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所属县 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SD20LD0706MS01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 水天花月小区 |
东坡区崇礼镇水天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且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惠通公司正常生产,蒸发工艺(MVR)项目未运行。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一是盐渍菜转运时,运输车辆产生噪音;二是挖掘机取菜作业时产生噪音;三是锅炉房靠围墙处蒸汽管道排气阀损坏,蒸汽喷发产生噪音;四是生产车间冷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水天花月兰亭墅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46.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运输车辆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立即调整盐渍菜转运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司机、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针对挖掘机取菜作业噪音问题,立即调整作业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夜间取菜作业不得靠近小区,避免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蒸汽管道排气阀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在蒸汽管道冷却后,立即对蒸汽管道损坏排气阀进行更换;针对冷风机运行噪音问题,采用吸音材料对车间5台冷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三、惠通公司负责,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降低噪音叠加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四、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定期核查项目降噪情况,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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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且会不时排放臭气”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2 |
SD20LD0706MS02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 水天花月小区 |
东坡区崇礼镇水天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且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惠通公司正常生产,蒸发工艺(MVR)项目未运行。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一是盐渍菜转运时,运输车辆产生噪音;二是挖掘机取菜作业时产生噪音;三是锅炉房靠围墙处蒸汽管道排气阀损坏,蒸汽喷发产生噪音;四是生产车间冷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水天花月兰亭墅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46.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运输车辆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立即调整盐渍菜转运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司机、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针对挖掘机取菜作业噪音问题,立即调整作业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夜间取菜作业不得靠近小区,避免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蒸汽管道排气阀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在蒸汽管道冷却后,立即对蒸汽管道损坏排气阀进行更换;针对冷风机运行噪音问题,采用吸音材料对车间5台冷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三、惠通公司负责,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降低噪音叠加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四、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定期核查项目降噪情况,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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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且会不时排放臭气”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3 |
SD20LD0706MS03 |
仁寿县 |
仁寿县珠嘉镇 国和村8组 |
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的污水处理厂和天宇屠宰场产生的臭气扰民。 |
群众反映的“首创污水处理厂(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各类手续齐全,各项臭气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厂区日常运行时,仅在污泥转运装车时有臭气溢出,其余时间段未闻到臭气。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一、于7月7日前制定优化方案,7月底前将污泥钢结构堆棚扩展至污泥转运操作区域形成物理隔离操作空间,同时新增喷淋除臭装置,减少污泥装车操作期间臭气外逸。截至目前,污泥车间臭气解决方案已制定,治理设施相关材料正在陆续进厂。(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2024年7月7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处理厂臭气进行监测,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排气筒臭气、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均达标。待新增臭气治理设施整改完成后再开展一次臭气监测。(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三、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污水处理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水质、污泥、危废、在线监测数据以及臭气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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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的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该厂通过多种措施减少恶臭影响,但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厂区环境卫生较差,厂内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粪便未及时清理,夏日温度较高时,有臭气溢出;二是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未封闭,有臭气溢出。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是立即清理厂区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的粪便,并增加日常清理频次,发现粪便,立即清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是在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处加装门帘和喷淋除臭设施。(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三、是立即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臭气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2024年7月8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已完成臭气监测采样,预计2024年7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四、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仁寿县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屠宰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废水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4 |
SD20LD0706MS04 |
东坡区 |
东坡区修文镇 铝城村14组 |
(1)东坡区修文镇铝城村14组的工业厂房较多,存在水污染,且空气中存在臭味。 (2)2024年3月东坡区修文镇铝城村14组修建公路,秦金权,黄述尧,马桂英的土地被占用但没有给予赔偿。 |
群众反映的“东坡区修文镇铝城村14组的工业厂房较多,存在水污染且空气中存在臭味”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园区现有大气污染重点排污单位9家均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园区两座污水处理厂和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均安装了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根据企业在线数据显示,企业污水均能达标排放。2022年至今,园区加强对重点排气、排水企业的检查和监督监测,企业自行监测和园区监督监测数据显示,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2022年以来,园区全面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巡查中发现空气中偶有异味,园区均查明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2023年至今,园区坚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对修文镇集镇和园区附近村庄开展了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显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PM10、氟化物等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对园区周边农户的水井进行了监测,报告显示园区周边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表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
责任单位:甘眉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甘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甘眉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 一、由园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进一步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园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园区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巡查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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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2024年3月东坡区修文镇铝城村14组修建公路,秦某权,黄某尧,马某英的土地被占用但没有给予赔偿”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为方便铝城社区14组群众出行和高标准农田农业机械进场,在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附属设施建设中,以原有土路为基础,对道路进行硬化,其中涉及陈某权、黄某尧、马某英三户人道路约100米。在道路施工前,黄某尧提出土路路基部分属于三家所有,要求得到赔偿金才同意硬化此路段。基于黄某尧要求,铝城社区多次协调,在征得此三户的同意下,现场确权并草拟了一份关于确权面积和补偿金的协议,协议规定土地流转老板每年分别给予陈某权0.122亩、黄某尧0.194亩、马某英0.15亩的土地流转租地费用。陈某权、马某英对此协议无异议,但黄某尧不同意该租地协议且阻止陈某权、马某英签署该协议。2023年12月20日,铝城社区14组村民代表将流转费交至黄某尧时,黄某尧不收取该流转费,而要求将其0.194亩土地按征地标准一次性支付,因该硬化便道为铝城社区争取而来方便群众出行以及高标准农田耕种的生产便道,在原有土路基础上建设,不属于征地拆迁范畴,黄某尧要求按征地标准赔付的诉求不合理,故该土地流转费未能按时发放。2024年7月8日,陈某权、马某英已收取土地流转费共190.4元。 |
责任单位: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 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研究涉及相关法律政策,提出更为有效、具体的解决措施。 |
5 |
SD20LD0706MS05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有辐射,遮挡了住户视野,存在安全隐患。且2022年高压线铁塔的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 |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该项目在“十二五”初期便纳入了眉山市中心城区规划。国网眉山供电公司于2014年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3月取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2022年5月取得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可研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稳评备案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2022年10月取得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眉山东坡圣寿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2年11月取得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22〕84号)。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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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高压线铁塔有辐射”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项目目前暂未投运,无法监测辐射数据。但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类似110千伏输电线路电磁场监测数据,110千伏输电线路的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1规定的限值(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uT)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为消除公众疑虑,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将在试运行后,赓即邀请权威机构对项目所涉及的敏感点位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及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 |
群众反映的“遮挡了住户视野”问题属实。 依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为确保对地安全距离,将原有的2根水泥电杆、1座铁塔进行相应增高,确实遮挡了部分住户视线。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2022年环评验收报告中未提及万景峰汇小区”问题不属实。 由于项目尚未投运,故暂未开展环评验收及公示工作。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眉山东坡圣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计划在年内完成本项目尤其是涉及群众重点关注的区域(含万景峰汇小区)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
6 |
SD20LD0706MS06 |
仁寿县 |
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 |
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的污水处理厂和天宇屠宰场产生的臭气扰民。 |
群众反映的“首创污水处理厂(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各类手续齐全,各项臭气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厂区日常运行时,仅在污泥转运装车时有臭气溢出,其余时间段未闻到臭气。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于7月7日前制定优化方案,7月底前将污泥钢结构堆棚扩展至污泥转运操作区域形成物理隔离操作空间,同时新增喷淋除臭装置,减少污泥装车操作期间臭气外逸。截至目前,污泥车间臭气解决方案已制定,治理设施相关材料正在陆续进厂。(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2024年7月7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处理厂臭气进行监测,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排气筒臭气、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均达标。待新增臭气治理设施整改完成后再开展一次臭气监测。(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三、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污水处理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水质、污泥、危废、在线监测数据以及臭气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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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的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该厂通过多种措施减少恶臭影响,但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厂区环境卫生较差,厂内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粪便未及时清理,夏日温度较高时,有臭气溢出;二是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未封闭,有臭气溢出。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是立即清理厂区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的粪便,并增加日常清理频次,发现粪便,立即清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是在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处加装门帘和喷淋除臭设施。(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三、是立即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臭气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2024年7月8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已完成臭气监测采样,预计2024年7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四、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仁寿县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屠宰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废水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7 |
SD20LD0706MS07 |
仁寿县 |
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 |
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8组的污水处理厂和天宇屠宰场产生的臭气扰民。 |
群众反映的“首创污水处理厂(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各类手续齐全,各项臭气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厂区日常运行时,仅在污泥转运装车时有臭气溢出,其余时间段未闻到臭气。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于7月7日前制定优化方案,7月底前将污泥钢结构堆棚扩展至污泥转运操作区域形成物理隔离操作空间,同时新增喷淋除臭装置,减少污泥装车操作期间臭气外逸。截至目前,污泥车间臭气解决方案已制定,治理设施相关材料正在陆续进厂。(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2024年7月7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处理厂臭气进行监测,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排气筒臭气、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均达标。待新增臭气治理设施整改完成后再开展一次臭气监测。(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三、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污水处理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水质、污泥、危废、在线监测数据以及臭气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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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的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实,该厂通过多种措施减少恶臭影响,但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厂区环境卫生较差,厂内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粪便未及时清理,夏日温度较高时,有臭气溢出;二是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未封闭,有臭气溢出。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 一是立即清理厂区道路、待宰圈和车辆冲洗区的粪便,并增加日常清理频次,发现粪便,立即清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是在牛羊、家禽屠宰车间和散户家禽屠宰车间通道处加装门帘和喷淋除臭设施。(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三是立即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臭气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2024年7月8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已完成臭气监测采样,预计2024年7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四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仁寿县天宇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屠宰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废水处置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8 |
SD20LD0706MS08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有辐射,遮挡了住户视野,存在安全隐患。且2022年高压线铁塔的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 |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该项目在“十二五”初期便纳入了眉山市中心城区规划。国网眉山供电公司于2014年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3月取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2022年5月取得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可研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稳评备案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2022年10月取得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眉山东坡圣寿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2年11月取得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22〕84号)。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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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高压线铁塔有辐射”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项目目前暂未投运,无法监测辐射数据。但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类似110千伏输电线路电磁场监测数据,110千伏输电线路的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1规定的限值(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uT)。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为消除公众疑虑,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将在试运行后,赓即邀请权威机构对项目所涉及的敏感点位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及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 |
群众反映的“遮挡了住户视野”问题属实。 依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为确保对地安全距离,将原有的2根水泥电杆、1座铁塔进行相应增高,确实遮挡了部分住户视线。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2022年环评验收报告中未提及万景峰汇小区”问题不属实。 由于项目尚未投运,故暂未开展环评验收及公示工作。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眉山东坡圣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计划在年内完成本项目尤其是涉及群众重点关注的区域(含万景峰汇小区)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
9 |
SD20LD0706MS09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水天花月小区 |
东坡区崇礼镇水天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且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惠通公司正常生产,蒸发工艺(MVR)项目未运行。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一是盐渍菜转运时,运输车辆产生噪音;二是挖掘机取菜作业时产生噪音;三是锅炉房靠围墙处蒸汽管道排气阀损坏,蒸汽喷发产生噪音;四是生产车间冷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水天花月兰亭墅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46.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运输车辆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立即调整盐渍菜转运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司机、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针对挖掘机取菜作业噪音问题,立即调整作业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夜间取菜作业不得靠近小区,避免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蒸汽管道排气阀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在蒸汽管道冷却后,立即对蒸汽管道损坏排气阀进行更换;针对冷风机运行噪音问题,采用吸音材料对车间5台冷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三、惠通公司负责,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降低噪音叠加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四、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长期坚持) 五、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定期核查项目降噪情况,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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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且会不时排放臭气”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10 |
SD20LD0706MS11 |
仁寿县 |
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7组 |
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7组的黄吉养殖场排风扇正对着村民,导致臭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7月6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了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该养殖场产生废气经喷淋设施﹢除臭剂处理后再通过优化调整排口方向的引风管进行排放,排放出口朝向未正对信访群众住所,臭气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时100米处未闻到臭气;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用于喷淋设施的抽水泵有一个已损坏,立即责成养殖场业主维修并于7月7日完成整改,目前喷淋设施已正常有效运行。因受地形条件限制(居民位于养殖场东边的低洼地带),在气象条件不佳时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臭气影响。2024年7月10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CMA编号222312051543)对场区周围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待检测报告数据出具后依法调查处理。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 一、强化日常管理。由仁寿县文宫镇黄吉养殖场负责,落实专人对治污设施进行管护,加大日常除臭消毒和场内外消毒消杀力度,及时做好粪污清理、喷淋设施设备维护,保持场内外环境卫生,减少臭气产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强化风险化解。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与周边农户沟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强化行业监管。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每月对该养殖场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并整改到位。(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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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D20LD0706MS12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水天花月小区 |
东坡区崇礼镇水天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且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惠通公司正常生产,蒸发工艺(MVR)项目未运行。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一是盐渍菜转运时,运输车辆产生噪音;二是挖掘机取菜作业时产生噪音;三是锅炉房靠围墙处蒸汽管道排气阀损坏,蒸汽喷发产生噪音;四是生产车间冷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水天花月兰亭墅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46.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运输车辆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立即调整盐渍菜转运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司机、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针对挖掘机取菜作业噪音问题,立即调整作业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夜间取菜作业不得靠近小区,避免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蒸汽管道排气阀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在蒸汽管道冷却后,立即对蒸汽管道损坏排气阀进行更换;针对冷风机运行噪音问题,采用吸音材料对车间5台冷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三、惠通公司负责,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降低噪音叠加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四、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长期坚持) 五、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定期核查项目降噪情况,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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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且会不时排放臭气”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12 |
SD20LD0706MS13 |
东坡区 |
东坡区江山美邸小区 |
东坡区江山美邸小区外的滨江路沿河一段和湖滨路,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使用喇叭音响唱歌跳舞,声音很大,噪音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7月7日晚,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执法力量,对滨江路段1处蹦野迪活动点进行了现场摸排,并通过噪音检测仪现场检测,音量超过55分贝,已违反城区噪音防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宣传劝导。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行立改。2024年7月7日晚,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联合大石桥街道办、大石桥派出所、东坡区综合执法局对滨江路段大音量跳舞(蹦野迪)进行有效规劝,现场宣传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领舞人员承诺降低音响音量并控制活动时间。 二、加强管理。市城投园林公司加强该路段巡查管理,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承诺,控制广场舞音量在55分贝以内,并限定跳舞时段为:平日8:30至11:00、15:00至17:00、18:30至20:30,节假日和周末不得早于9:00开始,不得晚于22:30结束,同时积极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监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巡查。为巩固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增派执法人员,加强夜间巡查频次,将该区域列为长效管理重点,持续强化管理力度。(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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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SD20LD0706MS14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水天花月小区 |
东坡区崇礼镇水天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惠通公司正常生产,MVR项目未运行。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一是盐渍菜转运时,运输车辆产生噪音;二是挖掘机取菜作业时产生噪音;三是锅炉房靠围墙处蒸汽管道排气阀损坏,蒸汽喷发产生噪音;四是生产车间冷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水天花月兰亭墅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46.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运输车辆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立即调整盐渍菜转运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司机、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针对挖掘机取菜作业噪音问题,立即调整作业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夜间取菜作业不得靠近小区,避免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蒸汽管道排气阀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在蒸汽管道冷却后,立即对蒸汽管道损坏排气阀进行更换;针对冷风机运行噪音问题,采用吸音材料对车间5台冷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三、惠通公司负责,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降低噪音叠加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四、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长期坚持) 五、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定期核查项目降噪情况,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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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且会不时排放臭气”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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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6MS15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水天花月小区 |
东坡区崇礼镇水天花月小区旁边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夜晚挖掘机和大车噪音大,且会不时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群众反映的“四川惠通食品有限公司作业时产生噪音”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惠通公司正常生产,MVR项目未运行。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一是盐渍菜转运时,运输车辆产生噪音;二是挖掘机取菜作业时产生噪音;三是锅炉房靠围墙处蒸汽管道排气阀损坏,蒸汽喷发产生噪音;四是生产车间冷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水天花月兰亭墅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46.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运输车辆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立即调整盐渍菜转运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司机、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针对挖掘机取菜作业噪音问题,立即调整作业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夜间取菜作业不得靠近小区,避免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针对蒸汽管道排气阀噪音问题,督导惠通公司在蒸汽管道冷却后,立即对蒸汽管道损坏排气阀进行更换;针对冷风机运行噪音问题,采用吸音材料对车间5台冷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三、惠通公司负责,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降低噪音叠加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四、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长期坚持) 五、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定期核查项目降噪情况,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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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且会不时排放臭气”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和锅炉房无异常。车间炒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离地14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由两根离地12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区域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已通过喷淋碱洗塔收集处理,但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站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异味逸散现象。 2024年6月27日,惠通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于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中环检字〔2024〕第1346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臭气浓度最大值15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4mg/m³、氨最大值0.15mg/m³,均在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内。 |
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惠通公司抓紧组织招投标,按照污水处理站除臭改造方案,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密封改造,匹配风机风量,确保废气负压收集到位;增设生物滤池,进一步处理除臭喷淋塔尾气,确保废气处理效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惠通公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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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6MS16 |
仁寿县 |
宝马镇李家坝社区 |
仁寿县宝马镇李家坝社区洁净鑫丰厂将食物残渣和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道里,造成污染,存在臭气扰民问题。 |
群众反映的“仁寿县宝马镇李家坝社区洁净鑫丰厂将食物残渣和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道里,造成污染”问题不属实。 经查,距离该公司西方约5米处有一条球溪河一级支流,名为深沟河,长2公里。该公司厂区大部分范围均有屋顶覆盖,厂区内实现雨污分流,作业区域每日产生废水约4m³,统一收集进入沉淀池,经过滤网简易过滤食物残渣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文林工业园区B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食物残渣被统一收集投放至该公司厂区外居民用垃圾桶内,由仁寿盈峰中联公司转运后集中处理。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厂区周边河道存在排污、食物残渣倾倒痕迹以及其他排污管道(暗管),且周边河道内也未发现油污漂浮物及餐厨垃圾。 |
责任单位: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仁寿县商务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仁寿县商务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仁寿洁净鑫丰消毒服务有限公司在厂区内设置专用餐厨垃圾收储装置,及时收集食物残渣并密封储存。同时,与专业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签订转运和处置协议,定期将餐厨垃圾交处置单位处置,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完成时限:2024年7月25日并长期坚持) 二、由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负责,于2024年7月8日按照相关要求转移设置2个居民用垃圾桶。同时,督促垃圾转运公司合理规划转运路线及流程,并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封闭式运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仁寿县宝马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仁寿洁净鑫丰消毒服务有限公司作业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食物残渣收集转运情况开展巡查检查,确保规范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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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存在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该公司厂区外深沟河河道旁设置有居民用垃圾桶2个,该公司将收集的食物残渣投放在厂区外的两个居民用垃圾桶中,因垃圾桶未做密闭处理,转运前存在臭气。 |
16 |
SD20LD0706MS17 |
东坡区 |
东坡区长安中路13号旁 |
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13号旁重庆特色花椒鱼火锅店厨房炒料油烟扰民,排烟管道朝路面味道大,招牌遮挡影响采光。 |
群众反映的“油烟扰民,排烟管道朝路面味道大”问题不属实。 经查,重庆特色花椒鱼餐馆排烟管道位于反映人房屋外侧下方,商家已安装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3483-2001)的合格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并且商家每月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油烟净化效果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每月对该商家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商家及时上传每次清洗油烟净化器的图片,确保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商家延长排烟管道50厘米,朝北35度角设置。(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商家对招牌做下降处理,商家承诺在7月12前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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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招牌遮挡影响采光”属实。 餐馆招牌高于屋檐,招牌遮挡影响采光。 |
17 |
SD20LD0706MS18 |
仁寿县 |
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8组 |
仁寿县文宫镇油村村8组的养猪场排风扇正对着村民,导致臭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7月6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了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该养殖场产生废气经喷淋设施﹢除臭剂处理后再通过优化调整排口方向的引风管进行排放,排放出口朝向未正对信访群众住所,臭气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时100米处未闻到臭气;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用于喷淋设施的抽水泵有一个已损坏,立即责成养殖场业主维修并于7月7日完成整改,目前喷淋设施已正常有效运行。因受地形条件限制(居民位于养殖场东边的低洼地带),在气象条件不佳时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臭气影响。2024年7月10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CMA编号222312051543)对场区周围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待检测报告数据出具后依法调查处理。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 一、强化日常管理。由仁寿县文宫镇黄吉养殖场负责,落实专人对治污设施进行管护,加大日常除臭消毒和场内外消毒消杀力度,及时做好粪污清理、喷淋设施设备维护,保持场内外环境卫生,减少臭气产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强化风险化解。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与周边农户沟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强化行业监管。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每月对该养殖场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并整改到位。(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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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SD20LD0706MS19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存在安全隐患。且2022年高压线铁塔的环评验收报告中没有提及万景峰汇小区。 |
群众反映的“万景峰汇小区外的竹园内电线杆扩建为3座高压线铁塔”问题属实。 投诉中提及的3座高压线铁塔,2座位于东坡竹园内,1座位于滨江大道岷江侧的绿化带内(跨江塔)。3座铁塔均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线路由单回变为同塔双回。该项目在“十二五”初期便纳入了眉山市中心城区规划。国网眉山供电公司于2014年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3月取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2022年5月取得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可研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稳评备案批复,2022年8月取得眉山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2022年10月取得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眉山东坡圣寿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2年11月取得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22〕84号)。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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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高压线铁塔有辐射”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项目目前暂未投运,无法监测辐射数据。但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类似110千伏输电线路电磁场监测数据,110千伏输电线路的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1规定的限值(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uT)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为消除公众疑虑,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将在试运行后,赓即邀请权威机构对项目所涉及的敏感点位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及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 |
群众反映的“遮挡了住户视野”问题属实。 依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为确保对地安全距离,将原有的2根水泥电杆、1座铁塔进行相应增高,确实遮挡了部分住户视线。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根据四川精瀚勘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6日现场测距,上述3座高压铁塔对应边导线垂直投影处与万景峰汇小区最近楼栋的最小间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该3座高压铁塔建设时利用已投运60年的110千伏华大线进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杆调整为钢结构塔杆,进一步提高了线路运行的安全性。 |
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由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平时维护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平稳运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群众反映的“2022年环评验收报告中未提及万景峰汇小区”问题不属实。 由于项目尚未投运,故暂未开展环评验收及公示工作。 |
责任单位:东坡区经信和科学技术局、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眉山东坡圣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计划在年内完成本项目尤其是涉及群众重点关注的区域(含万景峰汇小区)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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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6MS20 |
东坡区 |
东坡区下大南街265号 |
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265号收建渣的商家,导致周边空气中扬尘扰民,臭气扰民。 |
群众反映的“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265号收建渣的商家,导致周边空气中扬尘扰民,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经查,眉山众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占地约10亩,场地堆放有4堆建筑垃圾,大部分为碎砖,共约500立方米,大部分建筑垃圾已覆盖,未见扬尘,同时未发现有明显臭味。经过询问业主了解,该场地已很久未新进建筑垃圾,以前倾倒建筑垃圾时有一定扬尘。 |
责任单位: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要求业主立即停止收集建筑垃圾,并在20天内全面清除已堆放的建筑垃圾,后续不再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通惠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确保该场地不再进行建筑垃圾收集、堆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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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6MS21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文山村5组 |
洪雅县槽渔滩镇文山村5组一养猪场将畜禽粪污排放到河里,该河系附近居民饮用水源上游,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粪污无直排沟渠。经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养殖场粪污直排沟渠痕迹。猪场建有雨污分流系统,圈舍粪污采用水泡粪方式收集,建有沼气池、储液池4800立方米,配套自有消纳土地127亩,并与洪雅县禾瑞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消纳协议。养殖场产生的粪污收集后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后,干粪用作有机肥,沼液还地、还田利用。2023年底粪污存量约1000立方米,2024年1-7月粪污产生量约4600立方米,目前存量粪污约2400立方米,消纳粪污3230立方米(其中:自有消纳土地消纳干粪1次共180立方米,消纳沼液13次共740立方米;委托第三方车辆转运沼液165车共2310立方米,转运至中保片区、止戈莲花坝片区、槽渔滩青江村还田利用,经走访调查,群众对粪肥还田无意见)。 二、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经现场核查,养殖场每年需补栏两次,补栏时需对运载生猪车辆进行消毒,现场发现在洗消过程中有少量洗消废水未有效收集处理滴洒至路面。 |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一、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选择适宜地点建设洗消点,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由洪雅华茂农业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养殖场外环境检查,保证沟渠、道路等清洁。(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一是做好养殖场日常巡查及监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二是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养殖场科学合理设置洗消点,督促做好洗消废水收集利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由洪雅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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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6MS22 |
东坡区 |
春熙广场 |
东坡区春熙广场楼下多家烧烤店,每天晚上经营到深夜,噪音大,占道摆摊,油烟扰民。 |
群众反映的“每天晚上经营到深夜,噪音大,占道摆摊”问题属实。 经查,被投诉商家均为烧烤商家,白天不营业,均晚上营业,无相关规定更改其营业时间;通过现场观察与噪音监测,发现部分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落实禁噪措施,噪音超过55分贝,违反城区噪音管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及顾客及时规劝,避免噪音扰民;春熙广场部分夜宵烧烤店,将桌椅外摆超出商业体经营,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2024年7月6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大石桥街道办、大石桥派出所、东坡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与春熙广场的夜宵商家举行座谈。在座谈会上,重申了经营规范,并组织商家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以此明确商家应承担的责任。 二、2024年7月6日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大石桥街道办、桐花巷社区、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力量,针对春熙广场相关餐饮店存在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将外摆占道经营的物品规范至春熙广场商业综合体范围内,同时对商户及顾客进行进一步的规劝,以减少噪音扰民情况的发生。不定时利用噪音检测仪对经营时段音量进行监测,有效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干扰。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春熙广场设定为夜间重点管控区域,增派管理人员,加大巡查频次,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噪音扰民现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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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各烧烤商家明火灶台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按时清洗。执法人员通过油烟检测设备现场检测,并未超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各烧烤商家烟道已接入物业公共烟道,存在部分味道外排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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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6MS24 |
东坡区 |
东坡区小北街安居巷3号 |
东坡区小北街安居巷3号老村长饭店是由住房改建,每天凌晨噪声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老村长饭店位于东坡区主城区小北街安居巷3号,属于老城区繁华商业地段临街面,店铺面积260㎡,经营项目为午餐、夜宵,业主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时间为上午9:00—凌晨2:00,因厨房灶具作业、搬运物品和营业员、顾客高声喧哗,产生噪音扰民。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升级厨房设备。立即采购并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音厨房设备,特别是更换现有的猛火炉为低噪音、高效能炉灶。(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就餐区隔音改造。对临近小区的就餐区进行全封闭隔音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禁噪标识宣传。在店铺的醒目位置(如入口、收银台、就餐区等)张贴禁噪温馨提示,每张餐桌上摆放小型禁噪提示卡,提醒顾客和员工保持安静。(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夜间经营特别措施。22:00以后,随时关好隔音玻璃门,禁止员工高声喧哗和打闹,严禁摔打搬运物品产生噪音,及时劝导制止顾客大声喧哗。(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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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06MS25 |
青神县 |
青神县青竹街道红桥社区5组 |
青神县青竹街道红桥社区5组的裕华纺织厂作业时噪音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现场调阅了企业2023年至今的噪声检测报告5份,检测报告均显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企业噪声虽达标,但因企业成立于2003年,并建厂于城乡结合部,纺纱车间(位于青乐路与羊叉堰路之间)外墙的空调风机与居民居住区较近,会对厂区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责任单位:青神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青神县青竹街道 一、责成华榕印染尽快完成纺纱车间外墙未封闭区域(青乐路与羊叉堰路之间)隔音墙修建,减少空调风机噪声对厂区周边居民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二、青神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和青竹街道常态化开展巡查,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加强对厂区噪声治理设施维护检修,确保噪声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自身噪声监测。(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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