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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2021年9月29日)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C202109190234

某NGO组织反映以下问题。经对第一轮中央督察回头看X510000201811170010信访件与2020四川省环保督察信访件进行回访,发现以下问题:1、东坡区铁四处公交车B站台10米处,斜向小路的路边沟水体仍然黑臭。(该问题于2020年11月向四川省环保督察眉山督察组举报,至今仍未整改)。2、眉山市宇莉气体公司门外245国道路边沟水体黑臭。(该问题于2020年11月向四川省环保督察眉山督察组举报,至今仍未整改)。3、东坡区鱼塘废水直排河道,未知来源黑臭水体入河导致河道下游水体颜色呈现为褐色。(水体异常问题于2020年11月向四川省环保督察眉山督察组举报,至今仍未整改)。4、东坡区千禾大道,一私人洗车场洗车废水直排河道。5、东坡区创业路南段与顺江大道南段交叉处附近,沿创业路南段的中国泡菜城排洪渠水质较差,水体略显发黑。6、东坡区永寿镇河道桥墩处堆积大量垃圾,河长公示牌被遮挡。7、东坡区居民养殖鸡鸭产生的废水直排入103省道路边沟。8、东坡区修文镇修文大桥思蒙河上游左岸20米处,截污管损毁、污水溢流。

眉山市东坡区

其他污染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东坡区铁四处公交车B站台10米处,斜向小路的路边沟”为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新村社区六组金象大道公交车B站台10米处斜向小路的水沟。此水沟为生活污水收纳沟,主要是收纳周边住户生活污水后导入金象大道城市污水管网。经查阅,该问题未出现在2020年11月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中。

(二)群众反映的“眉山市宇莉气体公司门外245国道路边沟”为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鲜滩村7组道路水沟。该水沟是245国道及周边农户的雨水沟,主要水源为雨水。经查阅,该问题与2020年11月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内容部分重复。

(三)群众反映的“东坡区鱼塘废水直排”指向为东坡区范围内水产养殖户。东坡区现有水产养殖面积约4.7万亩,主要集中在尚义、太和、多悦、思蒙4个镇。经查阅,该问题未出现在2020年11月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中。

(四)群众反映的“东坡区千禾大道,一私人洗车场”为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中坝新村六组村民李某某屋外院坝。该农户将自家院坝租给眉山市嘉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用于停放公司作业车辆及公司员工车辆,日均停放车辆10辆左右。

(五)群众反映的“东坡区创业路南段与顺江大道南段交叉处附近,沿创业路南段的中国泡菜城排洪渠”为眉山“中国泡菜城”排洪沟。该排洪沟全长约5公里,主要承担上游崇礼新城雨水、崇礼镇二板堰灌溉用水和园区内收集的雨水。

(六)群众反映的“东坡区永寿镇河道桥墩处”为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永寿社区新桥桥墩处,“河长公示牌”为温馨提示牌,位于永寿镇永寿社区新桥桥墩下游约10米处。

(七)群众反映的“东坡区居民养殖鸡鸭产生的废水”为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光荣村9组居民黄某某养殖鸡鸭产生的废水,该居民家临近103省道路边水沟。

(八)群众反映的“东坡区修文镇修文大桥思蒙河上游左岸20米处”为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修文大桥上游左岸20米处的污水收集提升泵站。该泵站主要收集富民路、苏文路、小河子街等场镇范围内约500人生活污水,并抽升至污水主管网。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东坡区铁四处公交车B站台10米处,斜向小路的路边沟水体仍然黑臭”的问题属实。

经核查,在东坡区铁四处公交车B站台直径50米范围内,发现站台东面20米处有污水收纳沟一条。此水沟为生活污水收纳沟,主要是收纳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最后进入金象大道城市污水管网。该水沟约有3平方米的沟面未封闭,水体颜色呈黑褐色,有明显异味。

(二)关于“眉山市宇莉气体公司门外245国道路边沟水体黑臭”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该边沟内水体近闻无明显异味,现场取水观察,水质较为清澈,但底泥偏黑,感官较差。主要原因是245国道车流量较大,粉尘较多,除灰尘自然沉积外,在下雨和清洗路面时,水流也会将路面泥沙带进边沟。由于沟内交叉布有自来水管道和电信管线,沟渠清理难度大,长期淤积,导致沟底呈黑色。

(三)关于“东坡区鱼塘废水直排河道,未知来源黑臭水体入河导致河道下游水体颜色呈现为褐色”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东坡区现有水产养殖面积约4.7万亩,主要集中在尚义、太和、多悦、思蒙4个镇。自收件后,东坡区人民政府组织了14支(50余人)排查队伍,进行了4天排查,未发现养殖尾水违规直排、偷排现象。但走访群众了解到,仍有个别鱼塘业主存在未严格执行养殖尾水排放制度,存在不按要求规范处置排放的情况。

(四)关于“东坡区千禾大道,一私人洗车场洗车废水直排河道”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千禾大道全长3.15km,两侧均有雨水边沟,最终汇入通惠河。在千禾大道两侧有1家私人洗车场,现已停业。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到千禾大道中坝新村6组村民李某某将屋外院坝租赁给眉山市嘉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用于停放商砼作业车辆,公司员工及车主会对作业完毕的车辆进行冲洗。现场核查时,在该院坝未发现洗车设施设备和污水直排行为,但存在水体外排千禾大道边沟痕迹。

(五)关于“东坡区创业路南段与顺江大道南段交叉处附近,沿创业路南段的中国泡菜城排洪渠水质较差,水体略显发黑”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眉山“中国泡菜城”排洪沟全长约5公里,主要承担上游崇礼新城雨水、崇礼镇二板堰灌溉用水和园区内收集的雨水。现场对创业路南段与顺江大道南段交叉处水体进行取样快速检测,快检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水样感观清澈。群众反映水体略显发黑,是由于创业路南段与顺江大道南段交叉处水深约2米,且该段处于排洪沟末端,未硬化,底部堆积淤泥较厚,流速较缓,感观略显发黑。2021年9月22日,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交叉处水体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六)关于“东坡区永寿镇河道桥墩处堆积大量垃圾,河长公示牌被遮挡”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东坡区永寿镇境内河道共有5处桥墩,其中在永寿社区新桥桥墩处发现有漂浮物,主要是树干、竹子等。经对东坡区永寿镇境内河长公示牌进行全面排查,全镇8个河长制公示牌均未被遮挡,但在永寿社区新桥下游约10米处,发现有一个温馨提示牌被安全围挡遮挡。

(七)关于“东坡区居民养殖鸡鸭产生的废水直排入103省道路边沟”的问题属实。

经核查,103省道在东坡区境内是过境省道,总长约40公里,途经太和镇、通惠街道、松江镇、思蒙镇等4个镇(街道)。部分沿线居民存在养殖少量鸡鸭用于自行食用的情况。经对103省道两边沿线居民进行排查,发现松江镇光荣村9组居民黄某某在自家房屋与邻居房屋之间的雨水沟安装栅栏用于饲养鸡鸭(其中肉鸡12只,肉鸭19只),养殖产生的废水通过雨水沟直接进入103省道路边水沟。

(八)关于“东坡区修文镇修文大桥思蒙河上游左岸20米处,截污管损毁、污水溢流”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东坡区修文镇修文大桥上游左岸20米存在一处污水收集提升泵站。该泵站主要收集富民路、苏文路、小河子街等场镇范围内约500人生活污水,并抽升至污水主管网。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截污管网破损,但在提升泵站处发现污水溢出痕迹,主要是提升泵设备老化、抽送效率较低,导致污水不能及时抽送至主管网,造成少量污水溢流。

基本属实

一、关于“东坡区铁四处公交车B站台10米处,斜向小路的路边沟水体仍然黑臭”的问题

(一)立行立改。对全长约80米的收纳沟进行现浇盖板处理,确保收纳沟全面封闭。(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0日)

(二)加强排查监管。组织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眉山市宇莉气体公司门外245国道路边沟水体黑臭”的问题

(一)立行立改。立即组织人员对宇莉气体公司门外245国道边沟进行彻底清淤。(已于2021年9月22日完成)

(二)定期巡查。落实专人定期巡查保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东坡区鱼塘废水直排河道,未知来源黑臭水体入河导致河道下游水体颜色呈现为褐色”的问题

(一)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宣传培训,督导养殖户掌握并遵守尾水排放规范,提升水产养殖户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监管。通过设立告示牌、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关于“东坡区千禾大道,一私人洗车场洗车废水直排河道”的问题

(一)立行立改。督促眉山市嘉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立即对院坝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已于2021年9月22日完成)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该点位巡查,严禁冲洗商砼作业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关于“东坡区创业路南段与顺江大道南段交叉处附近,沿创业路南段的中国泡菜城排洪渠水质较差,水体略显发黑”的问题

(一)迅速清淤。计划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对该段排洪沟进行清淤整治。(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排洪沟巡查力度,加大对沿线企业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全面改善沟渠环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关于“东坡区永寿镇河道桥墩处堆积大量垃圾,河长公示牌被遮挡”的问题

(一)立行立改。立即对东坡区永寿镇永寿社区新桥桥墩处囤积的漂浮物开展打捞工作,同时将温馨提示牌移至围挡外侧,确保在可视范围内。(已于2021年9月21日完成)

(二)及时做好河道保洁。针对容易囤积漂浮物的点位,进一步加强巡河保洁力度,及时打捞漂浮物。同时加强对沿河群众环境保护宣传,共同维护河道环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关于“东坡区居民养殖鸡鸭产生的废水直排入103省道路边沟”的问题

(一)对东坡区松江镇光荣村9组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立即拆除栅栏,将鸡鸭转运至屋内空置圈舍饲养。(已于2021年9月21日完成)

(二)督促黄某某自行清理雨水沟污水,同时组织人员对103省道黄某某养鸡鸭处路边沟进行清理。(已于2021年9月21日完成)

八、关于“东坡区修文镇修文大桥思蒙河上游左岸20米处,截污管损毁、污水溢流”的问题

(一)立行立改。安排专人立即清理外溢污水,更换高功率提升泵,提高污水抽送效率。(已于2021年9月20日完成)

(二)加强监管。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及时修复破损管网,定期清理转运提升泵站底部淤泥,避免管网堵塞、污水外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志丹;责任单位: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东坡区农业农村局;责任人: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徐泽贵、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主任毛明义、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希、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弦、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镇长刘西珍、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豆成杰。

阶段性办结



2

X2SC202109190237

青龙场火车站卸载粉煤灰时,粉尘四起,昏天黑地,周边居民不敢开窗。

眉山市彭山区

大气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青龙场火车站”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青龙场车站,位于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永远社区国道245旁,是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三等站,为货运火车站。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阅青龙场车站2021年1—6月卸货台账,卸运货物主要以玉米、小麦等粮食为主,2021年6—7月还有少量长石粉、型砂卸货,均是采取袋装运输方式,未发现有粉煤灰。同时,2021年9月20日、22日两次现场突击核查,均未发现有卸运粉煤灰。但通过对装卸工人和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均反映在装卸长石粉、型砂时会有少量粉尘,在装卸玉米、小麦时会有粉尘,同时车辆进出也会产生道路扬尘。

部分属实

一、责成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在青龙场车站外设置车辆限速警示牌,减少噪音、粉尘扰民。(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

二、责成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应急和城市管理局负责对青龙场车站外,青龙场车站负责对站内,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减少扬尘污染。责成青龙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青龙场车站片区进行粉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周边商户在卸货时做好降尘措施。(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眉山市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星;责任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责任人: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张高振、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应急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郭翔。

已办结


3

D2SC202109190054

保利仁里二期小区内多处公共绿地,被小区业主占用违章搭建阳光棚,破坏环境。

眉山市仁寿县

其他污染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保利仁里二期小区内”位于仁寿县普宁街道广都路,于2020年10月30日交房,总户数884户,现已入住200户,入住率约23%。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小区内存在违章搭建阳光棚的情况,主要涉及6户居民,搭建的阳光棚均位于住宅2楼平台,不属于小区公共绿化区域。

部分属实

一、立行立改。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仁寿县普宁街道办事处配合,按照“谁侵占谁恢复”的原则,责成违章搭建阳光棚的6户业主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二、加强监管。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仁寿县普宁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该小区违章搭建行为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仁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双成,仁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伍秋军;责任单位: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仁寿县普宁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夏永彬、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辜文超、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段真龙、仁寿县普宁街道党工委书记徐刚。

已办结


4

D2SC202109190022

市民咨询天府万科城34号地块、25号地块,是否建在水源保护区内。

眉山市仁寿县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咨询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咨询的“天府万科城”位于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大坡社区。该社区饮用水源为黑龙滩水库,无其他饮用水源。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群众咨询的“天府万科城34号地块、25号地块”分别为仁寿县公开出让的2018-34号地块、2018-25号地块,两个地块确属于天府万科城项目区内。

群众咨询“是否建在水源保护区内”的情况,通过将天府万科城34号地块、25号地块范围和黑龙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对比,天府万科城34号地块、25号地块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部分属实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由视高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周边群众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畅通咨询渠道。由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进一步畅通群众政策咨询渠道,及时为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仁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柳强;责任单位: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高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辜文超、视高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贾洋。

已办结


5

X2SC202109190015

文宫镇王建村3组原村小附近一农户占用耕地林地修建厂房,无环评、安评手续,生产时噪音扰民。

眉山市仁寿县

噪音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厂房实为何某某广告展柜加工作坊,位于仁寿县文宫镇五建村3组。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文宫镇王建村3组原村小附近一农户占用耕地林地修建厂房”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该厂房为原松树乡(已撤并到文宫镇)八十年代乡办企业,原名松树磷肥厂。2000年2月11日转让给雷某某,2010年10月亢某(雷某某之子)成立仁寿县文宫镇亢某废品回收站,用于废旧布料回收,2019年、2020年亢某分别对厂房进行了维修加固,2021年3月亢某将厂房转租给何某某,用于加工广告展柜,现场核查,厂区土地性质为现状建设用地,未发现厂区新扩建及占用林地、耕地的情况。

(二)群众反映的“无环评、安评手续,生产时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查,该作坊属于无证加工,无相应手续,加工过程中存在切割木料产生噪音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一、因何某某(业主)自愿搬离,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该加工坊将设备、设施、原材料等进行拆除并搬离,并将厂区卫生清理干净。(已于2021年9月21日完成)

二、由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负责,每季度对该厂房开展定期回访,防止手续不完善、环境治理水平低下的小作坊、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入驻,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仁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毛自林;责任单位: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贺志辉、仁寿县文宫镇党委书记汪仲文。

已办结


6

X2SC202109190012

松江镇五里村原广益磷化废料堆场的磷石膏堆积如山,堆放已久,至今未处理,大风天粉尘飞扬,雨天污水流入河流、农田。

眉山市东坡区

大气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广益磷化废料堆场是四川眉山广益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益磷化公司)湿法磷酸生产过程中工业废渣堆放产生的,1989年开始堆放。2016年广益磷化公司停产,2018年厂房拆除,堆场历经近三十年堆放,形成了长约300米、宽约230米,占地102.8亩的磷石膏堆体,体积约175万立方米、重量约300万吨。经检测,堆体主要成分为石膏,含有磷化物、氟化物等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废弃物。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原广益磷化废料堆场的磷石膏堆积如山,堆放已久,至今未处理”问题基本属实。广益磷化废料堆场磷石膏自1989年开始历经三十年堆放,形成了占地102.8亩,体积约175万立方米、重量约300万吨的磷石膏堆体。东坡区2017年引进了四川省大为金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公司”),利用磷石膏生产建筑石膏粉和纸面石膏板,年设计利用磷石膏20万吨,2018年2月建成投运至今,已消纳磷石膏50余万吨。为鼓励企业加快磷石膏消纳,大为公司投资新建二期磷石膏建材生产项目,设计年产30万吨建筑石膏粉生产线,年消纳磷石膏能力提高到50万吨。目前,大为二期项目前期手续已基本完成,并进场建设。

(二)群众反映的“大风天粉尘飞扬”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堆场覆膜完好,基本解决了堆场粉尘飞扬问题。大为公司在取料口设置了雾炮降尘,在出场口设置了冲洗装置,基本解决了磷石膏扬散带泥上路问题。但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车辆冲洗不干净,少量磷石膏随车上路,在大风天造成粉尘飞扬的问题。

(三)群众反映的“雨天污水流入河流、农田”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9月20日,经核查,堆场覆盖完好,雨污分流到位,未发现雨水冲刷磷石膏,污水流入河流农田的现象。2021年8月30日下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生态湿地旁雨水沟总磷偏高,是由于8月22日雨水沟被冲毁和高速路塌方导致含磷物质浸出引起的,现两处点位已于2021年9月1日完成修复。2021年9月16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堆场周边7个点位地表水水质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堆场特征污染物总磷均达到地表水三类以上标准。

基本属实

一、关于“原广益磷化废料堆场的磷石膏堆积如山,堆放已久,至今未处理”的问题

加快推进大为公司二期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促进磷石膏消纳利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大风天粉尘飞扬”的问题

责成大为公司采取措施避免车辆扬尘污染,增加取料口进出车辆冲洗频率,保证降尘设施正常运行。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督促加强堆场周边道路的洒水降尘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雨天污水流入河流、农田”的问题

责成大为公司加强堆场开采管理,雨天及时覆盖。督促堆场管理方加强堆场外围巡查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志丹;责任单位: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赵翔、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局长叶飞、东坡区松江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希。

已办结


7

D2SC202109190014

七里坪过度开发森林资源。

眉山市洪雅县

生态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七里坪”指七里坪度假区,为洪雅县原高庙镇七里村。2018年成立七里坪镇,由原桃源乡和高庙镇七里村、鲜湾村合并而成。七里坪度假区位于七里坪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七里社区(2020年5月村级建制调整后成立)。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七里坪度假区属集体林地,树种以柳杉、水竹林、茶叶为主,区划类型为人工商品林,不涉及天然林、公益林。2018年以来,七里坪度假区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4件,采伐蓄积7677.1立方米。国家林草局森林督察未发现七里坪度假区存在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情况。经查询国家林草局《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七里坪镇2018年至今森林采伐限额共计9.24万立方米,实际使用森林限额6.51万立方米,未突破森林采伐限额。

经核查,2018年以来七里坪度假区依法报批使用林地手续27件、面积89.87公顷。但前期存在违法占用林地案件8件、面积3.2031公顷。此8件违法案件已于2019、2020年分别处罚完毕,罚款73.3195万元,并依法补办了林地手续。

部分属实

责成洪雅县林业局,继续加强森林生态保护。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坚决禁止林木采伐超限额审批,严守资源利用上线。二是于2021年10月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实现林地科学管理、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三是于2021年10月31日前建立“林长制”,落实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长效机制,维护森林安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洪雅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白海涛;责任单位:洪雅县林业局;责任人:洪雅县林业局局长董伟。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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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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