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征集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是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必然要求。随着应对强敌军事斗争准备不断推向深入,部队对兵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征兵工作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兵员征集的重点从大学生调整为大学毕业生。2021年底,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川委厅〔2021〕64号),我省其它市(州)相继出台了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措施。为积极适应兵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征兵工作质效,激励更多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市征兵办公室起草了《眉山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制定过程
市征兵办公室结合眉山实际,根据省上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成都、德阳、资阳等市(州)做法,对《眉山市人民政府、眉山军分区关于印发〈眉山市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眉府发〔2020〕21号)进行修改,起草形成《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等20个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征兵办意见,依次履行了社会公示、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等程序,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该《政策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大学生入伍经济补助标准。1.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高至35000元/人,专科毕业生提高至30000元/人;本科在校生及新生调整为11000元/人,专科在校生及新生调整为10000元/人。2.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和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20%。3.大学生返乡应征凭票报销路费(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并发放生活补贴(100元/人·天)。
(二)拓宽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就业渠道。1.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2.空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比例不低于50%。3.市本级和各县(区)每年事业单位招聘分别拿出不低于5%的名额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4.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5.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享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加3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的安置积分加分优待。
(三)保障基层征兵工作经费。1.给予我市高校征兵工作站每年10000元征兵工作专项经费,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高校,按照每名毕业生2000元标准给予奖励。2.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照每名毕业生2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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