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彭山县物价局定于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彭山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四楼会议室(地址:彭祖大道二段340号),召开“彭山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调整彭山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收费。
二、听证方案要点
白天8:00至夜间20:00,一类区域:3元/辆.次.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第2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夜间20:00至次日8:00,3元/辆.次;二类区域:2元/辆.次,暂不分时段。以上所有停车20分钟内均免费。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参加人:蒋在德(青龙镇龙都社区)、袁晓梅(凤鸣镇城西社区)、李晓珊(凤鸣镇城东社区)、李茂富(公义镇公义场社区)、黄天涛(青龙镇龙都社区)、徐利军(凤鸣镇城中社区)、颜英(凤鸣镇集关社区)、石国栋(凤鸣镇城西社区)、邓文军(凤鸣镇南星社区)、刘天平(珠江村镇银行)、谢宁(电信公司)、兰君(县国资委)、张科福(县工商局)。
2.经营者参加人:王福军(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3.专家、行业协会参加人:文志海(泰鑫律师事务所)、田长青(县消委会)。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丁越(县人大代表)、郑发启(县人大代表)、刘学成(县政协委员)、倪兴国(县政协委员)、刘碧波(县监察局)、张莉莉(县工商局)、杨坤(县政府法制办)。
四、听证人名单
县物价局戢炳华、王安成、杨志伟、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