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mzj/2025-00100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19 |
| 文 号 | 眉市民政规〔2025〕4号 | 公文种类 | |||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眉山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
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规〔2025〕4号)要求,我市按照合法合规、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群众确需的原则统一我市殡葬服务项目,经报民政厅备案,现将目录清单明确如下。
一、殡仪服务项目
(一)省级统一殡仪服务项目。
1.遗体接运:指眉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遗体接运,包含遗体查验、遗体收殓(卫生洁具袋)、遗体运输、普通消毒(含遗体、车辆等消毒)、遗体抬移等内容。
2.遗体暂存:指3天内的遗体低温保存。
3.遗体火化:包含炕面防粘卫生垫、炉前告别、播放哀乐、遗体火化、骨灰装殓、骨灰盒(坛)保护绸、骨灰发放等内容。
4.骨灰寄存:指临时或约定期限存放骨灰。
5.普通整容:指对遗体面部进行清洗、修饰和化妆。
6.普通整形:指对遗体进行嘴、眼闭合等面部整理。
7.遗体防腐:指使用药物浸泡、药剂注射、四腔灌注等方式对遗体进行防腐技术处理。
8.殡葬用品:指提供出售(租)仅用于殡葬仪式和活动过程中殡葬专用商品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骨灰盒、鲜(绢)花、花圈(篮)、挽联(幛)、卫生棺、逝者穿戴衣物等文明丧葬用品。
9.悼念厅租用:基本配置包含但不限于冰棺、桌椅、饮水机、空调、司仪台、音响、供桌、电子显示屏或横幅、绢花花圈、门头白纸花(或绢花)等,并提供服务保障。
(二)眉山市统一增加殡仪服务项目。
1.特殊遗体抬移:指对符合腐烂、发臭、车祸、溺水、凶杀、传染病、意外事故等情形之一的特殊遗体提供抬移上车服务,或指对符合高楼层、长距离、特殊环境等情形之一的普通遗体提供抬移上车服务。
2.异地遗体接运:指提供眉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遗体接运,包含查验、收殓(卫生洁具袋)、遗体运输、普通消毒(含遗体、车辆等消毒)、遗体抬移等内容。
3.特殊遗体整理:指对符合腐烂、发臭、车祸、溺水、凶杀、传染病、意外事故等情形之一的特殊遗体提供整理服务,包含遗体收殓、包裹、整形、整容、化妆、协助尸检等内容。
4.殡仪礼仪服务:指在治丧过程中,由服务人员为遗体或灵骨提供的殡葬服务,包含穿衣、迎灵、守灵、告别、护灵、送灵等内容。
二、省级统一安葬服务项目
安葬服务项目包括以下两项。
(一)墓(格)位使用费:包括提供墓位(格位)、墓体墓碑制作及安装、安葬服务、碑文刊刻、碑面图像制作等内容。
(二)维护管理费:包括墓(格)位清洁、维护、绿化、墓体材料损坏更换等内容。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根据上述殡葬服务项目目录,在收费政策明确后严格执行。目录清单之外,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可自行免费向群众提供其他殡葬服务项目。
附件:1.眉山市殡仪服务项目目录(省定)
2.眉山市殡仪服务项目目录(眉山市统一增加)
3.眉山市安葬服务项目目录(省定)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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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眉山市殡仪服务项目目录(眉山市统一增加).docx】 附件【附件3.眉山市安葬服务项目目录(省定).docx】 附件【附件1.眉山市殡仪服务项目目录(省定).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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