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正文

眉山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及汛期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3-04-29眉水函[2013]43号  各区、县水务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处、室、站:

  受 2013 年 4 月 20 日雅安市芦山县 7.0 级地震影响,全市水利工程产生了大量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五一”、端午两节及汛期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震灾后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眉安委〔2013〕13 号)要求,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带队开展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其他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规定,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各单位要针对地震灾后、节假日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摸清灾情,排查隐患。要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迅速做好地震后水库(尤其是病险和在建水库)、水电站、供水工程、堤防、高走向沟渠、水源地、水闸、办公场所等的排查工作,要排查各种水利工程设施因地震造成的隐患,特别是是否有裂缝、塌陷、渗漏等重大隐患。岷江、青衣江沿线区县水务部门要同时做好防汛工作。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治,不能整治的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市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安办。

  排查工作要做到全面仔细,并明确领导、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要采取一切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水务局组成5个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分组仍按《眉山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行政调解、综合治理等四个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组的通知》(眉水发〔2012〕27号)划分,适时对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开展“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及汛期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形式,

  广泛开展送水利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六进”活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水利安全宣传力度。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针对节假日及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警预测,做好应急物资保障。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眉山市水务局

  2013年4月29日

  抄送:市安办。

  眉山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