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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食安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原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02-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四川省眉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

  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市质检所:

  现将省质监局办公室《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质监办函〔2013〕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再次重申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局务必高度重视今年春节期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集中力量,落实专人负责,以乳制品、泡菜、酒类、饮料、肉制品、糖果、蜜饯、调味品、食用植物油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原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为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快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各区县局、市质检所务必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电话联系畅通,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发生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

  请各单位于2013年2月18日前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局食品科。

  眉山质监局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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