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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林场制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十一项规定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实现降本增效、跨越发展。洪雅林场制定出台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定》要求:一是减少办公设备能耗,避免“长待机”,防止“长明灯”。二是发挥电子政务优势,推行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通过网络传送,修改文稿在电子媒介上进行。三是严禁超量打菜、打饭和外来闲杂人员在职工食堂就餐。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部门之间尽量拼车办理公务。五是内部接待严禁发整包烟,工区回场办事人员统一在职工食堂就餐,机关下基层办事人员一律使用工作餐。六是禁止将林场核定生产单价全部签订给承包方,严禁为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截留生产费或从中吃回扣。七是职能处室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达到预期效果,可去可不去的一律不去。八是除职代会外,一律不设主席台、不摆鲜花。充分利用一会多能,避免一事一会。九是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一般性文件材料不超过3000字。十是严禁借学习、考察之名用公款旅游、消费。十一是严禁各部门、群团组织、党支部借开展培训之机旅游、泡温泉、发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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