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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10-1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08年218在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2007年工作

2007年政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届期工作的良好开局。

综合实力有新提升。全市GDP 343.75亿元,增长14.2%,总量在全省排位升1位;人均GDP 11270元,增长14.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93亿元,增长39.8%,总量在全省排位升1位。

经济质量有新提高。三次产业比为254926。工业入库税金12.7亿元,增长35.7%。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7.6%,提高0.74个百分点。

开放合作有新突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内资141.8亿元,增长75.1%;实际利用外资1.06亿美元,相当于建区设市以来9年总和的1.6倍。

人民生活有新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46元,增加151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39元,增加572元。城镇新增就业2.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社会事业有新进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六区县全覆盖。全市血吸虫病防治整体达到国家传播控制标准。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符合政策生育率90.9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65‰以内。

社会稳定有新成效。集中整治东坡区社会治安,当年实现根本好转。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下大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实现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全面下降。

(一)强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实现质量效益双提升。

抓集中集约发展。突出重点发展区域,抓好优势资源就地转化,培育支柱产业。重点发展区域规模企业达141户,新开工1000万元以上项目150个,分别占全市总数的34%55.6%;铝、化工、机械、农副产品加工四大产业期末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的59%,工业集中度明显提高。铝产业被确定为全省“十一五”重点发展培育的百亿产业。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工业用电增长29.14%,工业贷款年末余额62.78亿元,比年初增加7.6亿元。

抓企业培育壮大。26户“三年翻番”重点企业销售收入83.49亿元,增长63.9%。坚持以大项目催生大企业,实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24.4亿元,310个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竣工,其中亿元项目20个。大力实施千户规模企业成长计划,新增规模企业67户,总户数达446户;新增销售收入上亿元企业28户,总户数达73户。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44亿元,增长25.4%

抓企业品牌战略。加强自主创新,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全市新创国家级技术中心1个、省级技术中心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1户企业被评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8户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新创中国驰名商标2个、省著名商标7个、省名牌产品9个,2个产品获国家免检、40多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抓“一村一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市规划了475个“一村一品”村和22个专业乡镇,新建成51个村,总数达258个村,建成“一乡一业”乡镇11个。“一村一品”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现场会上交流。

启动现代畜牧业试点。按照“五化、三大”的要求,以奶业为优势,以生猪为基础,以肉鸡肉兔为特色,以《眉山市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奶业发展专项规划》为指导,积极探索利益联结机制,启动了现代畜牧业试点,成功引进了蒙牛乳业和现代牧业集团。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达56.3%,农民人均畜牧业增收213.9元。建成了“四川省乳制品质量检测中心”。

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狠抓五大拳头产品发展,现代牧业万头牧场开工建设,新启动奶牛小区3个,全市新增奶牛3332头;出栏生猪390.2万头,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发展到8个,实现零的突破;新建加工蔬菜基地3.2万亩;新造和改造竹林11.16万亩;生产水果48.94万吨、水产品8.07万吨。全市新增销售收入上千万元龙头企业16户。农民专合组织总数达448个,带动农户面达68%。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市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达22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达160个。

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山水林田路气电园房”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7平方公里。完成通乡公路145公里,通村公路1528公里,分别是省下达目标的1.8倍和5.1倍。解决了24.19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红层丘陵找水打井4.4万口。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4万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全省“李冰杯”竞赛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市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6.3亿元,增加2.4亿元。稳定粮食生产,粮食产量达170万吨,连续4年实现增产,创历史新高。

(三)努力增强和完善城镇功能,承载力和带动力得到提升。

实现了眉山城区大变样。投入资金37.5亿元加快城市建设,城市规模增大、功能增强、人口增多、商气增旺。完成了城市水系、绿化、亮化和建筑风貌等一批规划,建成区控制性详规覆盖率达100%。启动了55条市政道路建设,基本形成城市路网体系。东坡中学、体育馆、会展中心等城市配套设施建成。整治了通惠河,沿岸7.5万居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完成城区10.7公里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7%。以“六市联创”为载体,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市顺利通过验收。

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加快。五个县城建设总投入18.37亿元,增长18.7%,一批道路、环卫、广场、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成,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市村镇建设投入9.57亿元,重点小城镇、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建成了一批农民新村。启动了一批特色小城镇规划编制,百村建设规划顺利完成。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8个百分点,达到29.3%

积极培育特色服务业。重点发展商贸、旅游、餐饮、房地产、金融等特色服务业。建成岷江东湖饭店等6家星级酒店和凯莲金荷花等10余家商务酒店,义乌商贸城一期建成开业。四大精品旅游景区建设快速推进,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6.12亿元,接待各类游客531.8万人次,分别增长30%5%。房地产业强劲发展,全市商品房开发面积279万平方米。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9.2亿元,比年初增长17.6%;各项贷款余额160.66亿元,比年初增长12.4%;异地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8.5亿元,比年初增长17.7%。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0.03亿元,增长17.8%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开展合村并组工作。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东坡区、彭山县开展统筹城乡发展试点,仁寿县实施扩权强县试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有序推进。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计。基本完成国营星华仪器厂的破产改制工作。六区县农村信用社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以县为单位组建了统一法人县级联社。

抓招商引资。成立全民招商中心,实行全民招商。积极参加省上组织的赴东部四省市招商活动,签约亿元项目42个,金额187.25亿元,居全省第二。在香港成功举行投资及重点项目推介会。融入成都、一体发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抓对外开放。外资、外经、外贸工作取得新突破。巴斯夫、摩根士丹利、花旗3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入驻。调整优化出口结构,外贸出口1.15亿美元。

抓项目投资。以大开放引大投入,深入开展项目年工作,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1.65亿元,同比增长32.5%,投资对GDP贡献率达61.6%。其中工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58.8%,社会事业、房地产投资增幅加大。

(五)扎实开展十大惠民行动,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突出改善民生,以十大惠民行动为抓手,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市级土地收益和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惠民行动,全市财政累计拨付惠民项目资金14.2亿元,调动社会资金投入17.6亿元,全面完成89个惠民项目,直接受益群众300万人,覆盖全市90%以上的人口。

大力实施全民创业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万名公职人员帮扶万名创业者”活动,全市共有5762名公职人员为5337名创业者提供了6322.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13204户,创历史新高。民营经济发展迅猛,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53.5%

切实加强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达118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为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93%。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和农村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全市农村五保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集中供养率达到21%。积极开展城镇困难职工和“贫困母亲”救助工作。认真解决农村特困户、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全省灾后重建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实施助残项目,帮扶残疾人8.1万人次。3.5万名高校和中职贫困生得到资助。

集中解决征地拆迁居民安置。启动眉山城区23个安置小区建设,建区设市以来6069户、15294名征地拆迁居民将得到妥善安置。将全市近9万名征地拆迁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加快发展。启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5.6万平方米,免除了36.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消化农村普九债务8774万元。建成市“120”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87.86%,在北京、拉萨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建立了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广电播控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三苏祠一期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新建“三苏纪念馆”,成功举办东坡国际文化节。高质量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并获全国先进。

国防动员工作和后备力量建设得到加强,双拥共建活动积极推进,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完成粮食储备任务。认真做好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民族、宗教、外事、侨台、档案、地方志、保密、老龄事业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六)认真实施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发放奖励资金2804万元,我市被列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连续7年获省政府目标考核一等奖。

严格执行土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认真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规范土地管理,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大力实施“金土地”工程。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重点抓好省控13户工业企业和7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限期治理。认真开展8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4户国家级和17户省级重点节能企业年度节能计划工作;依法关闭14户高污染企业,调改9户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全面达到省控目标。我市被列入全省第一批创建“节约型企业”试点城市。

加强生态眉山建设。认真编制并实施《眉山生态市建设规划》。大力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完成成片造林12.7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8.68%。洪雅县、丹棱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验收。实施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依法取缔了全市65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投资1.3亿元进行环境治理,区域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七)加强社会管理,全市和谐稳定。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市,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加强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圆满完成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建成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公安“三基”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仁寿县、彭山县、丹棱县成功创建省级平安县。全面落实移民扶持政策。反邪教工作连续6年实现“四零”目标。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业贿赂、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活动。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现全市无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水上交通连续11年无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重心下移,窗口前移,整合行政资源,实现政务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惠民帮扶中心“四心”合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坚持首问责任制,大力推行一线工作制、代理服务制、预约服务制等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获全国先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历届班子不断推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同心协力、不懈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解放军驻眉部队和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向在眉投资创业的企业家,向历任老领导、老同志,向关心和支持眉山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总量小。全市GDP仅占全省总量的3.3%,在全省列第14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相当于全省的1.4%,在全省列第13位;人均GDP、人均财力分别比全省低12.7%38.2%。二是发展差距大。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仅占全省总数的4.2%,城镇化率比全国低近15个百分点,比全省低6.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少1052元。三是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全市经济发展仍然是投资拉动,工业以高耗能、高载能产业为主导,企业做大做强的内生动力不足;农业基础脆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缓慢,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四是保障能力弱。财政收入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不足,就业形势严峻。五是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能源资源制约加剧。六是政府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作风还不够实,效能还不够高。市政府将正视上述问题,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8年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重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全市工业大变样的实现年。

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GDP)增长12%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和治污减排完成省定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内。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抓住全省“一主、三化、三加强”,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机遇,充分发挥眉山位于成都经济区的优势,全面融入大格局,努力建成核心区,形成气势磅礴的发展局面。更加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牢牢抓住建设“一枢纽”的发展机遇,水陆空并举,提高对外交通连接的水平,外通内畅,并在路网的无缝对接中同步规划新的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牢牢抓住建设“三中心”的发展机遇,在物流、商贸、金融中心建设中,积极融入成都,承接辐射带动,参与协作分工。

牢牢抓住建设“四基地”的发展机遇,推进眉山六大优势产业快速成长,将眉山建设成为成都经济区工业新城。

(一)坚持工业强市核心战略,奋力实现工业大变样。

坚持建设成都经济区工业新城目标,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紧跟全省“四基地”战略部署,继续举全市之力推进工业强市,确保今年实现工业发展数量规模大变样、质量效益大变样、发展方式大变样,主要指标在2005年基础上实现翻番。到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135亿元,增长35%以上;销售收入实现410亿元,增长30%以上。

做大产业。以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重点工业发展区域为载体,加快铝硅、化工、芒硝、机械、建材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的聚集发展,形成产业集群,确保今年六大产业销售收入333亿元,占全市销售收入总量的81%。其中,铝硅产业销售收入80亿元,化工产业销售收入40亿元,芒硝产业销售收入18亿元,机械产业销售收入45亿元,建材产业销售收入50亿元,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销售收入100亿元。

做强企业。坚持以大企业支撑大产业,重点抓好29户“三年翻番”企业发展,力争全年完成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46亿元,销售收入200亿元。继续抓好“四个一批”企业,新增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6户,其中20亿元、30亿元、50亿元企业各1户。引导和支持大企业直接融资,力争1户企业上市。

做优产品。大力实施企业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品牌化战略,加强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建设,抓好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到年末,全市创中国驰名商标1个、省著名商标2个;创中国名牌1个、国家免检产品2个、培育储备省名牌产品20个。

做好服务。政府抓工业,重点抓服务。成立六个优势产业发展推进机构。围绕重点企业发展,继续抓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协调配置。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搭建良好的银企融资平台,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抓好企业原材料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工业投资审批“一条龙”服务,喊响“马上办”。

(二)坚持以现代畜牧业为突破,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坚持建设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目标,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全面开展现代畜牧业试点。突出特色抓好奶业基地建设,明确重点发展规模养殖,全面推进畜牧产业化。全年新增奶牛1万头以上,出栏生猪400万头以上,其中DLY优质生猪250万头以上。大力推广“7+1”生产经营模式,深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完成现代牧业万头牧场和蒙牛液态奶加工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抓好五大拳头产品、23个优势产品基地建设,突出发展“一村一品”,新培育“一村一品”村70个。新发展销售收入上千万元龙头企业10家,力争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110户,其中亿元企业达22户。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新增专合组织20个、专业合作社10个,会员农户新增1万户。搞好农业科技推广,加强农业品牌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土地流转,大力发展规模种植户、养殖户和经营户。大力实施林产业“双百万工程”。继续开展“百企联百村”活动。继续推进51个省级、39个市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巩固农业发展基础。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治理力度,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整合“三农”项目资金,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广先进适宜农业机械。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5万亩。建设农村沼气池2.4万口,建成通乡公路50公里、通村公路300公里、村社联网路100公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粮食总产量171万吨,确保粮食安全。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农民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次。进一步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全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稳定在100万人次以上。建立维权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坚持围绕“三中心”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四川构建西部物流、商贸、金融中心为契机,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加快发展,努力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

加快金融业发展。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到眉山设立分支机构,促进本地金融机构提升规格和档次,力争成立1-2家村镇银行。帮助和支持农村信用社实现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贴现。大力发展保险业,积极引进保险机构。力争引进1-2家证券机构入驻眉山。

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努力把彭山青龙建成粮油批发物流中心,把义乌商贸城建成西南小商品贸易中心,改造建设眉山市无公害水果批发市场、绿色生态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抓好“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农资等连锁经营。

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以建设西南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统筹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打造三苏祠、彭祖山和黑龙滩旅游金三角。完善三苏祠一期保护工程,抓好瓦屋山及周边景区(点)联动打造,推进老峨山、中岩寺等景区建设。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建好市旅游商品购物中心和三苏祠游客接待中心。搞好旅游文化节庆活动,以节促游。全年完成旅游项目投入10亿元,全市旅游总收入实现31亿元。

(四)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科学制订城镇化发展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认真编制完善“以东坡文化为底蕴、生态人居为特点、特色产业为支撑、眉山城区为核心、五县城为重点、小城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认真编制一批旅游、商贸、工业等特色城镇规划。认真做好省道103线、106线和成乐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村镇建设规划。

着力完善城镇综合功能。加强城镇交通、能源、给排水、环卫、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巩固眉山城市大变样成果,继续推进城市建设,眉山城区商品房开发面积100万平方米。抓好五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支持仁寿县城向中等城市发展,建设一批城市化集镇,促进人口向城镇合理集中。继续深化各类创建活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按照“两化、三集中”的要求,加快推进东坡区和彭山县统筹城乡试点,突出抓好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好各项配套政策。强力推进仁寿县扩权强县试点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调动区县自主发展的积极性。继续深化全民创业,抓好“万名公职人员帮扶万名创业者”活动,鼓励引导回乡创业。

(五)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积极推进彭山、丹棱水务一体化改革。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促进依法治税。强化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

实施充分开放合作。坚持以招商引资为重点,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施全民招商、以商招商、全方位招商。扎实推进赴东部四省市招商项目的落地建设工作。抓住全省打造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大好机遇,充分发挥眉山区位优势,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到位内资135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外贸出口1亿美元。

全面推进项目投入。积极应对国家宏观调控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断优化投资结构,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0亿元,增长15%以上。一是抓重点工业项目。切实抓好在建的151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突出抓好瑞能多晶硅、胜科电子、蒙牛乳业液态奶、制动科技旋压机、草甘膦项目、川眉芒硝60万吨元明粉和金象化工15万吨硝酸、20万吨合成氨、10万吨三聚氰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完成145亿元。二是抓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围绕全省“一枢纽”建设,加强与成都路网对接,做好规划和项目的前期工作,建成成黑快速通道,开工彭山南河大桥、工业环线二期工程、黑龙滩到彭祖山快速旅游通道,启动岷江航电工程的设计立项工作,积极争取铁路和民用机场项目。完成省道305线洪雅段、峨邛路洪雅段、井洪路洪雅段改建工程,力争开工建设雅眉乐高速公路。加快建设千佛岩水电站、500千伏东坡变电站增容扩建及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批准眉山第二座500千伏变电站立项并开展前期工作。完成黑龙滩水库、梅湾水库、李家沟水库3座大中型水库枢纽整治工程和27座小型水库建设。三是抓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大教育、卫生、文体、科技、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大政府对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项目投入。

(六)坚持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

抓好生态示范区创建和生态市建设。抓好丹棱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和洪雅县全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县建设,确保丹棱县2010年全面建成农村生态家园。抓好省控21户工业企业和7户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的治理。抓好小流域治污工程。科学规划新增规模化养殖场的布局,解决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问题。抓好“两池六改”。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抓好年综合能耗2万吨标煤的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工作。加强污染治理,全市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6万吨、氨氮控制在2276吨、二氧化硫控制在2.99万吨以内。

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统筹建设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燃气等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好现有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的作用。开工建设仁寿污水处理厂。加快农村重点集镇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

(七)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巩固“十大惠民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重点抓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环境治理八大民生工程。

努力扩大就业。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贯彻《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体系建设,城镇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28%以上。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稳定市场物价,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物价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扶持政策,确保重要农产品不断档、不脱销。 采取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做好扶贫、救灾、移民工作。推进扶贫开发,启动30个新村扶贫项目,积极解决农村困难户住房问题。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继续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八)切实加强社会事业和文化建设。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学前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突出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1万人。完成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5万平方米。积极支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二期工程建设,完成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主体工程建设。积极化解“普九”债务。

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果,参合率达到90%,努力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积极在省外设立农民工定点医院,积极探索更加便利的就医保障方式。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巩固血吸虫病防治达标成果。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

积极发展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大公共文化设施投入,完善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申报工作。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大力推进数字电视和广电“村村通”工作。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开展“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建设。加大“两纲”实施力度,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老龄和残疾人工作。抓好眉山市志的编修工作。完成农村地名标牌设置工作。

大力加强国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认真做好征兵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台、档案、保密、气象、地震等工作。

(九)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全力打造平安眉山。继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和基层“两所一庭”建设。巩固东坡区社会治安整治成果。抓好反邪教斗争和“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面贯彻信访条例。开展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

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行为。规范中介组织经营行为。

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预防和处置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建设责任政府。敢于面对困难,勇于承担责任。对矛盾凸显期面临的各种困难和矛盾,积极应对,妥善化解。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大力深化软环境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重心下移、窗口前移,建好基层群众工作中心,健全四级为民服务网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服务高效规范。

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和行政不作为追究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健全监督、问责和绩效考评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须追究。践行政府承诺,提高政府公信力。

建设开放政府。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听证的民主决策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接受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一步完善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建议征集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建设创新政府。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注重调查研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做到权责统一。倡导敢闯敢试敢作敢为的首创精神和真出力、真流汗、真爬坡的实干精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最大限度地激发政府工作人员的创造活力。

建设廉洁政府。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抓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我省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三城、三地”发展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把我市建设成为成都经济区的工业新城、东坡文化名城、和谐生态宜居城,建设成为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基地、成都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西南文化旅游目的地,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1

2007年市委、市政府十大惠民行动完成情况

 

1.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新增城镇就业2.2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6.5%;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061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5.4%;“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409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6.3%;解决4721名失地农民就业和126户“零就业”家庭就业,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启动393个村(社区)与省、市、县、乡镇就业服务网络联网运行试点,完成目标任务的655%

2.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实现应保尽保,月人均补助89.3元;8.39万名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获补助22.2元;符合条件的18342名“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新(改)建农村中心敬老院26所,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21.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7.0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兑现11830709.8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6877032063万元,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市福利院和市儿童院福利院主体工程封顶,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展“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救助1043名困难母亲,完成目标任务的217.3%

3.实施教育资助行动。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366913名学生学杂费;向48542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15933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完成目标任务的117.3%2122名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6352名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成目标任务的158.8%;特殊教育在校学生增加206人,总数达到170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9%;资助12627名贫困学生和1164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6.3%116.4%;资助困难大学生1346名,完成目标任务的448.7%;资助523名农村困难独生女就学,完成目标任务的104.6%

4.实施医疗保障行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六区县全覆盖;全市血吸虫病防治整体达到国家传播控制标准;建成功能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个,覆盖城市居民22万人;资助8.6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成目标任务的128.4%;大病医疗救助22126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特困群众,完成目标任务的116.5%,人均救助335.57元;城市低保对象人均医疗补助64.3元。

5.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建成通乡公路144.8公里、通村公路1527.9公里,乡镇客运站(点)13个,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81%509.3%100%

6.实施安全饮水行动。解决24.1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目标的201.6%;红层找水打井4.4万口,解决16.69万人口的饮水困难,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64.4%175.8%

7.农民工培训行动。培训农民工15.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0.8%,其中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品牌培训5.26万人,完成目标的134.8%;阳光培训1.1万人,完成目标的122.8%;培训骨干5398, 完成目标任务的224.9%;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7.3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7.3%

8.实施农村安居行动和城区人居改善行动。解决1822户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问题,完成目标任务的121.5%;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42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5%;新建农村沼气池2.4万口,完成目标任务的104.5%;完成10条老城区土街土巷的改造;54条街道补植6230株街道树;改造城区桂香街等20余条街道共744组路灯,完成目标任务的184.2%;完成诗书路、环湖路等10个公交站台建设;全面完成城区路牌、街牌、门牌、户牌的制作。

9.实施扶贫解困行动。解决了1321名农村绝对贫困群众温饱问题,改善了3698名农村低收入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101.3%;新启动34个扶贫新村项目,全面完成2006年启动的37 个扶贫新村项目;帮助15039名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完成目标任务的113.3%

10.实施环境治理行动。全面完成省控13户工业企业和7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限期污染治理;取缔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65个;规范管理城市污水厂(眉山污水处理厂)1个,眉山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71%,分别完成目标的100%101.4%。实施金土地工程,整理土地6.5万亩,新增耕地7299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9万亩,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232%260.7%232%

附件2

名 词 解 释

 

“一村一品”:指一个村发展一个主导产业,要求一是专业村有80%的适宜农户从事主导产业,二是进入盛产期后,农户50%的收入来自主导产业,三是专业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高于当地(区县)平均水平的20%以上。“一乡一业”是指以一个乡发展一个主导产业。

“五化、三大”:指坚持以良种化、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为途径,以实现优质、高产、高效、安全为目标,走大基地、大集团、大集群的产业化之路,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

五大拳头产品:指我市的生猪、奶牛、蔬菜、竹木、水产品五大农产品。

“六市联创”:指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市、省级双拥模范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

赴东部四省市招商引资:指20079月,省委、省政府组织四川省党政代表团,赴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市招商引资。 

公安“三基”建设:指公安队伍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

反邪教“四零”目标:指零进京、零聚集、零伤残、零插播。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即每个领导岗位上的干部,都要同时对本岗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以此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一主、三化、三加强”: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以工业强省为主导,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强开放合作、加强科技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三年翻番”企业:指20074月与市政府签订“三年翻番”目标责任书的26户企业(后调整为29户),到2009年,销售收入均超过5亿元,在2006年的基数上实现翻番目标。

“四个一批”:抓招商引资发展一批,抓小企业成长进入一批,抓资源转化催生一批,抓全民创业新产生一批。

7+1”生猪生产经营模式:指由市农行、市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种畜场、饲料加工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以及协会七方共同参与推动养殖户适度规模养殖优质商品生猪的一种合作机制。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商务部在流通领域服务“三农”的重大举措,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运用连锁等现代流通方式,引导和鼓励城市大中型流通企业延伸连锁经济网点到农村,在县城建配送中心(店),到乡镇和村建便民连锁“农家店”,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

“双百”市场工程:指商务部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产品市场建设专项工程。国家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达到构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的目的。

“两化、三集中”:市委、市政府提出在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中,要推进农民异地城镇化、就地产业化,逐步实现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化学需氧量:又称COD,是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化学需氧量越大,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

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由国家广电总局和文化部共同提出的,要求21世纪农村每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

“两纲”:指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

“两所一庭”:指基层派出所、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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