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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府出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意见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5-08-24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5年8月,眉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并将建设工作纳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意见》立足眉山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际,将乡镇监管机构分为三类,明确了每类机构的办公用房设置、面积、人员和装备配备等具体指标,制定了建设任务进度表。到2017年,全市建成达标一类机构8个、二类机构69个、三类机构61个,所有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均达到“五有”标准建设要求: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兼)职监管人员、有办公设备、有执法装备、有快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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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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