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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物价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2-1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根据《眉山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眉市发改价检[2012]451号)文件精神,我局从10月23日开始至12月20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各中小学、幼儿园2011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重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

2、有关部门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征订过程中向学校违规收费的;

3、公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标准,并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的;

4、中小学校、幼儿园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择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费用的;

5、公办高中超“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并收费,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的;

6、对高中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仍然收取学费的;

7、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

8、其他违规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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