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hbj/2025-00449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14 |
文 号 | 眉市环〔2025〕74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眉山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规规定,我局牵头编制了《眉山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眉山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试行)》.pdf】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