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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彭山县物价局定于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彭山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四楼会议室(地址:彭祖大道二段340号),召开“彭山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调整彭山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收费。

二、听证方案要点

白天8:00至夜间20:00,一类区域:3元/辆.次.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第2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夜间20:00至次日8:00,3元/辆.次;二类区域:2元/辆.次,暂不分时段。以上所有停车20分钟内均免费。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参加人:蒋在德(青龙镇龙都社区)、袁晓梅(凤鸣镇城西社区)、李晓珊(凤鸣镇城东社区)、李茂富(公义镇公义场社区)、黄天涛(青龙镇龙都社区)、徐利军(凤鸣镇城中社区)、颜英(凤鸣镇集关社区)、石国栋(凤鸣镇城西社区)、邓文军(凤鸣镇南星社区)、刘天平(珠江村镇银行)、谢宁(电信公司)、兰君(县国资委)、张科福(县工商局)。

2.经营者参加人:王福军(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3.专家、行业协会参加人:文志海(泰鑫律师事务所)、田长青(县消委会)。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丁越(县人大代表)、郑发启(县人大代表)、刘学成(县政协委员)、倪兴国(县政协委员)、刘碧波(县监察局)、张莉莉(县工商局)、杨坤(县政府法制办)。

四、听证人名单

县物价局戢炳华、王安成、杨志伟、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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