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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规范我县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行为,引导餐饮行业健康发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眉山市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食药监发〔2011〕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行业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者进行专项整治,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强化对不具备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的餐饮经营户的帮扶和监管,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促其达到办证条件或转行或歇业;强化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餐饮业主的自律意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减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逐步实现餐饮服务行业合法规范经营;力争通过两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实现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零无证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无证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及食堂等。

(二)重点区域。城区、乡镇场镇、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及建筑工地周边等无证餐饮经营活动比较集中的区域。

(三)重点问题。无证或不按法定条件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为,餐饮服务中“脏、乱、差”等影响安全的问题。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相关部门和乡镇配合。从2011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止,为期2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建档阶段(2011年1月-2011年3月)。对餐饮行业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的基本概况。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无证经营”调查摸底及备案登记汇总表和专项整治方案于2011年3月底前,报送县政府、食安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4月—5月)。采取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印发资料、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打造餐饮示范店;召开“无证经营”业主教育培训会或现场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餐饮业主持证规范经营意识,做到宣传动员到家。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6月—2012年10月)。一是经短期整改后达到许可条件的,即可发证;二是短期整改仍达不到许可条件,但通过“帮、扶、管”结合并给予一定整改期限有可能达到许可条件的,要求其限期整改达标,并在整改期做出食品安全承诺;三是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劝其转行、歇业,对业主拒绝配合的,坚决予以取缔。做到基本实现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零无证。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1月-12月)。对前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工作职责,建立“无证经营”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相关规章制度、饮食科普知识,提高业主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公众的健康饮食消费意识。告诫所有的餐饮经营者必须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方可经营;警示消费者为了餐饮消费安全和自身的健康,不要在无证餐饮场所进行消费,营造有利于整治“无证经营”的舆论氛围,缩小“无证经营”的生存空间。

(二)教育培训,提高认识。组织召开“无证经营”业主教育培训专题会议,重点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许可办证条件标准、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义务要求等知识,以提高其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守法意识,用教育培训的成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三)备案登记,强化监管。对“无证经营”户基本信息和监管情况实行备案登记,建立监管档案,并及时补充完善备案登记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督巡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面纳入与有证经营的同等日常管理作铺垫,并严防新的“无证经营”情形发生。

(四)承诺公示,落实责任。对备案登记在册的“无证经营”者,要求其尽快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提交由其本人亲笔签名、签署日期的《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并留存一份公开张贴在其经营场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指导“无证经营”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其悬挂上墙并认真落实

(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督促“无证经营”的从业人员,定期到具备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坚决禁止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人员上岗。

(六)树立典型,示范改造。在已掌握的“无证经营”户中,分片区、有针对性地选择软硬件条件总体情况较好,通过必要帮扶指导容易达到办证要求的对象,开展“示范店”推动活动,用其成功改造并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典型实例,以点带面促进其他“无证经营”户的共同整改、共同提高,共同向有证经营看齐靠拢,早日进入合法经营行列。

(七)分类指导,堵疏结合。加强帮扶指导,主动搞好上门服务,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和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实行上门发证。坚持分类管理,既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一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整改效果不明显又屡次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无证经营”户,又要帮扶绝大多数“无证经营”户通过整改,达到办证条件要求;对通过帮抚指导仍然难以达到办证条件标准的,积极向县政府报告,主动协调民政、人社保障等部门,争取政府支持和专项扶助等政策,妥善解决其基本生计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工作要求

将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分组分块落实责任区,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执法网络,不留空白点。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客观反应存在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并在整治行动的各个年度、各个阶段,及时向市局报送各阶段工作小结和全面工作总结。

附件:青神县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青神县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苏绍云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林 涛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徐 鑫 青城镇副镇长

吴良超 南城镇人大主席

陈建六 黑龙镇副镇长

帅建军 西龙镇副镇长

陈 勇 瑞峰镇副镇长

蒋 勇 罗波乡副乡长

徐 龙 白果乡党委副书记

王正斌 河坝子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童 苗 高台乡副乡长

周华斌 汉阳镇镇长助理

徐 斌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

查大队副大队长

刘媛媛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孙 峰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汪大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杨伟利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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