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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城南市场鲜活冷冻批发配送销售无生产日期产品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6-11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3年12月23日彭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对彭山县城南市场鲜活冷冻批发配送进行监督检查,该店进购的“脆丝肉串”16袋,“鸡皮串”11袋包装袋无生产日期。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决定: 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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