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民政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眉山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5年8月,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规〔2025〕4号),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拟对全市殡葬服务项目名称、数量、内容等进行规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过程和依据
依据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规〔2025〕4号),结合眉山实际,广泛征求市级部门、县(区)民政部门、社会公众、部分殡葬机构意见后,完成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性审核,形成《眉山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
三、主要内容
《目录清单》共3部分,分别明确省级统一的殡葬服务项目、眉山市统一增加的殡葬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实施期限等。
(一)明确省级统一的殡葬服务项目。《目录清单》按照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规〔2025〕4号)要求,在文件中明确省级统一的9项殡仪服务项目和2项安葬服务项目。鼓励公墓经营单位以提供骨灰堂、骨灰墙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对骨灰实行节地生态安葬。
(二)明确眉山市统一增加殡仪服务项目。按照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规〔2025〕4号)要求,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向民政厅完成备案,增加特殊遗体抬移、异地遗体接运、特殊遗体整理、殡仪礼仪服务等4项确需的殡仪服务项目。
(三)实施期限。《目录清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根据上述殡葬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在收费政策明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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