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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物价局就全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暨天府新区各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有关问题的解答
2012-11-12 14:50  彭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近日,省发改委通知,从9月1日起彭山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暨天府新区青龙片区各类用电按四川电网价格执行。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及各界人士了解电价同价政策,了解县委、县政府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办实事,切实降低电价负担,现就实施同价政策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彭山县实施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政策将会带来哪些好处?

答:我县实施居民生活用电与省网同价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是全县13.68万户33万城乡居民。一是彻底解决了我县居民用电与省网居民用电不同价的问题。受电力体制影响,我县一直以来属于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比省网价格高,实施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政策,有利于疏导因区域用电差别导致的电价矛盾,建立和谐、有序的用电环境。二是切实减轻了我县居民负担。与同价前相比,我县居民电价每度电平均降低0.0947元,每年户均减轻电费负担100.00余元,对于繁荣城乡经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县委、县政府关心关注民生,为全县人民群众办的实事、好事,是一件覆盖面大、受益面大、影响深远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问:天府新区青龙片区实施各类用电同价政策后,对工业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吗?

答:青龙镇借助天府新区的发展机遇和政策,实现全域全类别电价与四川省电网同价,与同价前相比,大工业电价每度电降低0.007元,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度电降低0.011元,仅以2011年青龙镇工业用电量计算,可减轻企业负担230多万元,且今后随着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大生产投入,还将进一步受益。实施同价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创造更加优惠的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问:我县是通过什么方式实现用电同价的?

答: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地方电网与省网同价工作,县物价局通过积极主动争取,得到了省、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8月22日,四川省电力公司、彭山县人民政府、县电力公司三方签定了《彭山县城乡居民用电暨天府新区各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协议》,共同承担地方电网与四川电网不同执行电价所产生的价差金额来减轻群众和天府新区企业用电负担,这是县委、县政府惠民利民,促进民生作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进一步推进全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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