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物价局
丹棱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规范我县乡镇幼儿园收费的通知
县张场镇、仁美镇、石桥乡、仁兴小学校:
为提高学前教育水平,我县统一对农村幼儿园进行了改建、扩建。张场、仁美、石桥、仁兴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作为第一批改建的农村幼儿园,将在2013年春季投入使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第一批改建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教费:550元/生.期;住宿费:50元/生.月,未住宿学生不得收取此费。保教费、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假期如继续向幼儿开放,保教费可在此标准上浮不超过30%。
二、伙食费:100元/生.月,含幼儿在园内的午餐费及课间点心费;如学校为在园住宿幼儿提供晚餐的,按160元/生.月收取。伙食费属服务性收费,应按月结清,多退少补,每学期末向家长公布帐目,不得赢利。
三、代管费:代收项目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市、县政府制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标准收取。代管费属服务性收费,个人自愿缴纳。
四、除以上收费,学校不得再向幼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退费,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五、接此通知后,请到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保教费、住宿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并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此通知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丹棱县物价局 丹棱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