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解读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立法工作的相关要求,科学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眉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试行)》(市政府令第12号)规定,市司法局起草了《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市司法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向社会公众、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征集市政府2023年立法项目意见建议,收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项目申报书4份。2023年1月—3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及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通过调研、讨论等形式,对相关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单位)意见,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共5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2项(全部为制定类项目),地方政府规章3项(制定类项目1项,调研论证类项目2项)。
(一)《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固化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在服务质效、政策法规精准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的差距,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开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类项目《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解决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诸多短板,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类项目《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三)《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科学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晰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在垃圾分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类项目《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四)《眉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地方政府规章调研论证类项目《眉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五)《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为实现我市餐厨垃圾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运输、处置,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地方政府规章调研论证类项目《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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