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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局开展市级机关食堂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6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对19家市级机关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亮证经营、环境卫生、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更换,各类登记记录不健全,防鼠防蝇设施不完善,食品留样无专柜、数量不够、品种不齐、未按要求密封存放,冰柜中生熟食品混放,超范围制作凉菜,水池、菜墩、菜刀未按规定标识等问题,均进行了现场指导,下达了监督检查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旨在进一步督促市级机关食堂增强自律和责任意识,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确保了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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