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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原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3-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各区县农业局、农机局:

  2013年,全市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关于农业工作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基本思路,将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有机统一,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促进完善农业立法,严格规范农业执法,深入推进农业普法,全面提升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农业农村经济各项工作法治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今年,全市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涉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一是要宣传好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把党的政策送到千家万户。二是要做好政策实施跟踪调研,配合做好政策落实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四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及问题反映,要注重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要注重农民持续增收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三是要加大“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力度,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宣传月”和“法治宣传日”各项活动,提高依法治农意识。四是要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培训,引导农民用法律维护权益、表达诉求。

  二、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随着“组队伍、建体系”任务的完成,今年的工作重点将转移到“强能力、求规范、促办案”上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已经争取到国家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项目县,务必要实施好,建设好,发挥好项目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其余区县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力争进入项目实施区县之一。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今年省上将积极争取经费帮助改善执法装备,各区县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改进执法手段,加强执法队伍的装备建设,配备调查取证设备,确保查处违法行为所需的办案设备和交通工具;同时,省上将把综合执法取证设备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示范县建设内容。三是继续规范机构运行。要将执法办案机构纳入参公单位,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农业执法车纳入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统一执法标识,规范车辆使用。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大力开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按照《四川省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川农业〈2012〉130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全国或全省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各区县农业执法部门要以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青神县要按照国家和省级标准扎实创建,力争今年我市执法机构获得全省或全国示范窗口。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今年全省将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的行政执法检查,第一个重点是行政处罚情况,农业部将考核综合执法办案情况。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的主要职责是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面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办案是主要任务,案件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的主要指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是农业部门职责所在、形象所在。为此,按照省厅要求,今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必须完成办案目标任务85件,其中东坡区22件、仁寿县23件、彭山县10件、洪雅县10件、丹棱县10件、青神县10件。同时,各区县执法大队要力争获得1卷部级或省级优秀案卷。市局将开展农业执法办案情况督查和执法交叉检查,还将抽调有经验的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到区县暗访督查。

  五、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

  今年,全省农机安监条例、农业综合执法规定、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修改并发布,各区县农业部门要按照上级农业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修改完善,切实贯彻执行。今年省上将重点检查各市州行政许可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请各区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发文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登记编号印发;经合法性审查属规范性的要按时报法制办备案;内容违法的文件,各区县不能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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