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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眉山质监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原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01-21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2-12-30  眉质监办〔2012〕126号

  四川省眉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质监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市特检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元旦、春节“两节”、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按照近期全省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现结合眉山实际,制定《眉山质监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 眉山质监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2. 眉山质监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眉山质监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附件1

  眉山质监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有效扭转近期来全国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严峻势头,全力确保今冬明春我市企业安全生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平安”主题,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协调监管部门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集中人力、物力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形势的全面好转。

  二、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质监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自2012年12月21日开始至2013年3月31日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7日。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3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各区县局要结合区域范围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市局通报的尚未消除的88个隐患进行彻底清除,同时,加强对宾馆饭店、公园(游乐园)、旅游景区、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及全市液化石油气、液氧、二氧化碳、车用CNG充装站、化工企业及边远乡镇(农村)小企业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整治,从严查处一批生产、安装、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土起重机械、土压力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局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地方党委、政府构建的“大安全”工作平台,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支持下,积极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区县局要督促企业集中力量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逐级落实自查整改责任,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但又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予以依法取缔。

  (三)各区县局要加大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巡查、维护保养和检验检修,严禁设备无证、带故障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操作。

  (四)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严把检验质量关,做好特种设备监检和定检工作,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积极配合监察人员做好现场检查,全力确保特种设备检验质量。

  五、信息报送和督查工作

  (一)“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县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治理力度不大,消除隐患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格追责。

  (二)各区县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活动期间的相关信息,建立隐患限时报送制度,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和销号制度。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市局特监科,于3月27日前报送活动情况总结报告。

  附件2

  四川省眉山质量技术监督局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2〕32号)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从2012年12月21日至2013年3月31日(集中100天)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平安”为主题的特种设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效推进,现成立全市质监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全国 眉山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瞿泽林 眉山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志祥 眉山质监局特监科科长

  谭俊杰 眉山质监局特监科副科长

  龙明春 眉山市东坡质监局局长

  周元宏 眉山市仁寿质监局局长

  曾 进 眉山市彭山质监局局长

  郑建军 眉山市洪雅质监局局长

  雷 勇 眉山市丹棱质监局局长

  辛 劲 眉山市青神质监局党组书记

  曾正立 眉山市特检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由杨志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谭俊杰兼任副主任,刘永忠、徐仲义具体负责“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同时,各区县局也应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全市质监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有效开展。

  四川省眉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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