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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3-01-17眉水发[2013]13号  各县(区)水务局:

  2013年春节将至,为丰富市场鲜活水产品供应,确保广大群众能吃上“放心鱼”,愉快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请各单位切实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低质、有害水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水产品养殖环节的安全形势,针对查找出的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工作中要明确重点、落实措施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通报信息,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要按照法律赋予水产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春节期间水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对养殖生产重点区域、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强度,尤其是要针对黄颡鱼、鲶鱼等反应比较强烈的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投喂转色料、使用原料药以及滥用抗生素等违规水产投入品的违法行为,防范出现监管盲区和死角,努力确保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继续与畜牧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渔药、鱼饲料以及鱼饲料添加剂等主要投入品的监管,坚决防止问题投入品流入水产养殖环节。

  三、强化职能,做好信息收集

  建立健全本单位节日期间水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已制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应急保障。春节期间的值班人员要确保岗不离人、联系畅通。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水产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特别是要加强与食安办的联系,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动员,加强社会监督

  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水产品养殖、营销以及零售人员参与春节水产品安全供应保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切实做到尽快核实举报线索,尽快查处举报案件,并对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调动和保护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渔民专合组织、无公害水产品内检员作用,进一步加大水产品养殖环节抽样检测力度。

  五、营造氛围,开展科普宣传

  节日期间前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通过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养殖场,指导督促养殖者规范生产、安全用药。结合“三下乡”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水产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引导生产消费,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眉山市水务局

  2013年1月17日

  眉山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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