地势低洼,水流缓慢,周边来水汇入量少,水体置换周期长,加之有时粪污还田不规范,在雨季时未消纳彻底的粪污会存在随雨水流入河沟的现象,导致河沟偶尔散发出一定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东岳镇人民政府 由洪雅县东岳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饶坝口河沟进行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已于2024年7月8日完成) |
13 |
SD20LD0705MS15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爱山村(音译)一养猪场外排废水,导致洪雅县槽渔滩镇玉岚村16组的饮用水被污染。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粪污无直排。经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养殖场直排粪污痕迹。猪场建有雨污分流系统,圈舍粪污采用水泡粪方式收集,建有沼气池、储液池4800立方米,配套自有消纳土地127亩,并与洪雅县禾瑞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消纳协议。养殖场产生的粪污收集后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后,干粪用作有机肥,沼液还田利用。2023年底粪污存量约1000立方米,2024年1-7月粪污产生量约4600立方米,目前存量粪污约2400立方米,消纳粪污3230立方米(其中:自有消纳土地消纳干粪1次共180立方米,消纳沼液13次共740立方米;委托第三方车辆转运沼液165车共2310立方米,转运至中保片区、止戈莲花坝片区、槽渔滩青江村还田利用,经走访调查,群众对粪肥还田无意见)。 二、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经现场核查,养殖场每年需补栏两次,补栏时需对运载生猪车辆进行消毒,现场发现在洗消过程中有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处理滴洒至路面。 三、饮用水未被污染。一是槽渔滩镇原龙溪村7组现为槽渔滩镇玉岚村15组,该村取水点在大河坝水库,距离华茂猪场直线距离900米,供水人口120户400多人。二是玉岚村16组取水点在大河坝水库,距离华茂猪场直线距离900米,供水人口30户100多人。三是文山村取水点有2个,王崖取水点位于文山村5组,距离养殖场约1.5公里,涉及59户201人;茅草山取水点位于文山4组,距离养殖场约2公里,涉及65户205人。7月7日,县农业农村局、槽渔滩镇人民政府一行对猪场周边、猪场自有消纳土地、粪污转运点查看,附近溪沟水体干净,沟底无粪污痕迹。7月8日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对大河坝水库取水点、王崖取水点、茅草山取水点实地采集水样开展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槽渔滩人民政府、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选择适宜地点建设洗消点,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 二、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养殖场外环境检查,保证沟渠、道路等清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一是做好养殖场日常巡查及监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二是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养殖场科学合理设置洗消点,督促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由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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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SD20LD0705MS16 |
青神县 |
青神县青衣大道康苑世纪城 |
青神县青衣大道的康苑世纪城进行小区改造,施工时间从早上7点-晚上8点,施工声音过大,噪音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青神县青衣大道康苑世纪城因施工作业涉及雨、污管道改造,在开挖作业时存在噪音较大情况。 |
责任单位:青神县住房和建设局 一、青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令施工单位立行立改,优化施工时间,工作日08:00至12:00,14:00至18:00,非工作日08:00至12:00,14:00至18:00,高温时间段下午施工时间为15:30至19:30 。并将施工时间公示于小区内。(立行立改) 二、青神县住房和建设局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设备检查维护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异常噪声,强化现场管理,严格监督施工过程,确保降噪措施落实。(立行立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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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SD20LD0705MS18 |
仁寿县 |
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 |
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的黄吉养殖场的排风扇正对100m外的住户,臭气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7月6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了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该养殖场产生废气经喷淋设施﹢除臭剂处理后再通过优化调整排口方向的引风管进行排放,排放出口朝向未正对信访群众住所,臭气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时100米处未闻到臭气;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用于喷淋设施的抽水泵有一个已损坏,立即责成养殖场业主维修并于7月7日完成整改,目前喷淋设施已正常有效运行。因受地形条件限制(居民位于养殖场东边的低洼地带),在气象条件不佳时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臭气影响。2024年7月10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CMA编号222312051543)对场区周围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待检测报告数据出具后依法调查处理。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 一、强化日常管理。由仁寿县文宫镇黄吉养殖场负责,落实专人对治污设施进行管护,加大日常除臭消毒和场内外消毒消杀力度,及时做好粪污清理、喷淋设施设备维护,保持场内外环境卫生,减少臭气产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强化风险化解。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与周边农户沟通,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强化行业监管。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每月对该养殖场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并整改到位。(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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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D20LD0705MS21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位于文山村的某养猪场外排废水,导致洪雅县槽渔滩镇文山村的饮用水被污染。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粪污无直排。经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养殖场直排粪污痕迹。猪场建有雨污分流系统,圈舍粪污采用水泡粪方式收集,建有沼气池、储液池4800立方米,配套自有消纳土地127亩,并与洪雅县禾瑞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消纳协议。养殖场产生的粪污收集后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后,干粪用作有机肥,沼液还田利用。2023年底粪污存量约1000立方米,2024年1-7月粪污产生量约4600立方米,目前存量粪污约2400立方米,消纳粪污3230立方米(其中:自有消纳土地消纳干粪1次共180立方米,消纳沼液13次共740立方米;委托第三方车辆转运沼液165车共2310立方米,转运至中保片区、止戈莲花坝片区、槽渔滩青江村还田利用,经走访调查,群众对粪肥还田无意见)。 二、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经现场核查,养殖场每年需补栏两次,补栏时需对运载生猪车辆进行消毒,现场发现在洗消过程中有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处理滴洒至路面。 三、饮用水未被污染。一是槽渔滩镇原龙溪村7组现为槽渔滩镇玉岚村15组,该村取水点在大河坝水库,距离华茂猪场直线距离900米,供水人口120户400多人。二是玉岚村16组取水点在大河坝水库,距离华茂猪场直线距离900米,供水人口30户100多人。三是文山村取水点有2个,王崖取水点位于文山村5组,距离养殖场约1.5公里,涉及59户201人;茅草山取水点位于文山4组,距离养殖场约2公里,涉及65户205人。7月7日,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槽渔滩镇人民政府一行对猪场周边、猪场自有消纳土地、粪污转运点查看,附近溪沟水体干净,沟底无粪污痕迹。7月8日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对大河坝水库取水点、王崖取水点、茅草山取水点实地采集水样开展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槽渔滩人民政府、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选择适宜地点建设洗消点,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 二、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养殖场外环境检查,保证沟渠、道路等清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一是做好养殖场日常巡查及监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二是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养殖场科学合理设置洗消点,督促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由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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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SD20LD0705MS22 |
彭山区 |
眉山市彭山区北湖春天小区 |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路北湖春天小区旁的一砂石场噪音、扬尘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经查,该问题属实。 7月6日,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凤鸣街道办事处对眉山市彭山区棋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了实地勘验调查,查实该场地内有两堆建筑垃圾呈带状堆积,均用绿色纱网进行覆盖,分别为长17米*宽11米*高3米和长41米*宽12米*高4.5米,合计约2700立方米,另外还有杂物和河沙堆放,调查时部分网纱覆盖区域已长出绿草,且未发现正在转运建筑垃圾的行为,现场无噪音、扬尘。经现场询问彭山区棋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吴某和走访周边群众得知,该公司已有两个月未接收建筑垃圾和砂石等,前期三轮车在储运建筑垃圾时,由于建筑垃圾相互碰撞,确有噪音和扬尘,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了影响。 |
责任单位: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彭山区凤鸣街道办事处 一、行政处罚情况。2024年7月7日,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眉山市彭山区棋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一案开展立案调查(眉彭综执立字〔2024〕07号),向眉山市彭山区棋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不再受纳建筑垃圾、对现有建筑垃圾做好禁噪防尘措施。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规范建立清运台账,完整记录清运时间、数量、去向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彭山区凤鸣街道办事处督促眉山市彭山区棋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现有建筑垃圾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规范处置,同时规范处置转运时间为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并在转运作业时严格落实喷淋、湿法、禁噪和密闭运输措施(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日常巡查,对涉及建筑垃圾造成的噪音、扬尘行为及时依法制止并开展调查处理或进行违法线索移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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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SD20LD0705MS23 |
眉山天府新区 |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天府万科城 |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天府万科城附近的川王坩埚厂、清水建材厂(砖厂)生产时粉尘、臭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
群众反映的“川王坩埚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7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了解,在烘干、焙烧生产环节,石墨坩埚粘合剂受热产生有机废气,因该企业距离万科城直线距离只有440米,部分有机废气飘散会影响周边居民。前期,因排污许可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于2024年4月26日向川王坩埚下达《变更排污许可证的整改通知》,要求停产整改,该企业已于6月2日自行对厂区液化气输气管道进行切割并停产。 |
责任单位: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川王坩埚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未变更前,禁止排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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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清水建材厂排放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7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数据无异常。经调阅近年天府新区在线监测数据,除标注异常外,未发现实际超标排放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于6月20日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数据正常。通过询问企业工作人员,该企业在制砖时将煤和页岩土等一起制成砖坯,再进入焙烧窑进行焙烧,产生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其中二氧化硫有异味,当吹南风时异味飘向天府万科城,对群众有一定的影响。2024年以来,已被投诉6次。7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水建材厂废气开展了委托监测。 |
责任单位: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一、要求经信局和视高推进办加强巡查,督促清水建材厂做好排污管控,加强治污设施维护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经信局做好压点整合工作推进,确保清水建材厂按期实现停产关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三、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根据7月5日的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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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24 |
彭山区 |
黄丰镇团结村5组 |
彭山区黄丰镇团结村5组靠近岷东大道的地方,有人倾倒并用覆土掩埋建筑垃圾,散发臭气。 |
经查,该问题属实。 2022年11月,黄丰镇团结村委按照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就近处理的原则,先后同意将森林防火蓄水项目页岩挖方和周边群众房屋修建产生的弃土堆放在该处,便于乡村道路扩建期间涉及占用农民园地的替换使用。2024年6月10日,当事人袁某某征得团结村5组组长张某口头同意后,于6月25日从天眉乐高速路项目拖运4车页岩弃土至该点倾倒,之后擅自将眉山天府新区青龙街道4车废弃砖瓦运至该处实施倾倒。张某发现后赶到现场制止,并要求袁某某立即清运已倾倒的废弃砖瓦。袁某某仅用前期页岩弃土进行表面覆盖,未清运废弃砖瓦。 |
责任单位: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 一、责成黄丰镇人民政府:针对反映问题立即整改,督促袁某某将前期倾倒的废弃砖瓦全部清运,已于2024年7月6日完成清运。联合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用工程机械对黄丰镇团结村5组建筑垃圾倾倒现场实施挖掘检查。现场查验不存在“覆土掩埋建筑垃圾和产生臭气的生活垃圾”现象。 二、责成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快案件调查与处理,对袁某某涉嫌违规倾倒建筑垃圾一案,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待案件调查终结后,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实施行政处罚(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 三、责成黄丰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杜绝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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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SD20LD0705MS25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遮挡了住户视野,且存在安全隐患。且2022年该高压线铁塔的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 |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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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遮挡了住户视野”问题属实。 依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为确保对地安全距离,将原有的2根水泥电杆、1座铁塔进行相应增高,确实遮挡了部分住户视线。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2022年环评验收报告中未提及万景峰汇小区”问题不属实。 由于项目尚未投运,故暂未开展环评验收及公示工作。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眉山东坡圣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计划在年内完成本项目尤其是涉及群众重点关注的区域(含万景峰汇小区)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
21 |
SD20LD0705MS26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鹭湖云锦台小区 |
东坡区阜成路云锦台小区南门外的景观水池,环境脏乱,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建议恢复到入住之前的状态。 |
经查,该问题属实。 云锦台小区外景观水池长期未清理,存在大量落叶及其他垃圾。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即清理。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督促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保洁人员对云锦台外围水池卫生进行清理维护,清理工作已于2024年7月7日完成。 二、明确责任。移交期间由开发企业定期维护清理。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将督促开发企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小区未移交的附属设施移交相关部门,并衔接相关部门做好后续维护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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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SD20LD0705MS27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遮挡了住户视野,且存在安全隐患。且2022年高压线铁塔的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 |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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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遮挡了住户视野”问题属实。 依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为确保对地安全距离,将原有的2根水泥电杆、1座铁塔进行相应增高,确实遮挡了部分住户视线。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2022年环评验收报告中未提及万景峰汇小区”问题不属实。 由于项目尚未投运,故暂未开展环评验收及公示工作。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眉山东坡圣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计划在年内完成本项目尤其是涉及群众重点关注的区域(含万景峰汇小区)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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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28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遮挡了住户视野,且存在安全隐患。且2022年该高压线铁塔的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 |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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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遮挡了住户视野”问题属实。 依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为确保对地安全距离,将原有的2根水泥电杆、1座铁塔进行相应增高,确实遮挡了部分住户视线。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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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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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2022年环评验收报告中未提及万景峰汇小区”问题不属实。 由于项目尚未投运,故暂未开展环评验收及公示工作。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眉山东坡圣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计划在年内完成本项目尤其是涉及群众重点关注的区域(含万景峰汇小区)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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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29 |
洪雅县 |
眉山市洪雅县国土局宿舍 |
洪雅县修文路4段3号国土局宿舍,吕某某在小区内非法开印刷厂,印刷厂在作业时噪声扰民,且该印刷厂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破坏了小区公共设施,导致小区改造一直不能完成。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该印刷厂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眉印字第2015042号)、《营业执照》。获证至今暂未发现非法印刷行为,该印刷厂不存在非法经营的行为。 二、实地监测噪声源附近区域分贝值为58分贝,未超过国家规定二类区昼间限值60分贝,不存在噪声污染。 三、原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与吕某某签订房屋租用协议,使用场所属于合同约定内的租用范围。四、印刷厂经营者吕某某于2023年7月将国土局宿舍的门卫车牌系统杆损坏,派出所已处理结案。五、该小区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点位之一,于2020年开工改造,2021年改造完成。 |
责任单位: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 一、关于“印刷厂非法开办、作业时噪音扰民、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的问题。由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中共洪雅县委宣传部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作业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扰民;由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在2025年5月租用合同到期后将房屋及场地收回,用于做小区党支部活动阵地。 二、关于“印刷厂破坏了小区公共设施”的问题由洪雅县洪川镇广场社区督促修复被损坏的花杆,由吕汝华具体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7月20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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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0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眉山东站旁 |
近期东坡区双赋园A区外进行地铁施工,经常中午和半夜都在施工,噪音扰民,影响房屋安全。 |
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经查,该项目计划在7月3日至4日进行第四段车站顶板混凝土连续浇筑,浇筑方量约525立方,根据国家工程技术相关规范和施工方案,因施工工艺需求和工程质量控制要求,需连续浇筑约20小时,午间和凌晨存在施工情况。项目已于6月10日将施工现场连续作业事项向社区报备,经社区审核确认,于6月11日在施工大门张贴公示。 群众反映的“影响房屋安全”问题不属实。 双赋园小区A区共布设沉降监测点81个,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初始值采集,2023年6月22日开始进行监测,截至2024年7月5日,监测数据未出现异常、突变情况,累计值均处于可控范围。累计变形最大测点、位置变化速率最大测点均远小于设计允许控制值。根据监测报告结论,双赋园小区A区周围沉降监测点暂无异常,暂未发现房屋安全隐患。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责令项目后期加强噪音管控,一是合理安排工序,优化调整作业顺序,避开居民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二是督促项目选择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工艺,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音以减少扰民;三是采用对讲机传递场内设备、人员等信号,杜绝设备鸣笛;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教育,确保文明施工,不大轰油门、乱鸣笛;五是加强与群众交流,夜间施工时提前张贴公告,及时回应和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六是尽量隔离和避免人为噪音,施工现场安装扬尘噪音监测仪,将施工噪音控制在有效范围。(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为进一步保障基坑及项目周边建构筑物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再次向项目建设单位强调,一是严格按照经专家论证通过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与施工方案务必一致;二是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持续做好基坑及周边位移、沉降监测数据采集、分析,数据出现异常、突变及累计变形超预警值等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处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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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1 |
东坡区 |
崇礼镇水天花月住户 |
东坡区崇礼镇水田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通惠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且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惠通公司正常生产,MVR项目未运行。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一是盐渍菜转运时,运输车辆产生噪音;二是挖掘机取菜作业时产生噪音;三是锅炉房靠围墙处蒸汽管道排气阀损坏,蒸汽喷发产生噪音;四是生产车间冷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水天花月兰亭墅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46.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运输车辆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立即调整盐渍菜转运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司机、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针对挖掘机取菜作业噪音问题,立即调整作业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夜间取菜作业不得靠近小区,避免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蒸汽管道排气阀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在蒸汽管道冷却后,立即对蒸汽管道损坏排气阀进行更换;针对冷风机运行噪音问题,采用吸音材料对车间5台冷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前) 三、惠通公司负责,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降低噪音叠加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前) 四、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长期坚持) 五、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定期核查项目降噪情况,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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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且会不时排放臭气”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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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2 |
丹棱县 |
丹棱县齐乐镇云墨日咖夜酒 |
丹棱县齐乐镇狮子村锦江饭店背后的云墨日咖夜酒营业噪音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丹棱县云墨餐厅为改善消费者就餐体验,在经营场所旁空地搭建露天帐篷,消费者在帐篷内就餐时会产生声音,因紧挨居民小区,导致噪音扰民。同时,该餐厅为解决员工用餐问题,将原游泳池更衣间改为员工内部厨房,虽厨房操作间已安装带检测报告的油烟净化设施,统一收集净化后的油烟排放至水桶内,但当排气量较大时,部分油烟外溢,造成油烟扰民。 |
责任单位: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已拆除露天帐篷,承诺不再露天经营,拆除厨房油烟设施,彻底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商家规范文明经营,畅通群众维权举报渠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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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3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 |
东坡区太和镇农光村4组的森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时会产生臭气,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经查,该问题属实。 7月7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在厂区周边未闻到臭味。进入公司内部发现,一是公司原料堆放车间顶部有两处破损,有部分气体沿破损处溢出;二是该公司采用喷淋吸收+强硫酸+UV光氧+等离子+活性炭的方式对生产废气进行处理,活性炭设备为一级活性炭处理方式,活性炭填充量不足;三是UV光氧设备中有部分光氧灯管损坏未及时更换。据走访农户反映,今年以来该企业处于订单生产状态,臭味来源为生产期间所排放的生产废气。 |
责任单位: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 一、已督促眉山市东坡区森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7日完成3组光氧灯管的更换和对原料车间破损的地方进行封堵密闭。 二、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督促眉山市东坡区森源科技有限公司将现有一级活性炭装置增加为二级活性炭装置,进一步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三、加强企业的巡查监管,由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并开展检测,检测合格后企业可复工复产(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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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4 |
仁寿县 |
眉山市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 |
眉山市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的首创污水处理厂、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产生的臭气扰民。 |
群众反映的“首创污水处理厂(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各类手续齐全,各项臭气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厂区日常运行时,仅在污泥转运装车时有臭气溢出,其余时间段未闻到臭气。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于7月7日前制定优化方案,7月底前将污泥钢结构堆棚扩展至污泥转运操作区域形成物理隔离操作空间,同时新增喷淋除臭装置,减少污泥装车操作期间臭气外逸。截至目前,污泥车间臭气解决方案已制定,治理设施相关材料正在陆续进厂。(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2024年7月7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厂臭气进行监测,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排气筒臭气、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均达标。待新增臭气治理设施整改完成后再开展一次臭气监测。(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三、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污水处理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水质、污泥、危废、在线监测数据以及臭气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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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的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该厂通过多种措施减少恶臭影响,但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厂区环境卫生较差,厂内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粪便未及时清理,夏日温度较高时,有臭气溢出;二是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未封闭,有臭气溢出。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是立即清理厂区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的粪便,并增加日常清理频次,发现粪便,立即清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是在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处加装门帘和喷淋除臭设施。(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三是立即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臭气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2024年7月8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已完成臭气监测采样,预计2024年7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四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仁寿县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屠宰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废水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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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6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遮挡了住户视野,且存在安全隐患。且2022年高压线铁塔的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 |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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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遮挡了住户视野”问题属实。 依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为确保对地安全距离,将原有的2根水泥电杆、1座铁塔进行相应增高,确实遮挡了部分住户视线。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2022年环评验收报告中未提及万景峰汇小区”问题不属实。 由于项目尚未投运,故暂未开展环评验收及公示工作。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眉山东坡圣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计划在年内完成本项目尤其是涉及群众重点关注的区域(含万景峰汇小区)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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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7 |
仁寿县 |
眉山市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 |
眉山市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的仁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产生的臭气扰民。 |
群众反映的“首创污水处理厂(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各类手续齐全,各项臭气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厂区日常运行时,仅在污泥转运装车时有臭气溢出,其余时间段未闻到臭气。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于7月7日前制定优化方案,7月底前将污泥钢结构堆棚扩展至污泥转运操作区域形成物理隔离操作空间,同时新增喷淋除臭装置,减少污泥装车操作期间臭气外逸。截至目前,污泥车间臭气解决方案已制定,治理设施相关材料正在陆续进厂。(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2024年7月7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厂臭气进行监测,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排气筒臭气、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均达标。待新增臭气治理设施整改完成后再开展一次臭气监测。(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三、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污水处理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水质、污泥、危废、在线监测数据以及臭气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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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的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厂区环境卫生较差,厂内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粪便未及时清理,夏日温度较高时,有臭气溢出;二是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未封闭,有臭气溢出。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立即清理厂区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的粪便,并增加日常清理频次,发现粪便,立即清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是在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处加装门帘和喷淋除臭设施。(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三、2024年7月8日,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臭气进行监测,第三方检测公司已完成臭气监测采样,预计2024年7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仁寿县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屠宰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废水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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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8 |
仁寿县 |
眉山市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 |
眉山市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的首创污水处理厂、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产生的臭气扰民。 |
群众反映的“首创污水处理厂(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各类手续齐全,各项臭气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厂区日常运行时,仅在污泥转运装车时有臭气溢出,其余时间段未闻到臭气。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于7月7日前制定优化方案,7月底前将污泥钢结构堆棚扩展至污泥转运操作区域形成物理隔离操作空间,同时新增喷淋除臭装置,减少污泥装车操作期间臭气外逸。截至目前,污泥车间臭气解决方案已制定,治理设施相关材料正在陆续进厂。(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2024年7月7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厂臭气进行监测,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排气筒臭气、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均达标。待新增臭气治理设施整改完成后再开展一次臭气监测。(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三、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污水处理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水质、污泥、危废、在线监测数据以及臭气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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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的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厂区环境卫生较差,厂内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粪便未及时清理,夏日温度较高时,有臭气溢出;二是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未封闭,有臭气溢出。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立即清理厂区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的粪便,并增加日常清理频次,发现粪便,立即清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是在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处加装门帘和喷淋除臭设施。(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三、2024年7月8日,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臭气进行监测,第三方检测公司已完成臭气监测采样,预计2024年7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仁寿县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屠宰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废水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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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39 |
青神县 |
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程家嘴村4组 |
青神县青竹街道程家嘴村4组余某反映:2023年村组修建了特高压电塔,自家离电塔很近,存在辐射的危险,但没有进行拆迁,不合理。 |
经查,该问题属实。 青竹街道程家嘴村4组位于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青神段)建设区域,已完成L137塔基—L138塔基和R138塔基—R140塔基共5基塔基修建,未架设导线。目前,青竹街道已启动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入户摸底,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暂未开展拆迁,存在部分农户房屋离塔基近情况。 |
责任单位:青神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国网青神县供电公司、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 一、青神县经科局会同青竹街道、国网青神县供电公司,督导广东电力设计院对红线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全面锁定,并提供准确资料(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二、青竹街道会同青神县经科局、国网青神县供电公司,加快入户调查核实和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8月10日)。 三、青竹街道会同县经科局、国网青神县供电公司,做好项目规范、拆迁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四、青竹街道会同县经科局、国网青神县供电公司,加快导线架设和红线区域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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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40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秋岚东街車领界汽车服务中心 |
眉山市东坡区秋岚东街的車领界汽车服务中心的洗车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紫玉苑小区内的化粪池,有溢流风险。 |
经查,该问题属实。 車领界汽车服务中心洗车间有0.3立方米简易沉砂池一座,洗车废水流经一级沉砂池后进入车领界汽车服务中心卫生间下水道,与紫玉苑B区生活污水管连通,进入小区化粪池。经走访小区物业及住户确认,截至目前未发现溢流现象。核查营业执照,该汽车服务中心经营范围内无洗车业务,从事机动车维修未进行车辆维修备案。 |
责任单位:东坡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东坡区交通运输局、东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案查处。由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眉山市东坡区秋岚东街车领界汽车维修养护服务部涉嫌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处理(立案号:川140101交罚【2024】0093号)。 二、督促整改。由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责令该服务部在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前不得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洗车业务在取得相关资质、手续之前不得开展。 三、加强巡查。由东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加大力度对该区域三类维修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加强宣传。由东坡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业主遵章守法,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乱排乱放行为及时制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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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5MS41 |
仁寿县 |
仁寿县宝飞镇果园村3组 |
眉山市成宜高速桥(仁寿段)噪音扰民,有垃圾倾倒至桥下,且有垃圾进入同良河。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区域未安装声屏障,存在一定高速行车噪声。桥下有少量垃圾,不存在垃圾进入同良河的情况。 |
责任单位:仁寿县交通运输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 一、成宜高速公司负责联系第三方机构针对群众反映“噪音”进行检测,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要求,则立即对反映区域采取安装声屏障等措施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宝飞镇政府负责清理桥下现有的垃圾,协调成宜高速公司即刻起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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