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迅速开展了全市范围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一、传达及时、督查有力
及时转发了省食安办文件,并制定了全市督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表。4月26--27日市食安办组织市食药、工商、旅游等部门组成两个督查工作组,分别对东坡区、仁寿、洪雅、彭山等县和市内重点旅游景区的餐饮消费单位,食品超市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2处,作出限期整改5户,现场督办销毁违规食品100余公斤,价值3000元以上。同时推广了洪雅县、彭山县食品安全监管“盲区”监管责任明确划分的成功经验。
二、拉网式排查、从严监管
各区县和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在节前专门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研究布署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本地和各行业实际,围绕社会高度关注和人大、政协食品安全提案内容,深入开展以城乡“红白”丧事宴、农家宴、学校和医院食堂、重点旅游景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货索证索票和库房管理、食品添加剂专门管理、餐厨废弃物规范管理、初级农产品、水产品、食品流动摊贩、可能使用明胶的食品企业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其中彭山县、青神县专门组织了节前城区和乡镇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市工商局加强了节日期间食品质量抽样检测,实施抽检28批次;眉山质监系统已完成可能使用明胶的40家食品企业的排查,对3家使用食品级明胶企业进行了严格检查,并进行了抽样送检,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中铬的专项风险监测,紧急下达了乳制品、果冻、方便面和糖果等30家获证企业6个批次的风险监测计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开展了对小餐饮的集中专项整治。
三、应急职守、强化长效机制
市和各区县食安办,市、区县两级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落实了严格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上下联动,确保节日食品安全。市食安办将会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细化方案,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出台眉山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强化社会监督和日常监管,最大限度的控制和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