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校园平安和谐和社会稳定,是办好教育的前提和保证。近月来,东坡区三管齐下,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明确责任,增强意识。东坡区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学校负责人或投资人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教育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主管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学校办学许可制度,严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学校餐饮服务,严禁办学单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强化乡镇(街道)对辖区民办学校的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和专项经费。(二)完善基础设施,打造标准化食堂。东坡区政府发文统一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实施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学校食堂实施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区食安办、食药监管局、教育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统一抽出业务骨干人员组成8个专项指导检查验收组,划片区实地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改和食堂标准化建设,对学校食堂选址、使用面积、流程布局、卫生间、更衣场所、“三防”设施、加工场所、库房、餐厅、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实施时间、统一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东坡区政府对公办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所用资金实行实报实销,对民办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对食堂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予以劝停或勒令停办。(三)强化培训监管,逗硬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和食药监管局等相关职能机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学校建立从原料采购、烹饪加工到提供餐饮服务全过程的无缝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学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强化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具体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认识,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程度和操作水平。充分发挥监控电子信息设备的平台作用,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事故信息报送力度,规范信息发布。区政府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逗硬奖惩。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乡镇(街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或投资人、从业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