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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jj/2025-00196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09-16
 文  号  眉建规〔2025〕6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9-12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眉山监管分局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品质

(一)开展好房子建设。推广应用眉山“好房子”试点工作经验,将市场反应良好的设计标准依法纳入拟新出让商品房土地拍卖条件;按照《四川省好住房设计导则》,结合眉山实际,继续推出一批“好房子”项目,持续推进“好房子”供给。

(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细化服务标准,实现物业服务可感、可知、可量化。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加强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优化物业事权管理构架,强化街道与社区的主体责任,夯实物业服务基础。

(三)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建设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和良好的社区管理机制,提高社区居民归属感、认同感。

二、加快销售去化

(四)大力开展市外营销。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市外营销,房地产企业年度市外营销商品房面积占比超过50%的信用加分5分,或者年度市外营销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万、3万、5万平方米的分别给予信用加分3分、5分、8分。鼓励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出台奖补政策,对在市外设立城市展厅、组建团队下沉营销、组织外地客户到眉看房等市外营销活动给予财政补贴。

(五)鼓励二手房交易支持“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企业自主以旧换新,由房地产企业直接收购旧房,售房款用于购买该企业指定新建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参与以旧换新政策的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给予经纪服务费优惠。对出售眉山区域自有住房并在现房出售一年内在眉山区域重新购买住房的购房者,在国家政策时限内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六)多措并举加快去化存量商品房。按照“以需定购”的原则,市场化收购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养老、托育、安置房及安置过渡房;大力推行房票安置,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自行出台“房票”安置政策及奖励措施。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七)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为合规住房开发项目主要融资渠道,推动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加强对金融机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工作督导调度,做到有项目即开评审会,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做好项目金融服务。

(八)调整多孩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地方政府指定部门认定的家庭住房套数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孩家庭核减一套家庭住房套数;三孩及以上家庭核减相应套数。

(九)保障购房者子女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其子女可在房产所在县(区)享受义务教育就近就便、统筹入学资格。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入学具体办法。

(十)规范房地产中介和租赁管理。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出台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管理的相关措施,加强行业主体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健全纠纷调处与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对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十一)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闲置住宅用地按照出让合同确定的规划条件,优化完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条件意见书,建设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有序推动存量闲置土地开工一批、转让一批、收回一批,支持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研究制定土地合理价格认定机制,政府可回购房地产企业未开发土地,优化规划条件,再向市场出让。

(十二)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年租房提取额度提高6000元,购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达78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达91万元。支持缴存人川渝异地互认互贷互提,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川渝地区购房贷款本息。

该措施从20259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231日。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可参照执行或根据实际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国省层面出台的政策,按其规定执行。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眉山监管分局

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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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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