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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四举措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一、改革创新增便利。一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依法公开招标的房建市政、水利和交通等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全过程网上投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的标段数占总招标标段数的比例为100%。二是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专家跨地区远程评标,有效解决评标专家熟面孔”“老关系等评标专家管理难题。2023异地远程评标完成12个项目,占总标段数的比例为13.64%。三是创新采用评定分离。强化招标人自主招标、择优定标权利,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有效规避中标候选人相互反复投诉造成交易周期无限延迟的风险,有效抑制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之间的利益输送。2023年共有9个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板招标,评标结果零异议”“零投诉合计1.141544亿元。

二、公开透明促公正。一是公开合同订立信息。主动公开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鼓励招标人公开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的情况,公开合同订立信息的比例为100%。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对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投标人资格、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等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202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程招标文件73个。三是畅通异议和投诉渠道。建立招投标违约失信线上+线下投诉渠道,线上依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受理投诉事宜;线下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县发改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办公地址、中标候选人网页公示监督电话等。

三、真金白银负担一是降低交易成本负担。持续推进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少收或免收投标保证金、允许通过非现金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时退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等方式,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二是清退沉淀保证金。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督促交易主体对沉淀保证金做到应退尽退,全力清退沉淀投标保证金110.3万元,让沉睡保证金成为企业发展新活力源。三是完善交易担保。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节约投标人投标成本,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

四、严格监督促规范。一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化建设,出台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的招标文件编制指引模板,优化招标人行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二是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运用信用分值(等级),将企业信用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作为投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的重要依据。采集录入代理机构不良行为3条,对企业信用扣分9分。三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联动机制。深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协调联合监管机制,涉及违纪的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及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实现行业监管政策、联动监管信息实时推送、实时共享。四是深化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重拳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2023完成工程项目围标串标调查2起,不予退还保证金16万元;受理市发改委转办规避招标项目1起,行政处罚8.24934万元;调查弄虚作假项目1起,不予退还保证金50万元,行政处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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