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食品药品 > 正文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2017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7-03-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强化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月28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械化)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药械化相关企业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成都森科制药有限公司就2016年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做了经验交流;洪雅县瓦屋山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敬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洪雅瑜虎药业有限公司对2016年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情况做了剖析报告,并承诺2017年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生产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四川省眉山迪康中药材有限公司、四川浩锐医药有限公司对2016年省局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了剖析分析,并承诺2017年企业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会79家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2017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会议通报了全市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药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郑晓副局长指出:2016年未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的企业要学会在阵痛中成长,要正视所为,才能刮骨疗伤。参会企业要通过本次经营交流,深刻分析问题根源,引以为戒,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郑晓副局长强调:一是督查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市局将以2016年药品抽检和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反映出的问题为导向,开展2017年药品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基石,提高药品质量。引导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要做到:讲德、讲律、讲法。三是各级监管单位要明晰监管责任,巩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国家总局和省局2017年药械化监管重点工作为出发点,结合风险研判,强化日常监管,整体提升全市药械化监管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