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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棱县2014年廉租住房轮候人员住房分配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1-23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丹棱县2014年廉租住房轮候人员住房分配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眉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府办发〔2010〕31号)和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丹棱府办发〔2007〕65号)等文件精神,县房管局于2015年1月16日,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县电视台、县公证处对46户2014年廉租住房轮候人员进行了住房分配,现将2014年廉租住房轮候人员住房分配结果公示如下。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1月23日—2月6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办)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电话:028-37207655、37202625)。

    特此公示

      

 

丹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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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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