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所属县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SD20LD0716MS01 |
东坡区 |
东坡区崇礼镇的新城饭店 |
东坡区崇礼镇的新城饭店,抽油烟机的声音很大,噪音扰民,油烟扰民,送给崇礼中心卫生院的盒饭是剩饭剩菜。 |
群众反映的“抽油烟机的声音很大,噪音扰民,油烟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新城酒店安装有静电式油烟净化器1台,该抽油烟机净化器位于岷怡苑6幢临街商业楼3楼阳台一侧房间外,每年委托成都洁利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对抽油烟系统进行清洗,现场调阅了2022年以及2023年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因还未到清洗时间,2024年还未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导致油烟净化不彻底,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在距离抽油烟机净化器约5米处的东苑酒店8003房间开窗查看,未听到净化器噪音,并且该抽油烟机净化器距离最近的居民区岷怡苑楼栋约60米,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
责任单位: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一、新城酒店已向成都洁利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预约对抽油烟系统进行彻底清洗。(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 二、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督促新城酒店加强抽油烟系统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油烟机净化器正常运行。(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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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送给崇礼中心卫生院的盒饭是剩饭剩菜”问题不属实。 经查,新城饭店与崇礼中心卫生院签订有每天中午配送盒饭的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具体送餐量根据人数定。新城饭店厨师根据日常订餐和当季食材供求情况编制食谱,并计算次日所用食材量进行采购,一般采购量不超出2天(时蔬当天),鲜肉由东坡区唐尚安鲜肉店统一配送,该鲜肉店经营者唐尚安具备四川省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到店鲜肉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经镇市场监管所查验无变质问题。经了解,客人用餐后的剩菜剩饭当天倒入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桶,次日一早由眉山云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置,不存在给崇礼中心卫生院的盒饭是剩饭剩菜的问题。 |
责任单位: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要求新城酒店规范管理生鲜时蔬,杜绝食材变质变腐。(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2 |
SD20LD0716MS02 |
洪雅县 |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3栋 |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3栋的优程酒店的风管机外机安装在布拉格二期4楼平台,与居民住房不足5米距离,声音很大,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现在酒店入住不高,请求更改整改方案,挪开风管机外机。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优程酒店已于2024年7月11日22:00前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联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噪音治理公司即成都科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空调机组噪声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的整改方案,2024年7月16日书面报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目前整改方案正在部门会商审核中。 |
责任单位: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洪雅县公安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加强治理。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会同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6日在该酒店现场研究《空调机组噪声治理工程技术方案》(整改方案),各部门认为仅达到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可能还会影响居民休息。在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指导下,要求该酒店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更新设备等更有效措施的新整改方案,需参考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一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尽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7月17日,新整改方案制定后,经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做好群众工作。由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会同优程酒店做好酒店周边居民解释疏导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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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20LD0716MS03 |
仁寿县 |
仁寿县兴隆街 |
仁寿兴隆街垃圾中转站,臭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查,该问题属实。 仁寿兴隆街垃圾中转站站内压缩设备运行正常,进站车辆多为三轮垃圾转运车,车厢封闭。站内有专人负责倾倒指挥及压缩操作,压缩后由专门的压缩垃圾运输车装车运输。压缩污水存于站内集水坑,由专门的吸污车转运处置。站内喷雾除臭设备为超声雾化喷雾除臭系统,加药喷雾作业为自动控制,喷雾作业时间为每3分钟作业15秒,配有生物除臭药剂,喷雾作业正常。由于该垃圾转运站属于非封闭式作业,周围存在臭气,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 |
责任单位: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文林街道办事处 一、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仁寿县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增加自动喷雾除臭设备频次,由原每3分钟喷雾除臭15秒,改为每2分钟喷雾除臭15秒,最大限度减少垃圾臭味产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仁寿县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科学合理调整该垃圾中转站除臭药剂种类,减少该垃圾转运站垃圾收运量,将2吨以上的垃圾全部调整到城外站点。同时增加该垃圾中转站的转运频次,缩短垃圾在站内的滞留时间,无运输作业期间,降低垃圾转运站卷帘门至合理高度,最大限度减少臭气传播。(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仁寿县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对该垃圾中转站进站车辆的管理,进一步加强站内外消杀和冲洗,每天对站内外地面、设备及运输车辆冲洗2次,对站内外及周边全面消毒,并做好台账记录,最大限度降低臭味影响和减少抛洒滴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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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20LD0716MS04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5组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会烤蛆,臭味严重扰民。要求关闭。 |
群众反映的“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5组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会烤蛆,臭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 经查,该公司虽安装有喷淋系统、排气管道等净化设备,但在生产过程未完全实现封闭式生产,导致异味溢出。该公司臭气收集管道距周边群众约100米,群众会闻到异味。 |
责任单位: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一、由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7月4日开始停止黄粉虫烘烤生产,并限期拆除20台微波烘烤机生产线。(完成时限:2024年8月5日)。 二、由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巡查,确保臭味不再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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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要求关闭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问题。 经查,该厂已于7月4日停产整改,7月16日起开始拆除生产线,已经属于关闭状态。 |
5 |
SD20LD0716MS05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5组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会烤蛆,臭味严重扰民。要求关闭。 |
群众反映的“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5组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会烤蛆,臭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 经查,该公司虽安装有喷淋系统、排气管道等净化设备,但在生产过程未完全实现封闭式生产,导致异味溢出。该公司臭气收集管道距周边群众约100米,群众会闻到异味。 |
责任单位: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一、由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7月4日开始停止黄粉虫烘烤生产,并限期拆除20台微波烘烤机生产线。(完成时限:2024年8月5日)。 二、由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巡查,确保臭味不再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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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要求关闭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问题。 经查,该厂已于7月4日停产整改,7月16日起开始拆除生产线,已经属于关闭状态。 |
6 |
SD20LD0716MS06 |
东坡区 |
东坡区云梦洲小区 |
眉山市东坡区云梦洲小区旁,东坡印象水街内多家酒吧和KTV凌晨两三点仍在唱歌,噪音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调查人员到水街故事酒吧实地走访了解,该酒吧每日17时营业至次日2时,平时请驻唱歌手在中心舞台弹唱,歌手弹唱时声音较大。调查人员发现,在不开窗户和大门的情况下,该酒吧产生的外传噪音不大,但由于部分顾客要求酒吧开窗或自行开窗,人员进出开门时会导致噪音传出,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调查人员到音乐派KTV实地走访了解,发现该KTV共有13个包间,其中有6个包间已有客人唱歌。该KTV每日13时营业至次日2时,每个包间均安装了隔音设施,其中有两个包间朝向朝外,如果不关窗户,声音较大,会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责任单位:东坡区公安分局、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东坡区苏祠街道办事处 一、立行立改。东坡区公安分局督促眉山市东坡区水街故事酒吧加强对客人要求开窗的管理和解释工作,营业期间不允许开窗,达到约束制止噪音外传的效果;督促眉山市东坡区音乐派KTV安排包间时优先安排窗户不朝外的包间,如确需安排窗户朝外的两间包间时不允许开窗,同时加强对客人要求开窗的管理和解释工作,达到约束制止噪音外传的效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建立长效机制。东坡区公安分局会同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加强辖区类似场所的检查、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场所及时督促整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东坡区苏祠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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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D20LD0716MS07 |
仁寿县 |
仁寿县富加镇金钟村 |
仁寿县富加镇金钟村10组的养鸭厂臭味严重,周边环境很脏,请求搬离养鸭场。 |
群众反映的“仁寿县富加镇金钟村10组的养鸭厂臭味严重,臭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养鸭厂仅适时对粪污沟、收集池、鸭舍使用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周边群众9户,距离最近的住户直线距离150米,养鸭厂下风口70米未闻到臭味,靠近养鸭厂周围10米左右存在轻微粪污臭味。 |
责任单位: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 一、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责成该养鸭厂业主每日对场内外喷洒消毒除臭药物不少于2次,在高温天气下,缩短粪污堆放时间,加大粪污转运频次,减少农作物浇灌,由粪污罐装收运车封闭收走,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最大限度减少臭味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已于2024年7月10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厂区周围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由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依规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25日) 三、由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业主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将圈舍旁边的杂物棚和路边的破损建筑材料清运干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四、由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待本批次肉鸭出售后,对养鸭厂进行改造升级,新建180m³的化粪池,将挡粪墙增高25cm,收集池下面铺设垫料,减少臭气产生。待一切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饲养。(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五、由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专人对兴易养殖场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反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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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仁寿县富加镇金钟村10组的养鸭厂周边环境很脏,请求搬离养鸭厂”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现场未见养鸭厂周边有生活垃圾,圈舍旁边的杂物棚和路边有破损建筑材料已于7月15日清理完成。经调查,该养鸭场储粪池采用硬化和防渗处理,无渗漏风险。该养殖场现存栏育成鸭4500只,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无需办理环境影响相关手续,属于宜养区,不属于拆除的范围。 |
8 |
SD20LD0716MS08 |
洪雅县 |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3栋 |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3栋的优程酒店的风管机外机安装在布拉格二期4楼平台,与居民住房不足5米距离,声音很大,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现在酒店入住不高,请求更改整改方案,挪开风管机外机。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优程酒店已于2024年7月11日22:00前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联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噪音治理公司即成都科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空调机组噪声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的整改方案,2024年7月16日书面报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目前整改方案正在部门会商审核中。 |
责任单位: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洪雅县公安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加强治理。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会同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6日在该酒店现场研究《空调机组噪声治理工程技术方案》(整改方案),各部门认为仅达到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可能还会影响居民休息。在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指导下,要求该酒店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更新设备等更有效措施的新整改方案,需参考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一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尽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7月17日,新整改方案制定后,经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做好群众工作。由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会同优程酒店做好酒店周边居民解释疏导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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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D20LD0716MS09 |
东坡区 |
东坡区太和镇原高店村 |
东坡区太和镇大林社区高店1组加油站旁边,被人私自打围,用于做饭,堆放建渣垃圾,存在安全隐患。 |
群众反映的“被人私自打围”问题不属实。 经查,大林社区高店1组加油站旁边确有一处打围区域,该区域在城市新中心征拆范围内,已于2023年8月完成拆迁征用工作,目前该区域处于已征待建状态。为防止在拆迁区域内乱倒垃圾,并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太和镇政府于2023年10月对该区域进行打围处理。 |
责任单位: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东坡区应急管理局 一、由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负责,要求经营人员对自行搭建的篷布和集装箱限期拆除,所有餐饮器具及电器设备限期搬离,对该区域恢复原状。(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东坡区太和镇大林社区负责,加强对大林社区拆迁区域的巡查力度,禁止在拆迁区域私搭乱建和倾倒垃圾等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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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用于做饭,堆放建渣垃圾,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在太和镇辖区内有多处大型建筑工地,“民工食堂”应运而生。此区域内有一群众在此开设民工食堂,搭建有带篷布的用餐场地和居住使用的集装箱,同时还有炉具、液化气等烹饪器具和风扇空调、灯具等电器设备。由于该区域距离高店1组加油站较近,使用炉具动用明火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且民工食堂大门紧挨245国道,每日用餐进出人数较多,在交通安全方面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该民工食堂只经营了一天,不存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情况。现场未发现堆放建筑垃圾现象。 |
10 |
SD20LD0716MS10 |
仁寿县 |
仁寿县中铁仁和广场小区 |
仁寿县中铁仁和广场小区和TCC世纪豪庭小区之间道路的人行横道和消防通道上有很多摊贩占道经营,早上五六点开始摆摊,噪声扰民,摆摊后遗留垃圾很多,影响环境,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
经查,该问题属实。 2024年7月17日14:00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流动摊贩占用消防通道摆摊的现象,在仁寿县中铁仁和广场小区和TCC世纪豪庭小区之间道路的人行横道上约有3个流动摊贩在售卖自产自销农产品,地面有少量垃圾。前期,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40余个流动摊贩占用人行横道售卖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且个别流动摊贩在早上五六点开始摆摊,摆摊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休息有一定影响,偶尔还会有占用消防通道摆摊的现象。 |
责任单位: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仁寿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仁寿县怀仁街道办事处 一、立行立改。仁寿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负责督促小区物业机构立即进行保洁,并清洗地面,该措施已完成。(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宣传引导。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仁寿县怀仁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向中铁仁和广场小区和TCC世纪豪庭小区附近流动摊贩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劝导摊贩到周边城北综合市场、盛世汇锦智慧农贸市场或临时摊点疏导区规范经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巡查监管。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问题;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通道设置温馨提示牌,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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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D20LX0716MS11 |
东坡区 |
东坡区东坡国际花园小区 |
东坡区东坡国际花园小区楼下新开的一家“乡坝头火锅串串”招牌灯光和灯带直射小区,严重扰民,涉嫌占道经营。 |
经查,该问题属实。 乡坝头火锅串串店招牌顶端悬挂着两个LED高亮照明灯,店内通过牵搭电线至店外五米外的树干,树干上缠绕了数圈LED灯带,灯光和灯带直射小区。同时,由于该店面积狭小且位于拐角处,现场存在外摆经营的问题。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行立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于7月17日责令店主进行整改,关闭LED高亮照明灯并调低店招灯光亮度,清除缠绕在树干上的灯带,并且店招灯光于22:30前关闭,减轻强光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同时,要求将外摆座椅及雨棚收入店内,并加强对店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长效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重点关注该商业区域易产生光影响的场所。对于发现的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和违规照明行为,及时责令整改,共同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和形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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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SD20LX0716MS12 |
东坡区 |
东坡区复兴镇高塔村 |
东坡区复兴镇高塔村5组帝朗格木门厂公司,不分白昼干活,油漆满天飞,造成污染,希望晚上停工和治理油漆臭味。 |
群众反映的“不分白昼干活”问题不属实。 经查,帝朗格木门厂公司生产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近段时间以来,经营部订单少,产能下滑,现有员工6名从事生产,生产时间段集中在上午8时至12时,夜间均未生产。同时走访周边住户,与帝朗格木门厂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相符。 |
责任单位:东坡区复兴镇人民政府、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 一、由东坡区复兴镇人民政府负责,东坡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配合,责成帝朗格木门厂公司立行立改,停止喷漆作业,经营部已于2024年7月18日对喷漆房采取断电处理,同时帝朗格木门厂公司承诺于2024年7月25日前拆除喷漆设备,不再进行喷漆作业。(完成时限:2024年7月25日) 二、由东坡区复兴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帝朗格木门厂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同时发挥环境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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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油漆满天飞,造成污染”问题属实。 经查,帝朗格木门厂公司有喷漆房2间,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采用水帘+光氧+活性炭处理工艺。现场调查时,经营部未开展喷漆作业,发现存在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光氧灯管有部分损坏未及时更换维修,喷漆房内晾晒有喷漆后的成品,喷漆房门未密闭,且未开启废气处理设施问题,导致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同时走访周边住户,因风向等原因,偶尔会闻到油漆味。 |
13 |
SD20LD0716MS13 |
仁寿县 |
仁寿县富加镇污水处理厂 |
仁寿县富加镇污水处理厂没有收取富加镇所有的污水,导致美熙府到合作社区的富谢河支流被污染,河流中白色泡沫很多,臭味扰民。 |
经查,该情况属实。 富谢河支沟无外来水源,仅在汛期雨量充沛时作为场镇泄洪通道。现场沿河走访查看,沟渠无明显异味,无白色泡沫。经了解在暴雨时富谢河支沟有部分泡沫产生,也有部分垃圾进入沟渠。该问题主要原因:平时美熙府小区外部分住户生活污水经涵洞汇入美熙府桥下,平时通过截流进入场镇生活污水管网。但是汛期雨量较大时,污水无法实现全面截流收集,雨污分流未彻底,导致部分污水随雨水一并流出。 |
责任单位: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 一是由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美熙府桥涵洞外排洪沟渠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监测机构对该沟渠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完成时限:2024年8月1日) 三是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再次对美熙府桥涵洞外排放沟渠内增设污水管网,实现对涵洞内雨水和污水的最大限度分流。(完成时限:2025年7月1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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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SD20LD0716MS14 |
东坡区 |
东坡区环湖东路二段40号 |
东坡区环湖东路二段40号锦湖苑小区物业在11栋3单元楼下放置了垃圾桶,而该处不是规定放置垃圾桶的位置,导致臭味扰民。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锦湖苑小区物业在11栋3单元旁设置有2个垃圾桶。改造前征集了业主意见,并再次在7月18日对垃圾桶周边三个单元业主开展入户、电话沟通形式征集意见。收集到的业主意见显示,21户中支持在该区域设置垃圾桶、未发现臭味扰民情况户数有20户,仅1户不支持该区域设置垃圾桶、认为存在臭味扰民情况。居民小区设置垃圾桶属于小区公共事务,部分周边相邻业主支持该区域设置垃圾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对业主行使共同决定权的规定。小区在改造后对垃圾桶实行套袋、保持桶盖关闭、每周清洗一次管理,垃圾每日清运两次,清运不及时时会产生轻微异味。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加强环卫保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四川逸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相关服务标准做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生活垃圾每日清运两次,垃圾桶套袋及保持关闭桶盖管理,一周开展一次垃圾桶清洗,实现小区美观整洁,环境卫生干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东湖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定期、不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开展检查,及时收集业主意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同时,逐步对全市居民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改造,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宣传活动,引导业主垃圾分类入桶,共同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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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15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5组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会烤蛆,臭味严重扰民。要求关闭。 |
群众反映的“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5组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会烤蛆,臭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 经查,该公司虽安装有喷淋系统、排气管道等净化设备,但在生产过程未完全实现封闭式生产,导致异味溢出。该公司臭气收集管道距周边群众约100米,群众会闻到异味。 |
责任单位: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一、由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7月4日开始停止黄粉虫烘烤生产,并限期拆除20台微波烘烤机生产线。(完成时限:2024年8月5日)。 二、由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巡查,确保臭味不再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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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要求关闭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问题。 经查,该厂已于7月4日停产整改,7月16日起开始拆除生产线,已经属于关闭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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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16 |
洪雅县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5组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会烤蛆,臭味严重扰民。要求关闭。 |
群众反映的“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5组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会烤蛆,臭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 经查,该公司虽安装有喷淋系统、排气管道等净化设备,但在生产过程未完全实现封闭式生产,导致异味溢出。该公司臭气收集管道距周边群众约100米,群众会闻到异味。 |
责任单位: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一、由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7月4日开始停止黄粉虫烘烤生产,并限期拆除20台微波烘烤机生产线。(完成时限:2024年8月5日)。 二、由洪雅县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巡查,确保臭味不再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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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要求关闭四川喆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问题。 经查,该厂已于7月4日停产整改,7月16日起开始拆除生产线,已经属于关闭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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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17 |
仁寿县 |
仁寿县黑龙滩镇 |
仁寿县黑龙滩镇黑龙滩水库被承包出去给私人养鱼,整个水域还有很多人违规钓鱼,使用的饵料等化学物品污染饮用水源。 |
群众反映的“仁寿县黑龙滩镇黑龙滩水库被承包出去给私人养鱼”问题不属实。 经查,黑龙滩水库渔业养殖及水质保护项目,经四川省水利厅批准,并经对外公开比选,2013年4月-2023年7月由黑龙滩管理处与仁寿县黑龙滩华丰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合作,合作社在黑龙滩管理处全过程监督指导下开展“人放天养”生态渔业养殖活动。2023年7月合作期满至今,按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党委的决策部署,黑龙滩水库渔业管理由黑龙滩管理处管理。不存在黑龙滩水库被承包出去给私人养鱼的问题。 |
责任单位: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黑龙滩管理处 一、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黑龙滩管理处综合经营科负责,在确保黑龙滩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同时,科学实施“人放天养”生态渔业管理,维系水库生态平衡,实现以鱼净水、护水,保障水库水质安全达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黑龙滩管理处黑龙滩水库管理站负责,加强法律等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众思想认识和守法意识,自觉、积极参与水库水资源和水质保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黑龙滩管理处黑龙滩水库管理站负责,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水库垂钓活动管理,同时积极协调联合公安、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违规垂钓活动,进一步巩固水库良好渔业管理秩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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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整个水域还有很多人违规钓鱼,使用的饵料等化学物品污染饮用水源”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由于黑龙滩水库岸线长达310公里,且周边交通较为方便。在水库一级保护区外邱家堰、阴溪沟等水域,时常有少数人员不听劝阻、采用游击战术等方式钓鱼。 |
群众反映的“使用的饵料等化学物品污染饮用水源”问题不属实。 日常巡查中,发现黑龙滩库区垂钓人员有使用饵料的现象,但多为谷物类饵料。黑龙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由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开展监督性监测,2021年以来水质均持续稳定在Ⅱ类,水质安全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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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18 |
东坡区 |
东坡区修文镇铝城社区 |
东坡区修文镇铝城社区14组的启明星铝业,该企业造成了村组的空气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
群众反映的“该企业造成了村组的空气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四川启明星和博眉启明星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及周边空气无烟尘和异味。两家公司均安装了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园区调阅了其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污情况。经查阅2户企业自行监测和园区监督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均达标排放。但园区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启明星存在焙烧脱硫石膏露天堆放问题,博眉启明星存在氧化铝料仓无组织粉尘收集不全问题,公司均及时进行了整改。2023年至今,园区分别对修文镇集镇和园区附近村庄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其中包含铝城社区13组点位,紧邻铝城社区14组),据监测报告显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PM10、氟化物等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
责任单位: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 一、由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四川启明星和博眉启明星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同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督促其加快推进环保A级企业创建工作,实现废气污染物深度消减;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公司开展监督监测,同时坚持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四川启明星和博眉启明星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适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同时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坚持开展园区内及边界地下水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群众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公司随机对铝城社区14组群众井水进行水质监测,待水质监测报告出具后按程序依法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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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该企业造成了村组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不属实。 经查,四川启明星厂区内建有规模为3600t /d、360t /d的污水处理站,分别对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工业污水经处理后在厂内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眉山市派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博眉启明星的生产和生活污水依托四川启明星污水处理设施),2家企业均不向外环境排放生产废水。自2022年起,四川启明星和博眉启明星被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园区督促其完成了土壤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督促公司每年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其地下水检测报告显示,厂区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表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2023年至今,园区分别对周边农户水井进行水质监测(其中包含铝城社区13组点位,紧邻铝城社区14组),报告显示园区周边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表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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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19 |
东坡区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眉山市人民医院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眉山市人民医院内部收垃圾的垃圾车经常在早上6点和中午午休时间段作业,噪声扰民。请求改变作业时间。 |
经查,该问题属实。 眉山市人民医院院区于2005年建成投用,2012年进行改建,2023年共计产生并转运医疗废物380余吨,生活垃圾1400余吨。 因院区面积较小,按照相关规定分别设置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暂存点均与院外居民小区距离较近,同时由于医院周边交通非常拥挤,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和医废转运车辆采取避峰作业的方式,于清晨入院开展清运,客观收集框会产生噪音给周边小区居民带来影响。 |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医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由市人民医院分别联系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清运单位,协商生活垃圾转运车和医废转运车辆推迟至每日7点之后进入院区作业,7月19日,相关清运单位已按新时间安排执行。(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市卫生健康委进行监管,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日常巡查,严格按照整改的要求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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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20 |
仁寿县 |
仁寿县黑龙滩镇 |
仁寿县黑龙滩镇柳溪社区沿黑龙滩水库的居民一直未搬迁,生活垃圾、污水和粪便直接排到黑龙滩水库,污染饮用水源。 |
群众反映的“仁寿县黑龙滩镇柳溪社区沿黑龙滩水库的居民一直未搬迁”问题属实。 经查,杨柳社区沿黑龙滩水库确有近400户居民未搬迁,群众反映的杨柳社区位于黑龙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规定,杨柳社区不属于搬迁范围。 |
责任单位: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 由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牵头,黑龙滩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对杨柳社区群众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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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污水和粪便直接排到黑龙滩水库,污染饮用水源”问题不属实。 经查,黑龙滩镇人民政府在杨柳社区场镇设置垃圾收集点位22处、投放垃圾桶67个,由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的眉山豪美物业有限公司每天对场镇生活垃圾进行清扫保洁,统一收集外运至仁寿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杨柳社区场镇外农村生活垃圾由黑龙滩镇采购的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负责收集转运至黑龙滩镇四海社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后,由眉山豪美物业有限公司统一转运至仁寿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杨柳社区场镇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至黑龙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社区场镇外农户污水通过化粪池规范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杨柳社区有生活垃圾、污水和粪便直接排到黑龙滩水库,污染饮用水源的情况。2021年以来黑龙滩水库水质均持续稳定在Ⅱ类。 |
责任单位: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 一、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眉山豪美物业管理公司和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的监督指导,做好杨柳社区卫生清扫,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加强杨柳社区污水管网日常巡查维护,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护,确保规范处理不外排。(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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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21 |
东坡区 |
东坡区万霖钱丰 |
东坡区万霖钱丰8栋3单元一楼的超市占用小区绿化进行违章搭建,超市售卖生鲜,存在臭味,且在剁排骨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对前期处理结果存在异议,超市把冰箱冰柜挪回室内噪声扰民,其余问题都未得到整改。请求禁止在小区内开超市。 |
群众反映的“东坡区万霖钱丰8栋3单元一楼的超市占用小区绿化进行违章搭建”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超市业主将超市周围绿地前后约30平方米进行了硬化,用于自己的冰柜、饮料柜等物品外摆,“占用小区绿化”问题属实。业主在超市外墙安装有伸缩雨棚,后窗搭建有长1.5米、宽1.2米的玻璃阳光棚,面积未超过二楼防护栏,属防止高空坠物的生活附属设施,“违章搭建”问题不属实。 |
责任单位:眉山市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7月12日向被投诉超市业主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7月19日前对侵占绿地行为进行改正,要求达到“恢复绿地”标准。(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眉山市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物业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侵占绿地和噪音扰民情况及时管理、制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监督超市业主每日及时清运垃圾,加强日常保洁和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臭味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坚持每日巡查,做好小区噪音管控,营造安静舒心的人居环境,确保此类问题不反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由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小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底线。(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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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超市售卖生鲜,存在臭味”问题不属实。 经查,超市内有售卖生鲜、水产和蔬果菜叶,经走访超市业主前期未及时清理蔬果残渣确实会产生一定气味,整改后超市业主及时做好了卫生保洁,产生的气味已属正常范围,不存在臭味。 |
群众反映的“剁排骨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不属实。 经查,超市之前在经营时间段内剁排骨产生噪音扰民,业主现已将剁肉墩子搬离,只售卖生鲜、水产品,未进行加工,噪音问题已于7月12日整改完毕。 |
群众反映的“对前期处理结果存在异议,超市把冰箱冰柜挪回室内噪声扰民,其余问题都未得到整改”问题不属实。 经查,超市将冰箱冰柜挪回室内后未产生噪声,其余反映问题均已得到整改。 |
群众反映的“请求禁止在小区内开超市”问题。 经查,被投诉超市已办理营业执照,属于个体工商户,主营生鲜、水产、食品、百货等,具备营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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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22 |
彭山区 |
彭山区五湖四海湿地公园 |
彭山区五湖四海湿地公园内的部分水池呈现黑色,不清楚原因。并且有私人老板(黄老四)将部分水池作为自己的养鱼场所。 |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7月16日,根据SD20LD0715MS22举报线索,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对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四个点位进行水质取样监测,监测报告〔眉彭环执法监字(2024)第24号〕显示,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入水口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四类标准,中段水质、出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水质流经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保持稳定,出水符合标准。 7月17日,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对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再次开展了实地勘验调查,未发现黑臭水池。 黄某某(黄老四)是四川华伟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员工,按公司工作安排,现负责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水域管理。为净化水质,四川华伟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安排黄建忠负责,向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水体不定期投放花鲢和白鲢鱼苗,并对死鱼进行打捞处理。通过询问黄某某(黄老四)本人,及走访周边群众和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未发现黄某某(黄老四)将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部分水池作为自己的养鱼场所的现象。 |
责任单位: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强化日常巡查,加强与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对在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水域垂钓、游泳、养殖、捕捞、污染水质等行为依法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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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SD20LD0716MS23 |
东坡区 |
东坡区阜成路鹭湖国际小区 |
东坡区阜成路鹭湖国际小区6栋1楼业主在家中开麻将馆,没有资质,噪声严重扰民。请求关闭麻将馆。 |
经查,该问题属实。 鹭湖国际小区6栋205号麻将馆营业至晚上12点,在经营期间麻将机洗牌声、打牌者高声喧哗。因营业时间过长,且麻将馆主管理不精细、不规范,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
责任单位: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鹭湖国际小区内6栋205业主经营的麻将馆全面停业,目前已停止经营活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坚持每日巡查,做好小区噪音管控,营造安静舒心的人居环境,确保此类问题不反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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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0LD0716MS24 |
眉山天府新区 |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 |
圆中大溪地1期样板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未清理干净,堆放于绿化带中,并有路人向该区域乱扔生活垃圾,希望恢复绿化带。绿化带内有十多个水井,没有盖子,存在安全隐患。 |
经查,该问题属实。 2024年7月16日,由眉山天府新区住建交通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绿化带里样板房为圆中大溪地1期项目样板房,样板房处于小区正式围挡外与市政道路之间的绿化带中,样板房已于2024年1月拆除,拆除后产生的破损混凝土块、砖块未清理干净,堆放于绿化带中,并有路人向该区域乱扔生活垃圾。反映的水井实为雨污水检查井,现场发现该区域雨污水检查井仅施工了井管,未施工井圈及井盖。 |
责任单位:眉山天府新区住建交通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天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由眉山天府新区住建交通局负责,责成开发商将样板房拆除后未清理干净的建渣和路人乱扔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由眉山天府新区住建交通局负责,责成开发商在完成建渣清理后,督促开发商落实园林景观施工单位,进行种植土平整,播撒草籽,对裸露的种植土进行有效覆盖。(完成时限:2024年7月26日) 三、由眉山天府新区住建交通局负责,责成开发商加强该区域的警示防护,在建渣清理干净后,督促开发商落实园林景观施工单位进行井圈施工,铺设井盖(完成时限:2024年7月26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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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SD20LD0716MS25 |
东坡区 |
东坡区鑫钰名筑小区 |
东坡区鑫钰名筑小区内自来水偶尔呈现黄色怀疑小区加压设备的气压罐水质有问题。 |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2024年7月17日、7月1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市水质监测站工作人员到该小区,随机抽取了小区物业中心、小区住户2-2-6-5、2-2-30-2、2-2-2-4、2-2-11-3、2-2-25-3、1-1-12-3、1-2-15-3、2-1-19-6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投诉中所描述的“自来水偶尔呈现黄色”现象,现场对自来水浑浊度进行检测,浑浊度检测值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小于1NTU)。同时,对该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设备内的气压罐进行现场拆放,罐内水质清澈,无异样,不存在投诉中所描述“怀疑小区加压设备内的气压罐水质有问题”的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委托市水质监测站工作人员对上述自来水用户龙头水水样进一步化验,将根据检测结果视情进行调查。经走访小区和物业,均表示之前未收到过小区住户反映相关水质问题的投诉。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委托市水质监测站对鑫钰铭筑部分用水户龙头水取样化验,下一步根据水质检测结果视情开展调查。(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眉山市环境投资公司强化小区二次供水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供水安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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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SD20LD0716MS26 |
洪雅县 |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 |
洪雅县洪川镇布拉格广场3栋的优程酒店的风管机外机安装在布拉格二期4楼平台,与居民住房不足5米距离,声音很大,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前期处理后,暂无噪声扰民现象,但对整改方案有异议。请求修改方案,要求酒店方拆除空调机。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优程酒店已于2024年7月11日22:00前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联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噪音治理公司即成都科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空调机组噪声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的整改方案,2024年7月16日书面报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目前整改方案正在部门会商审核中。 |
责任单位: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洪雅县公安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一、加强治理。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会同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6日在该酒店现场研究《空调机组噪声治理工程技术方案》(整改方案),各部门认为仅达到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可能还会影响居民休息。在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指导下,要求该酒店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更新设备等更有效措施的新整改方案,需参考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一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尽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7月17日,新整改方案制定后,经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二、做好群众工作。由洪川镇人民政府会同优程酒店做好酒店周边居民解释疏导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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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SD20LD0716MS27 |
东坡区 |
东坡区苏源路 |
东坡区苏源路上有2个垃圾回收点,导致周围环境脏乱差。 |
经查,该问题属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7月19日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2家废品回收商铺均正常开门经营,店铺门前均堆放有部分回收的废品,其中有部分纸壳散乱放于门前。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行立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7月19日责令店主立即对店内及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和整顿,合理规划废品存放区域,禁止物品乱放占道摆放,并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长效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对发现有废品收购站违规占道经营和脏乱差经营行为的,及时责令整改,进一步确保周边生活环境整洁有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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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SD20LD0716MS28 |
仁寿县 |
仁寿县文宫镇文高路168号 |
仁寿县文宫镇文高路168号长虹酒厂的锅炉功率很大,经常半夜作业,噪音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长虹酒厂在酿酒过程中的噪音主要产生于蒸汽发生器鼓风机和甑子铝盖升降过程。该酒坊酿酒频率为两天一次,其中每年6月至7月酿酒时段为凌晨5点到上午11点,7月中旬到8月底歇业,9月至次年5月酿酒时段为13点到18点。因气候原因,长虹酒厂已于7月17日停止生产,现场无噪音影响。经逐户走访了解核实,酒坊生产期间,居住在长虹酒厂隔壁的住户休息时间与酿酒时间有部分重叠,酿酒时产生的噪音造成一定影响。 |
责任单位: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一、增加隔音措施。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长虹酒厂对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鼓风机加装隔音罩,减少设备噪音。(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二、调整生产时间。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长虹酒厂将每年6月至7月的开工时间由凌晨5点调整为凌晨6点,并常态监管。进一步避开周边住户休息时间,避免噪音扰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强化矛盾化解。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长虹酒厂与周边住户的矛盾调解沟通,由于酿酒的工艺特性,夏季多为夜间作业,促成双方相互理解,避免激化矛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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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SD20LD0716MS29 |
东坡区 |
东坡区东坡大道 |
东坡区东坡大道万为江南里10栋正对着中国电信公司大楼,电信公司的空调24小时开放,外机噪声严重扰民。 |
经查,该问题属实。 电信公司空调外机安装在办公楼背面,正对江南里小区居民楼。因空调安装时间较久、外机未安装隔音设施、风机老化原因导致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立行立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责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对空调外机进行维修和加固,对机房空调外机加装降噪隔音设备。(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复核监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电信公司空调噪音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三、长效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社会生活噪音加强管控,及时查处噪声扰民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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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SD20LD0716MS30 |
彭山区 |
彭山区仁和城邦 |
彭山区仁和城邦小区6号楼1单元20楼4号住户的空调外机正对自家窗户,噪声扰民。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仁和城邦小区6号楼每层只设计有1、2、3、5、6号房,并不存在4号房。同时通过走访小区物业、社区网格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初步判断投诉人为A住户,被投诉人为B住户。经现场与A号房住户女儿沟通,确定投诉人为其母亲,被投诉对象为同层B住户,两家在前期装修过程中产生矛盾,观音派出所多次出警,上门调解。 7月17日,经与B住户电话联系,了解到其在成都工作,偶尔才回彭山居住。通过现场调查,查实B住户的空调外机安装在小区设计的指定位置,正对A住户饭厅窗户,直线距离约两米。经眉山市山力电器维修有限公司维修人员现场检测,B住户空调外机运行正常。B住户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噪声可能会对A住户造成影响。 |
责任单位: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 一、由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负责,联合社区、物业、业委会做好沟通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负责,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监管作用,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定期开展走访调查,确保第一时间收集问题,处置问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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