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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督查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3-10-1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国庆黄金周”期间广大游客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研员侯永昌于9月24日至25日率领食药监、旅游部门执法人员对部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深入仁寿县、彭山县、东坡区旅游景区农家乐、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卫生管理、食品安全制度上墙及信息公示、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重点品种及关键环节操作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等情况。从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餐饮服务单位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依法经营,操作间设施设备较为完善,能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有索证索票资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较为规范。但仍有个别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不具备餐饮服务经营条件、加工经营场所“三防”设施不完善、进货索证索票不全、验收台账记录不规范、盛装食品容器不合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侯永昌调研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继续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对那些不具备餐饮服务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庆黄金周”期间广大消费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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