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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东发改价〔2012〕16号关于转发《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1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转发《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的通知》的通知

眉山市东坡区路政管理大队:

根据眉市发改价费〔2012〕379号)文件精神,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文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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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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