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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5-01-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1)抓政策支持。制定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按照规定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2)抓用地保障。县政府无偿划拨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土地报征、征拆补偿,按政策优先供地。(3)抓资金投入。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6990万元、省开行1.56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贷款。(4)抓工程建设。严格立项、设计、审查等程序,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和质量安全监督员,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5)抓入住管理。制定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方案,严格“四级审查、三级公示”,建立“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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