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东坡区“四举措”推动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
举措一: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力度。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东坡区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工作。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设定证明事项;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文件一律进行清理,清理了涉及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保留文件2个,废止文件1个。
举措二:加强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东坡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紧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载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管。2021年以来,东坡区发改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组相关人员组建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5次,检查项目12个,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1个。
举措三: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 各行政监督部门要指导督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积极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
举措四: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避免相互推诿,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充分认识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为不同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