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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务局关于电解铝厂等区域暂停供水的批复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3-05-16眉水函[2013]49号  市供排水总公司:

  你司《关于电解铝厂等区域暂停供水的请示》(眉水司〔2013〕27号)收悉。因眉山电力部门将于5月17日早7:30至晚19:30实施110KV松黑线放线跨越10KV五城线施工作业两天,受此影响,你司松江加压泵站将停电停止运行。经研究,同意你司于5月17日早7:30至晚19:30期间,对电解铝厂、思蒙镇、松江镇暂停供水;对车辆厂片区间歇式供水,间歇式供水时间为7:30至9:00、11:30至13:00、17:30至19:30,5月17日晚19:30分后逐步恢复正常供水。按供电部门通知,若遇下雨,施工将顺延,你司按供电部门的实际施工实施停水。在停止供水期间请你司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前将实际停止供水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告知用户,并提醒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二、停止供水期间做好应急措施,并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眉山市水务局

  2013年5月16日

  眉山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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