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3-00003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1-04-02 |
文 号 | 眉府发〔2021〕7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眉山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二批)保护范围的通知
眉府发〔2021〕7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经书楼等3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本文件自2021年5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20年。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眉山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二批)保护范围
(共32处)
一、东坡区(2处)
1.经书楼(第二批)
保护范围:经书楼阶沿为基点外延10米,以30°仰角控制建筑高度。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2.法宝寺摩崖造像(第二批)
保护范围:龛壁有“乾元”题记龛为基点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二、彭山区(9处)
1.张纲墓(第一批)
保护范围:东至公路,西至山嘴,南、北至两山沟中心。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界,向西、南、北各外延10米。
2.葛藤山墓群(第一批)
保护范围:以每个墓冢为基点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3.岳氏墓群(第一批)
保护范围:岳升龙墓向北外延30米,南至岳祠堂址及两侧山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4.法王寺(第一批)
保护范围: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9米。
5.彭祖墓(第一批)
保护范围:墓冢为基点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6.莲花坝墓(第一批)
保护范围:覆斗(兆包)外沿为基点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7.李白读书台遗址(第一批)
保护范围:
(1)李白读书台遗址:台址向东、西各外延20米,向南、北各外延15米。
(2)象耳寺摩崖造像:千佛龛为基点,向东外延20米,向南外延10米,向西外延10米,向北外延至百步梯。
(3)象耳寺题刻:题刻本体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
8.龙门寺造像(第二批)
保护范围:
(1)龙门寺造像:造像为基点,向东、南、北各外延10米。
(2)龙门寺山门:主体建筑外延5米。
(3)龙门寺题刻:题刻本体外延5米。
(4)李密桥:桥址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9.皇坟包墓(第二批)
保护范围:墓冢为基点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米。
三、仁寿县(4处)
1.汪洋铁佛寺(第一批)
保护范围:大殿滴水为基点,向西外延至山脚,向东、南、北各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2.龙岩摩崖造像(第一批)
保护范围:北向以3号龛为基点,沿岩壁外延20米;南向以1号龛为基点,沿岩壁外延10米;西向以岩顶为基点,向西外延10米;东向以岩脚为基点,向东延伸至黑龙滩水库边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3.文星岩摩崖造像(第一批)
保护范围:东至山顶,南向以1号龛为基点沿岩壁外延30米,西向以石梯口为基点外延20米,北向以2号龛为基点沿岩壁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4.富加白塔寺(第二批)
保护范围:白塔本体为基点,东至涌泉小学(原左厢房)后滴水,南至村民游艺房外石坝边,西至竹林深处15米,北至原白塔寺后滴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四、洪雅县(15处)
1.学街棂星门(第一批)
保护范围:泮池外沿为基点,向东、南、西各外延15米;北向以棂星门为基点外延1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40米。
2.何良臣墓(第一批)
保护范围:墓葬封土为基点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3.洪雅烈士陵园(第一批)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4.洄澜塔(第一批)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5.瓦屋山寺观遗址(第一批)
保护范围:鸳鸯池为基点外延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0米。
6.呵吒寺摩崖造像(第一批)
保护范围:造像本体外延6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7.立石子摩崖造像(第二批)
保护范围:造像本体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8.龙君庙(第二批)
保护范围:建筑本体台基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9.九倒拐摩崖造像(第二批)
保护范围:造像为基点,向(东)下外延80米至水沟,向南外延60米,向(西)上外延100米至岩顶,向北外延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10.尖峰城址(第二批)
保护范围:尖峰古城山顶平台造像为基点外延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0米。
11.石佛寺遗址(第二批)
保护范围:石柱房为基点外延1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0米。
12.玉泉寺遗址(第二批)
保护范围:石塔塔基外延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0米。
13.佛祖崖摩崖造像(第二批)
保护范围:东、南以石刻为基点外延50米;西、北(上)以造像为基点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14.高峰石刻区(第二批)
保护范围:
(1)“文笔锋”刻字外沿为基点外延100米。
(2)“亘古如斯碑”刻字外沿为基点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15.田锡书馆遗址(第二批)
保护范围:
(1)石柱房滴水外延200米。
(2)洗墨池为基点外延6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五、丹棱县(1处)
佛堂子摩崖造像(第一批)
保护范围:1号龛为基点,向东外延5米,向南、西、北各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六、青神县(1处)
德云寺摩崖造像(第一批)
保护范围:以方广池卧佛造像为基点,外延5米;以山脚伏虎石刻虎头为基点,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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