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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东发改价〔2012〕17号关于转发《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区教育局:

现将《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眉市发改价费〔2012〕3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眉市发改价费〔2012〕387号文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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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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