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至24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厅的委托,由吴甚儒副局长带队,对眉山市2013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进行了现场考评。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厅《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单位现场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考评组以《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考评办法》为标准,先后对仁寿县文林镇安置二街、仁寿县嘉斯曼酒店、彭山县兴铁宾馆、彭山县寿乡人酒楼、彭山县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食堂、洪雅县乡巴食坊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评。
考评组认为,各创建单位工作组织有力,举措创新,成效显著。洪雅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明显提升了全县餐饮服务水平;仁寿县嘉斯曼酒店、彭山县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食堂、彭山县寿乡人酒楼、洪雅县乡巴食坊等单位能按照示范单位的要求,经营场所整洁干净,设施设备齐全,食品安全管理到位,对餐饮服务单位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考评组对各创建单位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规范意见,要求各创建单位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规范餐饮服务行为,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和高昂的创建积极性,继续认真扎实地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