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食品药品 > 正文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三小”管理条例宣讲活动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2-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月15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会议专题宣讲学习《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各区县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参会。

会议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对《条例》的适用范围、“三小”的界定、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等做了详细阐述。

杨云峰局长强调,《条例》出台对于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市系统一是要提认识,提升政府、部门、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二是要明责任,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村(居)委协管责任等四方责任;三是要强落实,按照监管要求,加大《条例》宣传培训,加强隐患排查,规范生产经营管理,从源头管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