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理程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要求,借鉴先进市州做法,优化水、电、气、通讯等市政设施接入工程审批工作,着力从审批端简化程序,解决当前企业和个人面临申报程序不优、流程不简、耗时较长等问题,促进企业减本增效。制定《关于优化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理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三、政策要点
(一)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眉山市主城区因工程建设涉及水、电、气、通讯等市政设施(管线)接入市政公共管网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各县(区)、园(新)区可参照执行。
(二)适用情形。
1.非禁免批。一般是指街道两侧自市政公共管网搭接点至用户用地红线处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长度在20米以内且不影响通行的接入项目,实行非禁免批。
2.简易审批。指管线单位在改造、修补、查验已有管线,且长度不超过150米(高压电力500米以内),以及在既有管线位置抢险的施工接入项目。占用(挖掘)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且长度在150米以内(高压电力500米以内)、管线单位抢险施工等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快速审批。
3.并联审批。对占用(挖掘)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且长度在150米以上(高压电力500米以上),跨越机动车道的接入项目,实行“一张表单、一窗受理、一口出件”并联审批。
以上各类项目接入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应不涉及新、改、扩建交付使用五年内、大修竣工三年内的城市道路。
(三)办理方式。
1.非禁免批和简易审批可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填写纸质表单进行申请。
2.并联审批可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填写纸质表单进行申请或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sczwfw.gov.cn)网上填报《市政设施建设类事项申请表》进行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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