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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 |||||||||||||||||||||||||||||||||||||||||||||||||||||||||||||||||||||||||||||||||||||||||||||||||||||||||||||||||||||||||||||||||||||||||||||||||||||||||||||||||||||||||||||||||||||||||||||||||||||||||||||||||||||||||||||||||||||||||||||||||||||||||||||||||||||||||||||||||||||||||||||||||||||||||||||||||||||||||||||||||||||||||||||||||||||||||||||||||||||||||||||||||||||||||||||||||||||||||||||||||||||||||||||||||||||||||||||||||||||||||||||||||||||||||||||||||||||||||||||||||||||||||||||||||||||||||||||||||||||||||||||||||||||||||||||||||||||||||||||||||||||||||||||||||||||||||||||||||||||||||||||||||||||||||||||||||||||||||||||||||||||||||||||||||||||||||||||||||||||||||||||||||||||||||||||||||||||||||||||||||||||||||||||||||||||||||||||||||||||||||||||||||||||||||||||||||||||||||||||||||||||||||||||||||||||||||||||||||||||||||||||||||||||||||||||||||||||||||||||||||||||||||||||||||||||||||||||||||||||||||||||||||||||||||||||||||||||||||||||||||||||||||||||||||||||||||||||||||||||||
2025-05-0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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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眉山教体文旅局、各县(区)教体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动高中教育提质攻坚三年行动,努力构建与诗书城相匹配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5)》以及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文件依据,结合眉山教育实际,就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中考报名:2025年4月7日9:00—4月9日17:00。 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报名:2025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7:00。 (二)报名地点 1.2025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及家长(监护人)登录网址:http://bm.xtyun.net,进入“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及实验操作考试报名”系统,按相关提示操作,修改密码、填报并审核个人关键信息后,确认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2.回眉山参加中考的返籍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登记、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中报名条件 (1)就读于眉山市的2025届初中毕业生。 (2)市外就读初中需回我市升学的眉山籍2025届初中毕业生。 (3)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以及中职回流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2.中职学校报名条件 (1)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肄业)生、退役士兵及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市内各中职学校。 (2)职普融通班须报名参加2025年眉山市中考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报考。 3.五年制高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25年眉山市中考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可报考。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信息资料 1.2025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不需要提供信息资料。 2.回户籍地县(区)报名的2025届初中毕业生,须在2025年4月7日—9日上班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审核考生资格,补录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原就读学校学籍相关材料,须原就读学校盖章; (3)地理、生物学业水平及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学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4)一寸免冠电子照片(按2.5cm*3.5cm的比例,尺寸小于357*5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B,JPG格式,浅蓝色背景)。 (五)报名考生须签署资料 凡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需要签署《外出就读普通高中的风险提示》,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初中学校将《风险提示工作情况汇总表》报各县(区)教体局存档。 (六)报名考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精神,按每生60元收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考生在报名时缴纳。 二、关于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2025年我市实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合一”学业水平考试。按照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的通知》(眉教体发〔2023〕6号)文件要求,初中2025届实行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分值调整方案,2025年中考考试总分调整为840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文化考试满分为760分。 (1)初三考试分值。语文(含地方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三科试卷命题总分各为150分;物理、化学两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0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实行纸笔开卷考试,考生只能携带初中三年同期使用的教材进入考场。“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设计学科间交叉的试题,采取同堂合卷的形式。 (2)初二考试分值。初中2026届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后按地理满分20分、生物满分20分,采取等级赋分的方式计入中考录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E等4分、缺考0分)。因故未参加本届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2025届考生,原则上应参加6月15日组织的2026届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执行初中2025届分值方案,折算后单科满分30分)。外市回户籍地报名的学生、初二以后转入我市的学生若能提供由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经原就读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到报考地县(区)教体局按实审核折算录入报名系统。 2.实验操作考试满分20分。物理8分、化学7分、生物5分计入中考录取。 3.体育考试满分为60分。采用“4+X”方式,即4个规定项目加1个选考项目。规定项目含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0分;立定跳远10分;掷实心球10分;男生引体向上10分、女生仰卧起坐10分。选考项目由学生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分值10分。 (二)试卷结构。根据网上评卷要求排列试卷结构。 (三)考试组织。 1.文化考试。 由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命题、规范考点设置、确定考试时间、开展网上评卷和招生录取。 (1)考试命题。全市2025年考试命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注重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强化考查学生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促进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不再单独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 (2)考点设置。文化考试考点设置相对集中,原则上使用标准化考场。 (3)考试时间安排。
初中2026届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为分科制卷,同堂考试,试卷总分各100分,按总分20%折算成绩后等级赋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网上评卷。全市统一设置网上评卷场。各县(区)按要求足额选派优秀教师参与评卷工作,并选派领队进驻评卷场,协助评卷管理,确保评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5月21日前,县(区)教体局向市教体局报送审定的《眉山市2025年中考评卷领队及评卷教师名单》。 (5)成绩查询。考生关注“眉山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输入相关信息即可免费查询中考学科成绩等级及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对学科成绩等级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所在学校或报名点统一登记,县(区)教体局汇总上报至市教体局,市教体局组织查询后,结果仍以等级形式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或监护人。 2.体育考试。统一采用仪器测试,实行全电子化考试。考试由市教体局统筹组织巡查抽查,县(区)教体局具体组织考试实施。考试器材由各县(区)自行准备,考点设置相对集中,考试场地标准规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报选考项目,以便考试组织。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组织,考试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将考生成绩分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体育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县(区)统一上传至中考网报系统,市上核定。成绩纸质材料报市教体局青体竞技科存档。 3.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技装站统筹管理,各县(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严格试题保密、规范考点设置和考试组织,开展考试巡查。考试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将考生成绩分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县(区)统一上传至中考网报系统,市上核定。成绩纸质材料报市技装站存档。 4.信息技术考试。使用全市统一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平台,市电教馆统筹管理,县(区)教体局负责考务工作,学校组织初二年级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分值100分。依据考生得分对应生成“A、B、C”三个等级(A等级80分以上,B等级60-79分,C等级60分以下),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才能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 5.艺术特长生考试。按照《2025年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生报名登记、资质审核,凡经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报考高中校统一反馈就读初中学校,在考生就读初中校内公示不少于3天后,由报考高中校在眉山市“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中做好身份登记。各招生学校组织本校报名通过的考生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名次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上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对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名单统一公示3天确认无误后,在眉山市“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中标注合格学生。 6.体育特长生考试。按照《2025年眉山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由市教体局统一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报考指定项目的考生,将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报考申报项目的考生,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请表》,本人递交到拟报考学校,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生学校收齐后交各县(区)教体局,由县(区)教体局报送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公布全市统一测试名单。市教体局在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全市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测试成绩由市教体局统一公布并公示3天确认无误后,在中考报名系统标注合格学生。 (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参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由残疾考生向参考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组织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由县(区)出具《眉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并于4月17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备案,考生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受理时限内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复核。 三、关于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国家和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按照《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化方案》要求,5月9日系统锁定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月15日前县(区)公示、审核上传报名系统,其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四、关于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全市初中毕业生规模、高中阶段取消职普比例限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及办学质量等情况,市教体局核定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所有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最高限制数,各县(区)、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县域内、各学校间计划均不调剂使用,严禁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 1.清华附中招生计划。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清华附中天府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2.区县外招生计划。(1)省一级示范高中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彭山一中、青神中学面向市内其他县(区)各招收1个班,招生计划各50个。计入该校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当录取人数不足时,调剂到该校划线计划录取。(2)东坡区、仁寿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区县外招生计划,面向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和青神县招生。 3.民办学校直升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结合本校2025年初中毕业生基数和办学情况,申请下达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通过综合考核等方式升入本校高中的直升计划,计入该校招生计划总数。 4.“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各县(区)以2025年初中毕业生为基数,将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不含区县外招生计划)的50%作为“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5.特长生招生计划。(1)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照每个学校计划招生数不少于20人且不超过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的5%,申请下达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并面向全市公示。不占各学校招生总计划,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筹。(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指定项目”不下达招生计划,依据当年符合省运会运动员资格情况确定。“申报项目”集体项按建制人数不低于80%申报,单项根据项目特点成建制申报,最低不少于5人,申请下达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并面向全市公示。不占各学校招生总计划,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筹。(3)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为探索设立一批以科学教育为特色的普通高中,支持清华附中天府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科技特长生。 6.特色班计划。眉山一中面向全市招收1个飞天班,招生计划40人,计划不调剂使用。当符合条件的录取人数不足时,剩余计划结合第二批次定选情况予以补录。 7.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计划。限招收符合条件的在眉经商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及本市户籍申请返眉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在不超过2024年各高中校招收随迁及返籍考生实际人数的前提下,结合各校办学条件、培养质量、招生行为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1.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职成高教科核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原则上不注册学籍。 2.职普融通班招生计划。职普融通班招生计划参照普高招生计划实施严格管理。由职普融通结对学校将实施方案报县(区)教体局初审、市教体局审定后,单独下达招生计划。 (三)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6月上旬,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招生文件下达后,由市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五、关于招生范围 (一)公办普通高中除清华附中招生计划、区县外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计划和特色班计划外,不得招收本市其他县(区)的考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校内直升计划限招本校初中应届考生;单报或兼报计划限招本市学籍的考生。 (三)招收在眉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须符合随迁及返籍身份条件。 (四)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招生范围不受地域限制。职普融通班招生范围为县域内的学生和市外学生,不得招收市内其他区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市内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六、关于志愿填报 (一)高中志愿 1.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 全市所有公、民办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5月19日9:00—5月22日17:00。网上填报方式:考生登录网址(http://bm.xtyun.net),进入“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按相关提示操作,按时完成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一到,计算机自动关网,任何人再无法登录填报或修改信息。 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志愿填报的培训、指导和管理,严格志愿填报程序和纪律要求,切实落实学生志愿档案管理,所有初中学校务必对经考生、家长(监护人)及班主任三方签字的《志愿承诺书》(或《放弃眉山中考志愿填报确认函》)等提示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收集齐全后报县(区)教体局存档备查。 2.志愿设置。 (1)东坡区: ①第一批次为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志愿,仁寿一中南校区、彭山一中和青神中学区县外志愿,特长生志愿,特色班志愿,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省级示范高中(眉山中学、眉山一中和车城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学校须与划线录取志愿学校相同。填报眉山中学或眉山一中的考生,可以选择服从志愿调剂且可以兼报车城中学。 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在东坡区内两所农村高中学校中选择1所填报。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2)彭山区(含眉山天府新区所辖原彭山区域): ①第一批次为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志愿,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和青神中学市内区县外志愿,特长生志愿,特色班志愿,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彭山一中“定向切块”志愿、划线录取志愿。 ③第三批次为区县外农村高中志愿。考生在东坡区、仁寿县6所农村高中学校和天府实中(原清水高中)中选择志愿填报,参照高考平行志愿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3)仁寿县(含眉山天府新区所辖原仁寿区域): ①第一批次为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志愿,眉山中学、彭山一中和青神中学市内区县外志愿,特长生志愿,特色班志愿,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城区五所公办高中志愿,含“定向切块”志愿、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省级示范高中(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铧强中学和仁寿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学校须与划线录取志愿学校相同。仁寿县实验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3所学校不兼报,但可在铧强中学或仁寿中学中兼报一所。填报仁寿一中南校区或仁寿一中北校区的考生,可以在这2所学校中选择服从志愿调剂;铧强中学和仁寿中学2所学校不兼报,填报或兼报铧强中学或仁寿中学的考生,可以在这2所学校中选择服从志愿调剂。 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在仁寿县内的4所农村高中学校和天府实中(原清水高中)中选择志愿填报,参照高考平行志愿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⑤第五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含职普融通班志愿)。 (4)洪雅县: ①第一批次为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志愿,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彭山一中和青神中学市内区县外志愿,特长生志愿,特色班志愿,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洪雅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 ③第三批次为区县外农村高中志愿。考生在东坡区、仁寿县6所农村高中学校中选择志愿填报,参照高考平行志愿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⑤第五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含职普融通班志愿)。 (5)丹棱县: ①第一批次为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志愿,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彭山一中和青神中学市内区县外志愿,特长生志愿,特色班志愿,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丹棱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 ③第三批次为区县外农村高中志愿。考生在东坡区、仁寿县6所农村高中学校中选择志愿填报,参照高考平行志愿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⑤第五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含职普融通班志愿)。 (6)青神县: ①第一批次为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志愿,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和彭山一中市内区县外志愿,特长生志愿,特色班志愿,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青神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 ③第三批次为区县外农村高中志愿。考生在东坡区、仁寿县6所农村高中学校中选择志愿填报,参照高考平行志愿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⑤第五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含职普融通班志愿)。 (二)五年制高职志愿 1.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 五年制高职招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中考成绩公布之日起至7月2日17:00前。填报方式:考生登录网址(http://bm.xtyun.net),进入“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按相关提示进行填报。 填报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截止前,可反复修改;填报时间结束后,系统禁止更改。考生登录填报网站后,可查询《眉山市2025年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专业计划》,计划包含学校代码、专业代码、转录高职院校、收费等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应以《眉山市2025年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专业计划》为准,不在计划中的学校和专业填报无效。 2.志愿设置。 志愿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类学校志愿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 七、关于成绩呈现方式 为贯彻落实好国、省“双减”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改进成绩呈现方式,眉山中考学科成绩继续以等级呈现。中考各考试科目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赋予方式:以每科总分的40%为及格标准,先将各个科目及格标准以下的分数划定为E等级(即不及格等级),再将及格标准以上的人数按分数从高到低均等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普通高中录取以原始分数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原始分数成绩由各县(区)教体局按有关规定管理。 八、关于录取、政策优待及新生报到 中考评卷结束后,市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等级划等入围,根据考生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及中考志愿,统一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凡全市统一录取公示后,考生就读学校不得调整。“定向切块”录取考生必须是符合基本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级,信息技术B等级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省级示范高中其余类别录取考生必须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其余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考生必须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及以上。 中考录取时,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划线录取不得低于本区县省级示范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各类别各批次录取均不得低于本区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区县最低线”)。民办普通高中各类别各批次录取均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全市最低线”)。职普融通班录取不得低于全市职普融通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融通班最低线”)。 (一)普通高中统一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1)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级,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低于当年中考全市总分排位5%的学生分数。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数学、物理两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彭山一中和青神中学区县外录取:须符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4科A等级,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该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眉山一中飞天班录取:通过定选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中考成绩总分不低于当年中考全市总分排位22%的学生分数,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6个科目的中考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数学、物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4)单报民办高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冠城实验和眉山东辰两所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东坡区“省控线”,其余民办高中不得低于“全市最低线”。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特长生录取: Ⅰ.清华附中天府学校艺术特长生录取:通过学校专业测试的合格认定,同时中考总分得分率达到85%及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中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Ⅱ.其他学校艺术特长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报考学校规定等级,中考成绩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省控线”的90%且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最低控制线,在综合素质评价和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体育特长生录取: Ⅰ.清华附中天府学校体育特长生录取:通过学校专业测试的合格认定,同时中考总分得分率达到75%及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中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Ⅱ.报考指定项目的运动员。一类: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专业测试成绩计100分,文化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区)省控线的60%。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模式录取到指定项目学校就学。二类: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专业测试成绩计100分,文化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区)省控线的50%。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模式录取到车城中学集中安排就学。三类:省市共建运动队、市重点项目运动队学生运动员。参加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国际、全国、省级、体院赛事,取得重大突破和名次或引进选拔的专业后备人才,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录取到指定项目学校就学。 Ⅲ.报考申报项目的运动员。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的模式,分5个档次确定成绩要求学生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成绩均达到录取要求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③清华附中天府学校科技特长生录取: 通过学校综合测试的合格认定,同时中考总分得分率达到85%及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中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 (1)“定向切块”录取: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为A等级,信息技术须为B等级及以上,中考成绩须达到报考省级示范高中所在区县‘省控线’下20分,且不得低于各区县最低线”为基础条件,按照初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划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区县“省控线”。兼报志愿与单报志愿同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当填报东坡区眉山中学、眉山一中;仁寿县仁寿一中南、仁寿一中北;仁寿县铧强中学、仁寿中学的考生志愿人数不足,导致一所学校(A校)划线分数线启用“省控线”时,将填报了另一所学校(B校)划线志愿掉榜且服从调剂的学生,调剂到A校参与划线录取。调剂考生与填报A校划线志愿的考生同等排序,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级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第三批次录取 东坡区第三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仁寿县第三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的第三批次区县外农村高中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第四批次录取 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第三、第四批次的所有录取,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定向切块”录取为所在初中计划数)时,均按照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普通高中其他录取 1.民办学校校内直升录取。申请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直升计划的民办学校于4月17日前将直升方案报县(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备案。直升学生须品学兼优且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在5月29日前将《眉山市2025年民办普通高中校内直升学生登记表》报县(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再报市教体局备案,录取结果全市统一公示。 2.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分为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自主录取和民办学校未完成单报或兼报计划的自主录取两类。一是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自主录取,严格按照规定的身份条件和成绩条件录取。二是民办学校未完成单报或兼报计划的自主录取,统一录取已完成单报或兼报计划的,不再自主招生;未完成计划的,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和中考成绩低于“全市最低线”的学生。自主招生录取于7月4日结束,7月7日前,以县(区)为单位,将各校拟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信息、身份证明材料等佐证及《眉山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收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登记表》报市教体局审核。自主招生结束后,严禁再录取任何学生。 1.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结束后,中职数据库由职成高教科汇总发各县(区)教体局,县(区)教体局组织中职校(含技工校)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 2.职普融通班录取。在达到“融通班最低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五年制高职录取。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结束后,志愿数据库由市教育考试院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实行全省统一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下旬进行。按先录取师范类批次,后录取非师范类批次的顺序进行。考生一旦被师范类批次录取将不再享有非师范类批次录取的资格。未完成招生计划将进行志愿征集和补录。 (五)政策优待 执行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优待政策。 1.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脱贫一线干部子女、持市优才Ⅰ类卡的人才子女加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 2.落实《四川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眉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眉山优才工程”实施方案》等优待规定。 各类优待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部门)完成收集名单、证明材料、审核公示等,在5月15日前报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给予政策优待。在录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照顾,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市教体局公告2025年高中统一录取名单(含职普融通班)。县(区)教体局和各高中根据录取名单,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并告知新生报到、入学等相关规定。各校按规定落实新生入学体检查验、组织学生报到、军训,有效指导好初升高学段衔接。各高中校须于6月28日前将新生报到的名单及情况报县(区)教体局,县(区)教体局于6月30日前汇总《眉山市2025年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到校情况统计表》《眉山市2025年职普融通班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分别报基础教育科、职成高教科。 (七)新生学籍注册 9月10日前,各校在学籍系统中统一导入高一新生学籍信息,市教体局根据审定的录取名单,逐校逐生比对审核通过后,予以注册学籍。 九、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均不得超过市教体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市教体局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综合高中中职及职普融通班与普高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二)严格加强学籍管理。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25〕1号)要求,通过学籍系统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监管,各学校申请注册的新生与中考录取结果将逐一进行比对核实,未经审核通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所有责任及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负。严肃查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各地各校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示范性普通高中等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坚决查处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的,由市教体局视情节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通报当地政府和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对个人违规的,依据党纪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十、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以赵强同志为组长,曹煦、汪英、杜平、周天才、涂瑛、孙志军、李锐、郝凌燕、闵菲、李洪春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县(区)应成立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八公开”规定,执行市教体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各区县最低控制线、统一录取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正公平。 (二)明确责任分工。基教科牵头制定眉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文件,负责招生计划管理、考生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定向切块”指标到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加分优待、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评卷组织、成绩管理、各批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统计、学籍建立和考试招生纪律执行秩序维护等工作。市考试院具体负责指导区县考点规划、中考指令、试卷领取分发、保卷、考务培训及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对接成都市考试院做好清华附中天府学校面向成都市招生录取工作。职成高教科具体负责中职招生计划(含职普融通班计划)下达、招生学校资格审查、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招生秩序维护、职普融通班政策解答、录取、公示等工作。德卫艺科负责组建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对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核、专业测试、公示等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管。青体竞技科负责组建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特长生专业测试的组织实施及合格学生名单统一公示、省运会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核等工作,指导区县做好体育考试方案制定、巡考、考试成绩审核、查验和上传等工作。安全管理科具体负责中考期间安全稳定及信访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关纪委负责考风考纪的督促检查,考试招生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计财科具体负责考试招生录取等经费审核、发放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招生政策网上宣传、录取结果网上公告发布等工作。市教科所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及制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考试命题及制卷、评卷管理、试卷分析评价等工作。市技装站负责实验操作考试组织巡查、成绩审核和查验上传等工作。市电教馆负责信息技术考试平台建设与管理、考试等级审核和查验上传等工作。 (三)加强招生宣传。市教体局编印《中考指南》免费发放全市各初中学校,由学校分班级组织学生开展中考政策解读;统一编印《考生问答》免费发放全市2025届初三毕业生。市教体局还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招生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通过媒体宣传、解读《中考指南》、开办考试招生宣传专栏和召开考生会、家长会等形式宣传考试招生政策,确保《考生问答》人手一册,政策家喻户晓,风险提示函、放弃眉山中考志愿填报确认函或填报志愿承诺书三项关键信息,要确保不漏一人,确保告知到位、提醒到位、签字到位,并按规定做好存档备查。同时,要重点加强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宣传,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市、县、校要落实专人进行政策解读,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考生及家长的疑问。 (四)确保招考安全。各县(区)、各考点和各初中校应积极与当地公安、卫健、交通等部门联系,做好考点安全救护工作。按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卫要求,落实考试期间的食品卫生、道路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做好试卷运输、保管和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及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附件:1.眉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眉山市2025年中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25年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2025年眉山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4.眉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试卷订单 5.眉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表册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24日
眉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一)
注:此表不含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注:职普通融班注册中职学籍。
眉山市2025年中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5年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培养质量与参赛水平,瞄准向国、省艺术节等重大赛事和全市文艺人才培养体系提供支撑,向高校输送艺术人才,助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全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设置 (一)招生学校条件 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在市级以上重大艺术活动中积极参与并有突出表现的省级示范高中;现有场地、设施、师资符合艺术特长生培养需求,且过往成绩突出具有可持续经验的学校。符合条件,但近三年内未参加市级及以上赛事活动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培养质量差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 (二)项目设置 艺术特长生设置“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语言表演”三大类项目,具体小项由学校按照实际培养方向细分,并在招生简章中体现。具备招生条件的各高中学校按照办学特色及实际培养需求申报项目。一所学校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同一区县高中校相同项目只能一所学校申报。申报成功的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三)计划确定 学校编制本校招生项目及项目人数,提出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申报数,市教体局对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核算并下达招生名额,每个学校计划招生数不少于20人且不超过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的5%。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在全市普通高中总计划中予以统筹,不占学校招生计划。近三年在国、省、市赛事和艺术类高考中,取得较好成绩的项目学校,可依据招生学校特色建设、参赛获奖、高考成绩适当扩大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符合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 1.初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与组织)的艺术类比赛、作品展览,获国家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集体、个人项目;获市级一等奖的集体项目、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个人项目;获得县级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 2.每名特长生只可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三、招录程序 (一)信息发布。3月30日前,招生学校制定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及专业测试方案,报县(区)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并报市教体局备案。方案内容包括测试项目、时间、地点、招生计划、选拔程序和安全责任等。各学校专业测试统一为总成绩100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二)考生报名。4月4日前,考生本人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报考申请表》,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拟报考学校申请登记、审核。4月9日前,各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资料整理汇总并报县(区)教体局审查。4月15日前,县(区)教体局将审查无误的考生资料整理汇总并报市教体局确认。4月17日前,市教体局反馈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由各招生校统一反馈考生就读初中学校,并在初中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各招生学校在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做好身份登记。 (三)专业测试。4月27-29日,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专业测试,专业测评评分小组人员由学校教师和专家共同组成(学校教师及专家评分按占比5:5测算),由市教体局组建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考前采取“双随机”形式,随机抽取考试学校和专家成员进行匹配。学校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名次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县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成绩报送。专业测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将专业测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汇总成《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名册》,盖章后于5月9日前上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对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公示3天,于5月15日前在中考报名系统标注合格学生名单,进入全市中考预录库。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 (三)文化成绩。艺术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省控线的90%且不低于该区县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规则。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60%为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在综合素质评价和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艺术特长生招生是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快学校特色建设的重要政策。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以特长生培养为抓手,抓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打造特色项目,为学生多元成长搭建平台,为学校特色发展找准路径。 (二)严密组织。要严谨周密组织艺术特长生招生及测试工作,做到环节清晰、程序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招生信息、测试方案、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四个公开。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严禁借艺术特长生名义招录普通学生。 (三)严格管理。原则上招生学校对艺术特长生单独编班,艺术特长生招不满的,可于开学后,视学生发展情况,在校内调整有意愿有特长的文化生补够班额。招生学校要加强特长生管理,完善培养机制,确保其正常的文化课学习和专业课训练。学生入学时与学校签订《艺术特长生管理协议书》,既要完成文化学习任务,也要履行参加艺术比赛活动的义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故不参加专业学习训练、比赛的,学校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学校为每一名特长生单独建档,记录其培养发展过程和参赛情况。市教体局将对各学校艺术特长生实施跟踪考核,将其培养情况(含参加省级以上教体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艺术比赛成绩、升学情况等)纳入年度高中质量评价,并根据培养质量适当增减次年招生计划,对培养质量差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 (四)严肃查处。市教体局将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未经规定程序甚至弄虚作假获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对招生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悖公平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招收特长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学训体系,不断提升我市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有力推动青少年体育训练和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发展,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川体发〔2021〕7 号)以及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设置 (一)招生学校条件 省运会项目布点学校;省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全国校园足球(篮球等)特色学校,可申请招收体育特长生。未设立专项运动队且上年度未参加市级(含)以上比赛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项目设置及招生计划确定 招生项目由“指定项目”和“申报项目”两部分组成,指定项目和申报项目确定的招生计划,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筹,不占各学校招生总计划。 1.指定项目。由市教体局按照眉山参加省运会、锦标赛的选材培养需求,充分考虑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传统、师资力量、就学管理便利等因素,并结合各校历年自主申报项目情况直接确定为2025年体育特长生指定项目学校。 2.申报项目。由各高中学校按照师资、场地、设施等办学条件及实际培养需求,集体项按建制人数不低于80%申报,单项根据项目特点最低不少于5人成建制申报。一所学校最多设置三个申报项目。 1月21日起,需要新增项目、更换项目、调整招生计划的学校,填写《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项目申报表》;需要取消项目的学校,提交取消项目申请书,由县(区)教体局统一审核后,于1月26日前报市教体局审定。3个工作日后,市教体局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审定结果,面向全市招生。 未提交申请的学校,执行2024年确定的项目及招生计划,详见《2024年眉山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申报项目学校》。 3.计划确定。学校编制本校申报项目及招生人数,市教体局依据招生资格条件项目名额设置要求,对学校招生名额进行核算并下达招生计划。“指定项目”不确定招生计划,依据当年符合省运会运动员资格情况确定。“申报项目”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招生人数,由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参赛成绩和培养成效统筹安排确定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符合眉山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参加县级以上比赛具备有效成绩记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报考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集体项目仅指足球、篮球、排球): 1.报考指定项目的初中学生,需在初中阶段代表眉山参加国家、省级比赛取得以下成绩: (1)参加教育部(含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前8名的主力运动员或单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 (2)初中阶段参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前8名的主力运动员或单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 符合以上报名资格的运动员以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的档案资料为依据。 2.报考申报项目初中学生,需在初中阶段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取得以下成绩。 (1)代表眉山市参加国家、省级体育竞赛未取得成绩的运动员。 (2)代表县区参加市级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前3名的主力运动员或单项取得前8名的运动员。 (3)代表学校参加县级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第1名(天府新区、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获得前2名(仁寿县、东坡区)的主力运动员或单项获得前6名的运动员。 以原始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为依据。 3.每名特长生只可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专项,不得同时兼报2个学校或同时兼报一个学校2个专项及以上。 注:集体项目主力运动员以首发名单为依据。 三、招录程序 (一)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市教体局统筹制定初升高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身体素质测试60分(100米、立定三级跳、原地前掷实心球),专项技能测试40分(以学校招收项目为准),总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二)学生报名及审核。 1.4月4日前,获得县级以上比赛有效成绩的考生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指定项目申请表》《眉山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项目申请表》,本人递交眉山市业余体校(指定项目)或拟报考学校体育组(申报项目),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如:注册运动员身份证明材料、运动等级证书、成绩证明、竞赛规程、成绩册、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眉山市业余体校或招生学校体育组收齐考生申请表、证明材料交市教体局(指定项目)或各县(区)教体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登记。各县(区)教体局于4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教体局508办公室。 2.4月17日前,由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审核后,在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参加全市统一测试名单。 (三)组织专业测试。4月22日前,由市教体局在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4月25-27日组织全市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市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测试成绩公示。测试成绩由市教体局统一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在中考报名系统标注合格(60分及以上)学生名单,进入全市中考预录库。不合格(59分及以下)学生名单,不得进入全市中考预录库。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 (三)体育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 (四)指定项目特别优秀运动员可放宽录取标准。 1.报考指定学校的运动员。 一类: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专业测试成绩计100分,文化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区)省控线的60%。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模式录取到指定项目学校就学。 二类: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专业测试成绩计100分,文化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区)省控线的50%。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模式录取到车城中学集中安排就学。 三类:省市共建运动队、市重点项目运动队学生运动员,参加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国际、全国、省级、体院赛事,取得重大突破和名次或引进选拔的专业后备人才,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项目学校就学。 2.报考申报学校的运动员。 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的模式,分5个档次确定成绩要求。学生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成绩均达到录取要求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确保公平公正。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招生管理,严禁徇私舞弊,坚决防止体育特长生招生过程中的各种漏洞,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等结果必须予以公示。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中考录取资格;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对招生中有令不行、有悖公平、有禁不止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招收特长生的资格。严禁扩大招生名额和范围,严禁借体育特长生名义招录普通学生。 (二)严格管理,保证培养效果。普通高中要加强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应建立专门的特色班级,招收人数不足建班的,应根据学生文化成绩实行校内走班,确保其正常的学习训练。对培养效果不佳的指定项目学校,取消布点资格。指定项目学校要为每一名特长生单独建档,记录其培养发展过程。凡被录取的特长生,都要与招收学校签订《体育特长生管理协议书》,既要完成文化学习任务,也要履行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义务,并将参加体育赛事作为必修内容进行考核;对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学校要按照所签订协议和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方案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试卷订单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注:1.各考点准备英语听力U盘和CD光盘各1份。 2.此表于4月27日前报市考试院。联系人:何苗,电话:18628990721,邮箱:47095026@qq.com。
眉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表册 (表格均以EXCEL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两种形式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电话:028-38195422,邮箱:jjk38195422@163.com) 1.眉山市2025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优待审核表(表一)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1.考生身份证号码(18位)及姓名务必准确,否则无法审核优待。 2.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审核优待材料。 3.县(区)教体局汇总,一式两份,县(区)、市教体局各一份,5月15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并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2.眉山市2025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报考申请表(表二)
注:本表一式两份,招生学校和县(区)教体局各存一份。
注:1.本表一式两份,审批盖章后,县(区)教体局、市教体局各持一份。 2.项目下设小项。比如:田径下设短跳、中长跑、投掷等,集体项目填报位置。
(表四) 招生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县(区)教体局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中考报名号、身份证号码(18位)及姓名务必准确。招生学校和所在县(区)教体局盖章,此表一式三份,于5月9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以便锁定志愿填报资格。
(表五) 市教体局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中考报名号、身份证号码(18位)及姓名务必准确。5月9日前,青体竞技科将公示后的合格名册报基教科。
(表六)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考生学籍号及姓名务必准确。青体竞技科汇总公示后,于6月6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表七)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1.考生身份证号码(18位)及姓名务必准确。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级、信息技术为B等级及以上为合格。 3.5月15日前县(区)教体局汇总上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表八)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1.姓名与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一致。须提供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其中之一的银行卡号,以便快捷支付。 2.评卷期间不安排午休住宿,不允许报住宿而实际不住宿。 3.5月21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表九)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1.身份证号、姓名等务必准确。 2.民办学校所在县(区)教体局审核后,5月29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表十) 学校(盖章):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姓名、身份证号、考试成绩等务必准确。 2.所在县(区)教体局审核后,7月7日前连成绩证明佐证材料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表十一)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6月30日前县(区)教体局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表十二)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6月30日前县(区)教体局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职成高教科。
(表十三) 学校(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6月30日前学校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县(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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