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和收费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收费项目 > 正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发改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改(物价)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4月24日24时起降低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电〔2013〕52号)。根据《四川省道路旅客运价改革方案》(川价发〔2005〕209号)关于“燃油价格以2005年8月31日为基数,燃油价格上下浮动每超过10%(含10%),运价相应上下浮动0.005元/人·千米”的规定,决定对我省道路客运运价在现行规定运价基础上下浮0.005元/人·千米(农村道路客运除外)。

请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各地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抓紧测算票价,对外公布执行。

特此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