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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

2022-04-25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起草背景。为有效推动工作开展,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等文件精神,市社科联牵头起草了《眉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

二、起草过程。根据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评奖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8日,书面征求了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市内高校社科联、市级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等26个单位意见;12月9日至17日,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2月18日,委托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规章制度审查法律意见书;3月2日,经市委宣传部2022年第4次部务会原则同意,市社科联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再次修改完善。4月14日,经第五届人民政府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此稿。

三、主要内容。

《评奖办法》共六个部分,包括总则、课题立项、课题管理、成果应用、成果评奖、经费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把高校专项课题纳入办法统一管理,设置重大委托课题、市级课题和高校专项课题。每两年开展一次评奖工作,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二章课题立项。成立市课题工作组,每年发布一次社科研究课题指南,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立项。

第三章课题管理。明确课题成果结项和经费补助范围,设置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30%,对合格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准予结项并给予经费资助。

第四章成果应用。择优选编《眉山市社科研究成果专报》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每年及时跟进优秀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第五章成果评奖。设立市评审委员会,分类设立学科评审组。明确评奖范围和条件。经初评、组长会商、市评审委员会终评,提出拟获奖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通报,颁发证书和奖金。明确评委和申报者注意事项,提出违法处理内容。

第六章经费及其他。包括经费保障、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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