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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眉山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5-06-12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24224号)相关精神,我局牵头制定《眉山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我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24224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在充分与相关市级部门会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形成了初稿20253月书面征求了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见。319日—326日期间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

、主要内容

《方案》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包括工作目标更新条件实施主体,组织实施、部门职责、保障措施个部分,是今后一段时间全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

(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优先、科学评估、业主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便捷出行。

(二)更新条件包括更新范围安全评估业主支持。

(三)实施主体电梯使用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电梯更新方案制定、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四)组织实施摸排评估、编制方案、动议表决、资金筹集、施工管理、监督检验、结算审计、补助资金申领八项流程提出具体要求

(五)部门职责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街道(乡镇)的职责。

(六)保障措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项目储备,与城市更新等工作有机结合,稳步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

《方案》20257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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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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