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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东发改价〔2012〕11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3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

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

通 知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市发改价费〔2012〕204号)文件精神,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

二○一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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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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