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和问题易发期,为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我县采取多项措施,狠抓节前食品安全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在2011年底召集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副乡(镇)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共70余人召开了彭山县元旦、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就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乡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分段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明确责任盲区。针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盲区进行了责任划分,确定各类食品小作坊、蛋糕店、小油坊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县质监局负责,工商局配合管理;超市、农贸市场卤菜摊、腊肉摊、宰杀禽类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县工商局负责,县城管办配合管理;店铺和流动卤菜摊、凉菜摊、盒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县食药监局负责,县工商局、县城管办配合管理。
联合执法行动。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对城区和乡镇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农村“坝坝宴”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加强督促检查。县食安办和县监察局联合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监管部门的节前食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工作督查,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我县春节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